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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5篇

时间:2023-04-29 18:25:04 浏览量:

篇一: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江苏省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我省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

  质量,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结

  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

  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

  效实施负责。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预算控制;

  (二)收入控制;

  (三)支出控制;

  (四)货币资金控制;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六)固定资产控制;

  (七)工程项目控制;

  (八)对外投资控制;

  (九)债权及债务控制;

  (十)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十一)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当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规范经济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经财务规章制度;

  (二)约束医疗机构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

  拥有超越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涵盖医疗机构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

  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四)保证医疗机构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部门、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

  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七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当采用的基本方法:

  (一)内部牵制。医疗机构内部岗位的设置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

  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

  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二)授权审批。明确规定涉及经济事项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

  (三)会计控制。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制定

  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

  -2-

  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四)预算控制。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管理,实行责任预算制度。

  (五)财产保全。建立健全财产保全控制制度,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

  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

  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风险控制。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

  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业务活动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七)内部报告。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八条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审

  计监督。

  第九条

  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分级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

  强对合同、印章和密押的管理。

  第三章

  预算控制

  第十条

  预算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方法

  1、预算编制的原则

  (1)实行综合预算。医疗机构应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

  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将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

  位预算,统一编制,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的各项收支。

  (2)保障基本运转。单位预算应首先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转,严格按

  照先人员、后公用、再项目的顺序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的支出。

  -3-

  2、程序

  (1)人员组成。建立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部门牵头、各部

  门参与和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2)按照主管部门确定的预算编制程序组织编制医疗机构年度预算。

  3、方法

  一般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但对不同项目,也可采用不同的预算

  编制方法。

  (二)预算的调整

  医疗机构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

  等客观原因对预算执行有较大影响的预算调整事项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具体审批办法按照当地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算分析

  建立医疗机构预算分析制度。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四)预算执行绩效考评

  建立两级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一是建立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年度

  预算执行绩效的考评制度,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内部预算执行考评制度,提

  高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益和效率。

  第四章

  收入控制

  第十一条

  收入控制制度

  (一)建立各类会计(含收费人员,下同)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管。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4-

  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

  经办与收入稽核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三)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

  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四)医疗机构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

  (五)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重点控制门诊和住院结算收入。

  1、在收入票据管理人员处限量领取收入票据。

  2、在当日规定时间内,门诊、住院收费人员应将当日收入结算单及

  现金或银行进账单上缴出纳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出纳人员应备有门诊、住院票据收入销号登记本,由出纳或指定

  人员每天销号,双方钱款交接后签字确认。

  4、门诊、住院收费人员凭销号登记本领取收入票据。票据须依照号

  码连续使用,出纳人员根据存根号码核对。

  (六)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

  月结算起止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

  第十二条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确保

  相应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分解项

  目收费及重复收费,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行为。

  (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设置专(或兼)职物

  价管理人员,制订必要的管理办法,完善收费价格管理监督机制。

  (三)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

  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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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住院费用

  结算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是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

  印、购领、保管、发放与核销。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购收费票据和

  结算凭证。

  (二)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应按规定先审批、后印刷,并依照政府

  采购的要求在指定定点单位印制。

  (三)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

  费票据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票据库房,建立票据的入库、领用、结存登

  记制度。定期与领用部门、人员核对收费票据的领用缴销情况,及时催交

  长期未缴销的收费票据。

  (四)医疗机构申印、领购的票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范围

  限于本单位内使用。各类票据不得混用。单位之间不得擅自相互转移、借

  用、代开和转让票据。

  (五)建立健全票据领用、缴销手续。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部门

  指定的收费人员。票据领用时,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起止号码、领取

  日期,由领用人、发放人分别在登记簿上互相签字;计算机票据则由专人

  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由领用人使用。票据缴销时,应及时在登记簿上

  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六)对财务部门出纳人员使用的财政收入票据,应指定专人对出纳

  人员使用的收入票据进行逐页核销工作,并进行缴销登记。

  (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账处应设专人负责二级

  收费票据领用缴销工作,建立登记核销制度,逐日按号码核销收费票据。

  (八)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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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的票据的销毁,应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销毁。

  (九)病人出院时,收费结算人员应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

  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遗失证明,方可

  冲抵医药费用。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财务部门应凭据病人的相关证明

  提供收据复印件。

  第十四条

  退费管理制度

  (一)建立退费审批制度。由有关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交门诊收费处或出院结账处审批。特殊情况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

