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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族调查报告3篇

时间:2022-07-09 13:40: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民族调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民族调查报告3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民间信仰渊源长,种类多,分布广。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活动场所被挪作他用或被拆毁、关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大部分乡镇有一定历史渊源的活动场所在当地群众的自发组织下又重新开展活动。

1、我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数量。

据初步调查统计,目前我县公共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100多处,信众约5万多人,远远超过信仰佛教和伊斯兰教信众人数。

2、民间信仰活动主要种类及表现形式。

我县民间信仰活动主要可分6类:一是信仰关圣帝。在县城及乡镇很多商铺、厂店都供奉关帝的神像,店主常年焚香供果,敬拜关公,祈求生意兴隆。二是供奉菩萨。有的乡村建有小庙,供奉土地、财神、送子娘娘等被老百姓通称为菩萨的神像。每月初一、十五,信众自带香、表敬拜,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早添贵子等等。三是供奉门神、灶神。春节期间,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贴门神像,祈求门神镇守门庭,阻挡牛鬼蛇神入户作乱。灶神也称司命神君,传说他每月三十日上天庭汇报主人家的善恶事,于是人们习惯在灶头立香炉,初一、十五上香叩拜,祈求灶神向上天多言好事。四是神话传说中的人文始祖及人物神祗。如宝丰镇女娲山的女娲娘娘,附近老百姓每月初一、十五上山朝拜,祈求好运、平安、吉祥。竹坪乡金花洞内供奉的金花娘娘,周边及陕西边境老百姓每月初一、十五前来求仙水、求子疗疾的上百人,鞭炮声震耳欲聋,焚香化纸烟雾腾腾。五是自然物崇拜。如官渡镇驴头峡山顶的百年古树等,都因历史悠久传说纷纭,常年有人朝拜,祈求树神显灵保佑。六是崇拜伟人,祈求平安。有的公共场所及工地时常插挂着伟人像,祈求避邪平安,出租车、私家车的驾驶室内也经常可见悬挂伟人画像,祈求保佑行车安全。

3、民间信仰的主要特点。

我县的民间信仰有6大特点:一是客观性。民间信仰源于历史文化,不管人们接纳与否,都是历史的传承和现实的客观存在,它有着不完全依赖于经济发展、政治变革的相对独立性和自发发展的不可扼制性,不会因为人们认识事物能力的提高而消亡。二是普遍性。我县的民间信仰群众大多分布在交通不便、商贸不发达、文化较落后的乡镇。信众信仰观念和信仰习俗多以家族、宗亲、村庄为根基,在社会地位较低、文化程度不高的民众当中传播较广泛。三是复杂性。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教义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在农村有根深蒂固的群众基础和普遍的认可度。部分场所一庙多神、一神多教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双台乡的学堂洞,本是一个天然石洞,传说圣人孔丘的弟子颜回、子路曾在洞内传授过儒教,后人便将此洞称为学堂洞,供奉几十个各路神仙及仁人志士、英雄伟人,逐渐形成了一个什么神仙都有,求什么事都行的道场,香火旺盛;四是松散性。民间信仰是繁衍于民众当中的非宗教信仰,其组织形式大多都没有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组织机构,有庙就有庙会,各庙各自为战,只是在开展比较重大活动的时候,借助现有的家族组织或村镇组织,组成临时专班举行相关活动。五是多样性。信众崇拜的神灵多种多样,凡是被认为有神灵的事物,都会成为他们信仰的对象,大多不分佛道,更谈不上教别,当地民众只知道供的是老爷,见老爷就拜。六是功利性。民间信仰信众很多都带有较鲜明的功利目的,只要身体有些许不舒服、心里有解不开的疙瘩、有可企及或不可企及的愿望,就会朝拜。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的民间信仰态势是稳定的,民间信仰活动是正常的。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仰盲从。由于民间信仰没有教义、教规,与封建迷信相掺杂,信众只是盲从地参与,很容易上当受骗,加之活动内容和形式混乱复杂,一定程度上给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留有可乘之机,存在着不稳定因素。

2、管理难度大。有的场所由住在附近的1--2名老人看管,并收取微薄的香火钱;有的是由1名信徒自发到庙里居住,维护场所正常活动,靠场所收入维持生活;还有部分场所无人管理,这种场所一般规模较小,如设在村头、路边的小土地庙等,占30%左右。由于场所点多、面广,给监管工作造成相当难度。

3、安全隐患较大。大多数场所地理位置偏避险要,交通不便,信众参加活动过程中,特别在大雪封山,雨、雪路滑时,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在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朝拜人员较集中时,燃放烟花炮竹、上表烧香都极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和山林火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传播封建迷信、社会陋习的消极的一面,也有排解群众心理压力,促进底层社会稳定的积极一面,如何加强民间信仰的引导和管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

