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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审计工作保密制度(2022年)

时间:2022-05-22 18:0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审计工作保密制度(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审计工作保密制度(2022年)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4篇

【篇1】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篇2】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密级材料,绝对不看;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材料;
不携带密级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密级事项;
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
不私存密级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
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单位各类文件统一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管,一律由综合室负责。

3.凡属秘级文件、材料要单独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
一般密件要在三天内处理完毕。领导阅办完毕,及时退回综合室。收、退秘密文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综合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6.查阅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7.翻印、复印文件、资料必须报纪委书记的批准,且翻印、复印件和原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8.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秘密文件、资料。

9.工作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需要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由综合室进行销毁或送保密单位统一处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有2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10.凡起草、打印密级文件过程中剩下的草稿和废纸,要及时清理、烧毁,不留字迹。

11.加强会议保密管理。凡会议、班子会议研究未行成决策和规定的会议讨论内容,不得向其他人员泄漏,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

12.加强微机管理。涉密文件打印后,要及时存放到其它介质上,并采取加密措施,存放到安全地点。临时存放在微机硬盘中,要采取稳妥的加密措施,防止其他人调阅。禁止在能进入互联网的微机中存放涉密文件、资料。、

13.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和损失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3】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篇一: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一、财务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必须严加保密,严禁对外泄露;

二、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资料以及一切有关财务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如因本人责任造成泄密事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除名;

三、财务人员严守公司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的秘密,严禁泄露给他人;

四、对有关部门来公司对账,查账或询问有关财务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或经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部

篇二:财务部保密制度

广西红帆-财务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

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

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五条 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

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

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

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

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

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

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

(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

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 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要求财务人员必须

做到下列几点: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100元--500元。

第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长、总经理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篇三:财务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⑶、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⑷、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⑸、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⑻、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⑼、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

⑽、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 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

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 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九条 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⑴、不该知道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动的资料不要动;


⑵、交际活动中,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准随便谈论公司机密情况;

⑶、没有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用后都必须归还;

⑷、董事会或主管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特别说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会及主管领导有权知道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⑺、员工有义务向董事会及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公司财务活动中的工作人员

及其工作行为;
对于其违章工作行为,不得虚报、隐瞒、猜测,必须如实汇报;

⑻、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

⑼、发现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⑽、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会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云南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5日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篇4】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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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一、财务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必须严加保密,严禁对外泄露;

  二、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资料以及一切有关财务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如因本人责任造成泄密事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除名;

  三、财务人员严守公司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的秘密,严禁泄露给他人;

  四、对有关部门来公司对账,查账或询问有关财务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或经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部

  篇二:财务部保密制度

  广西红帆-财务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

  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

  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五条 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

  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

  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

  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

  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

  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

  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

  (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

  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 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要求财务人员必须

  做到下列几点: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100元--500元。

  第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长、总经理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篇三:财务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⑶、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⑷、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⑸、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⑻、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⑼、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

  ⑽、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 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

  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 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九条 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⑴、不该知道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动的资料不要动;


⑵、交际活动中,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准随便谈论公司机密情况;

⑶、没有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用后都必须归还;

  ⑷、董事会或主管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特别说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会及主管领导有权知道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⑺、员工有义务向董事会及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公司财务活动中的工作人员

  及其工作行为;
对于其违章工作行为,不得虚报、隐瞒、猜测,必须如实汇报;

  ⑻、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

  ⑼、发现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⑽、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会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云南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5日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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