  审批。

  (二)退费申请者必须向收费人员提供原缴费凭证,审批手续齐全后

  方可办理退费。

  (三)收费人员在办理退费时必须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退费工

  作完成后,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

  支出控制

  第十五条

  支出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

  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按照医疗机构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医疗机构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

  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三)各项支出必须按照医疗机构年度预算计划,实行归口管理。财

  务部门将审批的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分解下达到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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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的支出计划执行。

  (四)制定支出及成本费用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程序等制度。

  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并执行开支范围及标准。

  明确支出及成本费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

  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必须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与责任追究制度。医疗机构重大经济事项

  的支出,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必要时应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五)建立支出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应对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对支出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计划不当由申请部门负责,采购不

  当由采购部门负责,管理不当由使用部门负责,审批不当由审批人员负责,手续不全而给予支出报销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并纳入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

  核。

  (六)建立支出核算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规范成本核算的程

  序和方法,建立成本考核指标体系、成本分析评价体系和成本信息反馈体

  系,客观评价经营成果和经营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经营质量。

  第六章

  货币资金控制

  第十六条

  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会计法》规定,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

  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医疗机构不得由

  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三)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门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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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收费人员应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有条件的医

  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

  具收款票据,门诊、住院结算人员必须在当日内将收入及时上缴出纳人员

  或解送银行,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帐。

  (五)货币资金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用款人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

  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3、支付审批。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人及单位负责人分别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

  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

  应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

  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

  -9-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

  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八)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其他

  会计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不符的应

  查明原因,对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

  管;个人印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履行签字或盖章

  手续。

  (十)加强对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除按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规

  定外,对办理银行业务的各种相关票据,应专设登记簿记录,财务部门指

  定专人定期审核,防止重要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十一)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门诊、住院结算人员必须每

  天足额上缴所收取的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登记日记账,每日核对库存现

  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日清日结。

  (十二)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部门在每月核签银行对账

  单时,应和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抽查出纳、门诊、住院结算人员的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是否相符。

  第七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第十七条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一)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

  -

  -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

  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疗机构不得由同

  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1、计划编制。药品和物资管理部门应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实际

  工作进度编制采购、供应计划,送财务部门备案。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计

  划进行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批程序。药品及库存物资按计划进行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由

  单位负责人审批。大宗超计划物资采购的审批,应由医院决策层集体讨论

  决定。

  3、采购管理

  (1)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

  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批量采购招标由采购、财务、审计、归口管理和使用等部门共

  同参与。

  (3)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进行采购,并对价格、质量、供

  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程序审批。

  4、验收入库。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入库时,归口管理部门及库房验

  收人员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

  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后

  方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不得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期末时,对物品

  已到而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待次月收到票据时据实调整。

  5、领用手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和保管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

  定专人负责领用。归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使用部门领用限额

  或定额标准;使用部门领用人按限额或定额填制领用单,经使用部门负责

  人审批后方可领用。超限额或定额领用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财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

  11-

  制定安全库存量和储备定额,具体定额标准由主管部门确定。

  (四)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归口管理

  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五)建立高值耗材使用辅助账,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购、领用等各项

  管理制度。

  (六)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

  究制度。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列详

  细清单,说明报废原因,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对由于人为原因(如保管不

  当、积压重复、霉烂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七)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制度。库房盘点不得少于每年一

  次。盘点时,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应派员监盘。

  第八章

  固定资产控制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

  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地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

  理实施细则。

  (三)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1、计划编制。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安排,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财务部门备案。如遇突发情况需追加计划,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

  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2、审批程序。按计划购置固定资产时,须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2-

  按审批权限规定审批。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应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购建控制

  (1)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

  进行立项。项目预算必须有财务、审计部门参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2)固定资产购建时,应由资产管理、使用、财务、审计等部门共

  同参与。对大批同类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

  购。

  4、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验

  收。验收人员应在相关单据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

  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帐卡。

  5、建立固定资产三级账卡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资产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数量、金额

  核算,同时按设备品名记载使用部门配置情况;使用部门在办理固定资产

  领用、调拨、报损手续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在登记卡上记录财产增减情况,并在本部门建立相应的数量台账。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

