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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时间:2022-07-24 09:25:02 浏览量:

  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2016--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集体林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生态护林员集体和个人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国有林管护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等资金,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2017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

  1.2016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6年实际到位449.5万元,当年兑现444.82万元,由于未办理“一卡通”,由将资金兑现支付到各乡镇账户后由乡镇以现金方式再兑现到农户。本年未兑现金额为4.68万元(未兑现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

  2.2017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7年到位1058.5万元(其中补拨2016年304.5万元)。现已兑现875.87万元,未兑现金额为182.63万元(未兑现原因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金额为11万元;二是因卡号错误退回财政专户中44.94万元需核实后待发;三是目前有4个乡镇正在对退耕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卡号进行采集,4个乡镇金额为126.69万元),待信息完善后将及时兑现资金。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016年到位资金为3891.40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49.5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6.5万元),实际到位3891.40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83.28万元。未兑现金额52.05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麦玉龙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2、2017年到位资金为3930.35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88.1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7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99.23万元。未兑现金额36.1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昂达村和青多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1、2016年根据甘财农﹝2016﹞11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1万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82名,兑现管护资金241.00万元。

  2、2017年根据甘财农﹝2017﹞122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9万元;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313万元。合计资金为642万元,已兑现150.78万元。

  (四)森林抚育资金

  1.2016年甘财农〔2016〕08号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计划面积1.5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计划0.5万亩,使用资金60万元,经自查超标准支付作业设计2.1万元,森林抚育劳务补助费及工作经费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五)、国有林管护费

  2016年国有林管护费342.8万元,2017年到位397.8万元。通过自查在森林管护费用中没有超标准、超范围使用;2016年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国有林)资金中有超范围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22.56,住房公积金6.47,支付电费等3.68万元。

  (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

  根据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资金到位75.62万元未兑现,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待方案完善和考核后及时兑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在2016年账务中,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国有林)列支职工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电费等。对于超范围列支部分将从国有管护费中进行归还。

  2、超标准支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费用。

  经自查2016年超标准支付抚育作业设计2.1万元,经查超标准原因为作业设计评审费,建议由设计公司写出情况说明。

  3、惠农资金兑现环节不规范

  惠农资金资金部分未按“一卡通”方式兑现,现结合全县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活动,正在完善退耕还林“一卡通”信息,在今后的资金兑付中严格实行“一卡通”支付,并与各乡镇及时衔接,保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

  4、会计核算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支付凭证中相关附件不全,明细科目不够规范等,在今后财务人员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认真核算,及时整改。

  5、专卷资料不齐备

  我单位存在部分项目相关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将进行及时清理,进一步完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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