1、积极引导,分清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的区别,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信众分清合法宗教、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搞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引导他们自觉地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开展正常活动。

二是倡导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对民间信仰中掺杂封建迷信色彩的东西,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特别要淡化民间信仰的神秘色彩,科学解释一些奇异的自然现象和生活中的巧合现象。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从调查情况看,民间信仰升温主要是农村精神文化匮乏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极大提高,但是农村精神文化发展却严重滞后,投入不足,设施不多、农村专业文化传播者很少,特别是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太少。因此,要大力发展公益性农村文化事业,积极构建覆盖农村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把重心放在村一级的文化阵地建设上,将公用的文化场地纳入到村镇建设发展规划中;要加大对农村广播站(室)、文化站(室)、体育场地的投入,建设一些集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活动场所,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文化工作健康发展。

2、规范管理,建立法制化长效管理机制,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对民间信仰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民间信仰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宣传、统战、综治、民政、公安、文明办、宗教、土地、城管等部门组成,经常研究民间信仰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强化责任,上下左右联动,在机制上保证民间信仰问题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同时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到人。

二是积极探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方式。要加大对民间信仰场所责任人的教育力度,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其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档案、环保等制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加强登记报备等工作。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举行大型民间信仰活动前要向当地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和登记备案,并严格按照宗教管理部门作出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开展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对现存民间信仰活动不鼓励、不支持,更不能参与。

三是要坚决制止乱建滥建民间活动场所现象。鉴于确实存在乱建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现象的情况,土地规划部门要从严掌握,从村镇房屋建设规划的角度限制兴建数量,控制建设规模。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治理乱建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群体性民间信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借乱建滥建活动场所聚敛钱财,蒙骗群众的神棍巫婆要严加惩处,以示警戒。

3、加强调研,掌握动态,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宗教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辖区内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信仰渊源、管理现状、社会影响、有无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等情况进一步作全面、系统地调查了解,及时掌握第一手详实信息资料,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要掌握动态,尤其要严防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杜绝利用民间信仰活动敛财,聚众闹事,干扰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影响社会稳定,弱化民间信仰活动消极的社会影响;要注意总结推广民间信仰活动管理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经验促管理,确保我县民间信仰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

我市城市民族工作调查报告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34个,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80%,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1万人,主要分布在迎江、大观两区。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一是小聚居,大分散,城区主要集中在沿江大南门附近,其它街道也有分布;二是民族成分较多,但其它民族人口较少,回族占绝大多数;三是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较大,经济型精英人才较少;四是城市民族街区基础设施较差,特色尚不明显;五是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市民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在全省前列。

一、主要情况及基本做法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得到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几任书记、市长亲自带队深入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分管领导深入现场,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清真宰牛场的迁建、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的规划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修缮创建、清真寺消防通道等问题,市领导多次协调、亲自督办,才得以落实。每年开斋节,市几大班子领导都专程到南关清真寺,亲切慰问回族同胞,市财政拨出专款祝贺节日。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

2020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提出了加快全市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十一条举措,规范了财政、规划、教育、交通、扶贫等部门责任义务。同时,市政府对进一步明确了21个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专门行文制定了兼职委员职责和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兼职委员单位每年至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1至2件实事。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民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共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出台和市民委兼职委员工作制度建立以后,市民委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关注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市财政设立了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规划局出资编制完成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规划;市交通局帮助开通了清真寺消防通道、修建新回民公墓水泥路;市农委积极帮助民族村场开发新农村建设发展项目;市公安局及时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件;市教育局将少数民族学生初中升高中由原先加3分改为加5分录取;市体育局配合市民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体育运动。由于各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拓展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空间,为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2、注重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市民委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民族社居委发展民族经济,创办社会公益事业,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一是以民族团结工作为抓手,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新社区。南水回族社区所在地大南门是我市传统的回族聚居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城市改造后,许多汉族居民相继迁入,回汉之间因生活习惯不同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充分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努力排除一些不安定因素。专门在大南门街设立了民族一条街的标志牌,严禁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回族禁忌的生熟食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这项规定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充分理解和自觉遵守。社居委不断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召开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联谊会等形式,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尊重,密切了邻里关系,增强民族间的凝聚力,营造和谐的社区生活氛围。二是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真诚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南水社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12户,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有30户,主要是五保户和夫妻双双下岗户。社居委逐一登记在册,将他们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开展慰问。社居委还积极帮他们谋求重新上岗的机会,解决再就业中遇到的困难。社居委还创立了妇女维权岗,组织社居委的工作人员、辖区内的公安干警、居住在社区内的司法界专业人士,主动上门处理侵犯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三是以发展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社居委积极寻求支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兴办和协办少数民族传统行业和便民商业网点数十家,网点遍布辖区内的大街小巷,既发展了少数民族经济,又方便了群众生活,还帮助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就业问题。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社居委组建了南水民族艺术团,定期开展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群众生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设立了星光老年之家,使老人们老有所乐。开展了美在家庭活动,宣传家庭伦理道德,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发展。民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南水回族社区先后多次受到省市表彰,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