  门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卡相符。

  (四)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修

  和保养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

  费用。

  (五)对固定资产变动的控制,如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固定

  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按有关

  规定办理。

  (六)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医疗机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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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清查。要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清查盘点时,财务、审计等部门应派员监盘。盘点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账目,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九章

  工程项目控制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控制制度

  (一)工程项目决策控制。应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采取

  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

  体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决策程序为:预可行性研究——

  专家评审——职代会讨论——决策层意见,确保工程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

  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可

  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

  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加强制约与监督。

  (三)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由决策层授权单位有关

  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对于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

  人员,应由被授权人明确规定其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

  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竣工验收的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五)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核控制,应由医疗机构审计或财务部门组

  织人员进行,重点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

  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查结果应备案存查。

  (六)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

  14-

  1、工程项目质量应当建立法人负责制,工程项目授权负责人向单位

  法定负责人负责。

  2、所有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勘察、设计、施工、供货等实行招投

  标制,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组织实施。招投标结果的确定应有单位负责人、审计、财务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招

  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工程项目监理和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

  应邀请相关监理机构进行项目监理,签订项目监理合同,规定其相应的职

  责、权力和责任。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对照工程项目合同加以管理,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要求加以控制。

  (七)工程项目价款支付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按工程进度

  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规定限额内的工程

  项目价款支付由被授权人审批。工程项目价款支付时,必须取得收款方合

  法票据;支付工程项目价款一律采用银行结算,严禁用现金支付工程项目

  价款。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

  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

  批后支付价款。

  (八)竣工决算控制

  1、竣工清理。按照竣工清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

  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

  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应逐项盘

  点核实各种材料、设备、器具等,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国家规定进

  行处理,任何人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2、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

  目确认文件和调整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调整文件,土地使用证,-

  15-

  施工图纸,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开工报告,设计变更文件和资

  料,工程承包合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

  预算文件,工程价款结算资料,现行的施工建设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等。

  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程序:

  (1)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准备

  文件、技术等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

  及时组织初验。

  (2)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经各单项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

  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的文件资料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竣

  工验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3、竣工决算。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

  财务决算说明书。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报表: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

  16-(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4)基本建设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5)其他需要提交的财务报表。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竣工财务决算应做到报表内容齐全、数字真实、说明清楚。各单位应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

  4、竣工审计。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具体清算期限由各地确定。

  第十章

  对外投资控制

  第二十条

  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处置的审

  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与监督。医疗机构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对外投资决策控制。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事先立项,组织由

  财务、审计等部门和有关专家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

  证评估。经决策层研究后按规定的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决策过程应有完

  整的书面记录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严禁个人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擅自改

  变决策层意见。

  (三)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控制。医疗机构使用专利权、著作权、土

  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时,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对外投资。

  (四)严格对外投资授权审批权限控制,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凡有对

  外投资项目的医疗机构,必须授权单位有关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管

  -

  1-理对外投资项目的业务工作和经费审批工作,明确规定工作范围和经费审

  批权限,并实行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超越对外投资项目范围和超

  限额审批对外投资经费的,或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未按规定执行,出现

  重大决策失误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和核销等处置控制。对外投资项目

  的收回、转让、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报主

  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章

  债权及债务控制

  第二十一条

  债权、债务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

  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与监督,医疗机构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和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1、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由住院结账处负责。每日终了,将当日住

  院病人费用汇总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月末,财务

  部门应及时与住院结账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2、应收医疗款: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

  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月末,应将明细科目余额与医保结算中心

  及住院结账处等部门进行核对。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社会保

  障金: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债权及债务的记录、核算、对账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三)债权控制措施

  -

  1-1、应收款项控制

  (1)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医保结算中心

  核对帐目,保证账账相符。加强对医保结算中心核定的退报、外地就诊、超总控等费用的核对工作,及时催收医保结算费用。

  (2)建立出院病人个人欠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个人欠费

  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对大额债权必须采取保全措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应设置相应的欠费催收人员,以加强欠费催收工作。对个人欠费应进行账

  龄分析,催收人员根据分析结果以函证、上门催收等形式进行催收。

  (3)建立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应收

  款的账务登记工作,分门别类记录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情况,便于清理和催

  收。应规定结账日期,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报销的,应由债权管理人员负责

  向借款人员发出催收通知,及时清理。

  2、备用金控制制度

  (1)医疗机构应根据规模大小、业务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各类收费

  人员的备用金数额,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2)收费人员不得将备用金抵作他用。收费人员调出收费岗位时,必须及时交回备用金。

  (3)财务部门在抽查收费人员账款相符情况时,应同时抽查备用金

  使用情况。

  (四)债务控制措施

  1、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应综合考

  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等因素,授权审批人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举债事项。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的举借必须经决策层研究确定。

  2、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控制措施。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应付

  账款、其他应付款的登记、核销、对账工作,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1-按费用类别合理设置二级明细账,建立“三核对”制度,即每月总账和明

  细账余额核对,明细账与管理部门核对,年末与供应单位核对,以保证账

  账相符。

  第二十二条

  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

  (一)预收医疗款是医疗机构为保障业务正常运转而向入院病人预先

  收取的医疗备用金。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对统一的预收医疗款

  数额。

  (二)病人入院时,应缴纳一定数额的预收医疗款,由结算人员出具

  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临时收据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一份作为收入凭

  证,一份留存。

  (三)财务部门应加强预收医疗款的管理,设置必要的辅助账。对预

  交金收入逐日登记,票据逐笔核销。每月终了,财务部门应与住院结账处

  进行预收医疗款余额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四)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

  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

  风险。

  第十二章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第二十三条

  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

  制约和监督。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物资、收入、成本费用等方

  面内容的,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事项必

  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

  2-

  规范的要求。即:

  1、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2、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3、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四)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

  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

  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

  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

  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

  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

  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

  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

  入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六)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

  数据应及时进行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第十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

  21-

  (一)医疗机构应组织由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小

  组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问责制度和责任监督制度

  1、医疗机构未按本规定要求制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应限期

  进行整改;

  2、医疗机构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3、医疗机构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

  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规章制度的,按照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省级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

  200年

  月

  日起实施。

  -

  22-

篇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结合医

  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

  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

  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

  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

  会人员、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与分配、专用基金管

  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

  督。

  /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五条

  医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医院的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财务工作。

  第八条

  医院财务处是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级部

  门,在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医院的财务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实施

  财务监督。

  第九条医院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

  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

  业务技能。

  第十条

  医院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下开展工作,并进行定期轮岗。

  /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院

  事业发展在年度经济工作中的计划安排,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

  作性。医院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原则:医院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妥帖,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

  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方法:医院预算以会计年度为期间,采取

  零基预算方式,充分体现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预算,结合预

  算年度业务量估计变动情况编制;

  支出预算,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因素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重点倾斜医教研和基础设

  施建设,紧缩公务性开支。

  第十四条

  医院支出结构要不断优化,各项支出预算应保持合

  理的比例,医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长,基本建设的支出要兼顾

  单位的长远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预算制定和执行:

  医院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预

  算,经院长办公会允许后报医院财务处。

  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

  /

  门进行审查、汇总,提出修改建议或者意见。经院长允许后,上报主管

  部门,并遵照执行。不经批准,任何处室和个人不能随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预算调整: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根据预算执

  行情况作适当调整。

  有关处室提出调整方案,由医院财务处负责组织

  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汇总,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

  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津贴经费。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一)财政津贴收入,即医院从财政部门

  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拨款、特色学科拨款、科研经

  费拨款和其他拨款;(二)上级津贴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津贴收入;(三)事业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教

  学、科研以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

  /

篇三: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管理

  一、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成立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预算委员会或预算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集体决策制度。

  (二)医疗机构预算编制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三)为了确保预算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医疗机构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二)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应一句上年度的预算情况,结合当年医疗机构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预测本年度的收支,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三)保证重点的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原则。内部各个职能管理部门为预算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部门在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

  (五)统一性原则。按照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程序及规定编制预算。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全面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分析、研究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与预算被执行情况,掌握单位财务收支和业务规律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趋势,为编制年度预算奠定基础。

  (二)准确掌握相关基础数据。通过核实单位人员、资产、业务量等基础数据,如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门急诊人次、床位编制和实有病床数,计划年度政策性增支因素的标准或定额等,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手指的影响。一是分析测算预算年度内国家有关政策对医疗该机构收支的影响,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发展社区卫生、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收入的影响,增加工资补贴、实行房改对支出的影响等。二是分析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对医疗机构收支的要求,如新增病床、新进大型医疗设备和计划进行的大型修缮、锅炉改造等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收入的影响等。