根据伊斯兰教的民族特点,市民委注重发挥伊斯兰教协会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市伊协及时换届。现任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文化水平、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真正成为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根本保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市民委多次编发《条例》宣传小册,指导社区开设宣传栏,组织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晓面,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伊斯兰教协会筹资130万元对南关清真寺进行大修,全寺面貌焕然一新,不仅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提供了一个优美的场所,也为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的丧葬习俗,全市城乡兴建回民公墓达十处。市政府重点解决了城区回民公墓用地问题,帮助兴建了回民公墓。公墓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在省内均属一流。2020年,市民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全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解除了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弘扬和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2020年,市政府协调市文化局将回族古建筑探花第交给市伊斯兰教协会,开辟为**回族历史文化陈列馆,两年来共接待省内外参观人员近万人,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展示**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2020年,经国家民委领导实地指导和严格把关,陈列馆顺利通过了审批,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民委领导来我市隆重举行授牌仪式。为加强传统回族聚居区建设,挖掘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内涵,突显民族特色,市民委、市规划局和迎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考察组,赴西安等地考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市、区两级财政拨款30万元对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进行规划。四是做好清真食品的服务和监管工作。2020年,市、区两级政府投资119万元在城郊新建了清真宰牛场,实行生牛集中定点屠宰,彻底解决大南门环境污染问题;2020年,市财政又拨款8万元对宰牛场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还协调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五年内免收一切费用目前,清真宰牛场运行正常,确保了市内清真牛肉的供应;,支持清真网点建设,加强清真饮食服务,在确保清真饮食经营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民族、商务等部门妥善解决了百年老店马永兴清真饭店的问题,现该饭店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修葺一新,重新开张营业;近年来,我市清真饮食业有了较大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市经营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约有120余家,其中市区接待能力超过百人的规模较大的清真饭店3家,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五是扶持重点民族企业发展。在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民委的共同努力,2020年,柏兆记清真食品厂、清怡针纺织品公司被国家民委批准为xx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2020年两家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加强设备改造,进行技术更新,扩大生产规模。柏兆记实现了年销售额3000万元,再创历史新高,清怡针纺新建了2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购置了新设备,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3千万元。

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营造优良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每年九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宣传动员;几大班子分管领导亲自走上街头,宣讲民族政策;市民委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如举办民族政策知识竞赛,组织广场文艺演出,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等。目前,市文广局、市民委正在积极创作一台以**回族历史人物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融合为主题的黄梅戏《民族英雄马大用》。通过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市上下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制定了《**市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工作机制,为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注重对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族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全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年来,我市先后妥善处理大大小小涉及民族方面纠纷近20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一方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无章可循。长期以来,我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只接受工商和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民族工作部门基本没有参与进来。个体清真食品工商户均未通过市、县(区)级民族工作部门认定,国营清真食品企业也没有经过市、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清真食品生产,尤其是个体经营,完全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监督管理无章可循,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清真不真的现象,一些个体工商户乱打清真招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回族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的难度加大。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来宜经商等逐年增多,其风俗习惯有时得不到当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突发性事件增多。

3、城乡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清真食品行业仍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产业,虽在近年有了一些发展,但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民族村(场)基础条件差、生产形式单一、增收渠道狭窄的问题仍是制约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4、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够充分。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居住比较分散,人数少,容易被忽视,加上人员职业构成复杂,各行各业都有,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基层部门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民族工作的性质、内容理解片面,对民族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

三、对策及建议

1、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尽力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汉族对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了解和尊重,增强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意识。各级政府应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大对民族村(场)、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

2、建议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广泛调动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

3、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4、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解决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的协调机制。

5、将清真食品的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探索清真食品监管途径。一是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全市的清真饮食网点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市伊斯兰教协会参与清真食品监制工作,适时推行清真标志监制挂牌工作,遏制乱打清真牌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大对重点清真食品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力量,落实好对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三是支持民族村场建立肉牛养殖基地。充分发挥民族村场肉牛养殖传统优势,将肉牛养殖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资金扶持,支持联户经营,扩大养殖规模,形成产业效应。在增加民族村场群众收入的同时,缓解牛肉市场供需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牛肉价格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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