  (四)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收支预算的编制要求。熟悉相关预算科目及

  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算编制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四、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财政、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属于有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结合业务量编制。没有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则要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水平,结合本年的相关影响因素编列。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范围和开支定额(或标准),物资供应及价格变化等因素编制。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三)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医疗机构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等,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比例编制预算。

  (四)事业反战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的购置设备、改造医疗环境、修缮房屋、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等项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编制预算。

  五、预算编制的程序

  (一)由财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编制政策提出单位下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二)由经费预算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申报所需预算。

  (三)由财务部门汇总,并提出单位总体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四)对重大支出项目需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后申报预算。

  (五)财务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对科室申报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初步预算方案报财务主管院长审查,形成单位预算草案。

  (六)由财务部门组织召开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会议。提交单位预算草案进行讨论。

  (七)由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决策通过单位年度预算上报稿,重大项目经领导集体决策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上级预算部门审批。

  (八)上报稿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分别向归口管理部门下达批准的预算。

  预算审批管理

  一、医疗机构编制的预算应由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报送审批。

  二、预算编制(或调整)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等预算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三、对重大项目必须经过单位组织的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领导集体决策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四、职工代表大会应在每年年初审议财务部门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单位本年度预算方案、事业发展规划等;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由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申报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上级预算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六、若需要对审批后的预算进行调整,应将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七、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预算。

  八、审计监察部门有权对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进行监督。

  预算执行管理

  一、预算执行的原则

  (一)年度预算指标下达以后,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预算,不准突破预算指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遵照相应的预算调整程序后方可调整预算;调整预算未经批准,不得执行。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负责,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需要,本着节约原则安排和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和程序,积极配合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二、预算执行的程序

  (一)财务部门将上级批复的预算按类别和用途下达至归口管理部门。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

  (三)财务部门制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汇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调整管理

  预算调整是指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变动、临时事项的发生和预算差异分析等原因,需要对后期的预算数据、支出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减,以提高预算的可操作性,合理配置资源。

  一、预算调整的原则。年度预算指标下达以后,应严格遵守预算,不准突破预算指标,需要调整的预算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预算调整的程序。预算调整需要经过申请、审议、批准三个主要程序。

  (一)首先应由预算执行部门提出书面预算调整申请,说明理由及调整方案,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提供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

  (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按照预算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三、医疗机构内部预算的调整,应由相关领导在审批权限内逐级审批,大额预算资金调整应经过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决策。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调整的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四、财政性支出需报财务部门审批才能调整。

  预算分析管理

  一、建立预算分户账。对各个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做好预算调控工作。

  二、预算分析的内容

  (一)按预算执行部门分户账进行统计,分析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

  (二)充分考虑影响支出的各种因素,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目标数之间的差额进行比较,并分析原因。

  (三)将当期预算执行数与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数相比较,并与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

  三、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预算考核管理

  通过预算绩效考核,全面总结评价各部门预算的编制是否准确,执行是否合理、准确、科学,调整是否合规等内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预算绩效考核的内容

  (一)制度建设、管理措施评价。主要包括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

  (二)资金使用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的申请、批复、适用范围、使用金额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尤其是大型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的质量、及时性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

  二、预算绩效考核的方法、程序

  (一)由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进行预算绩效考核。

  (二)年底由财务部门按部门分项目统计出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上报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决策机构。

  (三)由各预算部门向预算管理决策机构汇报该部门预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四)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决策机构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相对照,对预算部门进行综合打分。

  (五)根据考评结果,对绩效优良的部门通报表扬;对绩效差劣的部门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警示。

  (六)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将预算绩效考核项目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章

  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

  一、收入确认

  医疗机构收入是指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并及时确认。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疗机构从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和追加预算确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均来源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上级补助收入是年度内从上级管理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性收入。以上收入均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纳入单位的预算体系,及时确认收入,专款专用。

  (二)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上述各项收入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依法取得。

  (三)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有关规定加成,依法取得。

  (四)除上述以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收入均纳入其他收入管理。

  二、收入管理

  (一)医疗机构的全部收入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二)医疗机构的各项收入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制定收费标准,依法组织收入。

  (三)医疗机构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按规定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各项收入按财务规定及时入账。

  (五)定期对收入进行分析。

  (六)建立收入岗位责任制。

  门诊收费管理

  一、门诊收费工作由财务部门的收费人员来完成,收费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二、医疗机构财务部门要合理设置门诊收费岗位,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门诊收费应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不漏收、不重收和不多收。

  四、门诊收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做到当日清点全部所收款项,当日结账,当日送存银行。

  五、门诊收入要实现管理系统内部双重核对,即收费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以不同方式提取数据的报表,实现两种报表之间核对一致。

  六、门诊收入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收费员、收费部门审核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三个层次。

  (一)收费员负责准确收取费用,按时结账,并按照收费系统内显示的金额或开具票据存根上的金额,将收入及时上交收费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核。

  (二)收费部门审核负责人依据收费管理系统内显示的金额,要求收款员上交收入,核对一致后在系统内确认入账,并及时准确地将当日收入送存银行,并将银行进账单及收入日报表

  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负责将银行进账单与收入日报表核对一致后及时入账确认收入。

  (四)财务部门负责每月核对门诊收入月报表与当月所有日报表的收入总和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需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五)各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六)建立登记薄,做好交接环节的相关记录。

  七、门诊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收付现金做到唱收唱付,钱款当面点清,并开具正式收据。

  八、财务和审计监察部门应对每位门诊收费员进行不定期的库存现金检查。

  九、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门诊收费印章的统一管理。

  住院结算管理

  一、住院收入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向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所取得的收入,是医疗机构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住院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的结算人员来完成,审计监察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结算人员依据医生开出的“出院通知”及“患者医嘱”办理住院费用结算。

  四、办理结算时,住院患者必须出示住院期间全部预交金收据,若预交金收据遗失,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结算人员要依据物价政策、医保政策、大病统筹等政策严格审核住院患者医嘱计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多收或漏收。结算人员不得擅自增减病人医药费用,更正差错需要书面报告,并经相关人员批准。

  六、住院患者账目结清后,未经财务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进行账目调整。如确属正当理由申请更正的,应履行登记手续,说明更正理由,经核查部门审核无误签字认可后,由住院结账室负责人批准,结算人员方可进行账目更正。

  七、住院收入应实现管理系统内部双重核对,即结算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以不同方式提取数据的报表,实现两种报表之间数据核对一致。审核人员确定两种数据一致后方可确认收入。

  八、住院结算岗位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结算员、结算部门审核责任人和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三个层次。

  (一)结算员负责准确收取、及时录入费用,按时结账,并按照结算系统内显示的金额或开具票据存根上的金额将收入及时上交结算部门审核责任人审核。

  (二)结算部门审核责任人依据结算管理系统内显示的金额,要求结算员上交收入,核对一致后在系统内确认入账,并及时准确地将当日收入送存银行,日报表上交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负责将银行进账单与收入日报表核对一致后及时入账确认收入。

  (四)财务部门负责每月核对住院收入月报表与当月所日报表的收入总和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需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并报上级主管人员。

  (五)各环节经办人及审核人均应签字确认。

  (六)建立登记薄,做好交接环节的相关记录。

  九、财务和审计监察部门应对结算人员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盘查,防止截留、挪用、侵占。

  严禁设置“小金库”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即所谓“小金库”,是指单位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薄之外另设会计账薄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自存放的行为。这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一、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二、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属于单位的各类收入采取侵占、截留等手段留在本部门内。如:

  (一)各项收入。包括未经批准收取的收入、出租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逾期押金收入等。

  (二)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广告费收入、医疗手册及病理印刷工本费收入、病历复印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技术培训收入等。

  (三)各项价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储备费和运输装卸费等。

  (四)各种赞助、捐赠等收入。

  (五)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

  (六)各类协会、学会的会费收入等。

  (七)其他应列入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帐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

  发生上述收入的一律交单位财务部门列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禁止设立“小金库”的第一负责人。部门若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的,要追求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疗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收入的收缴情况,对“小金库”进行自查,各部门负责人对自查结果负责并上报,审计监察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对自查、整改情况和相应的制度建设进行督查。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一、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各部门不得自行定价,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收费标准等进行收费。

  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制度。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患者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

  三、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各项新增医疗项目(包括科研所需医疗项目),都应经医务部门批准立项后,填写《各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审批表》,经物价管理部门核价后报物价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待物价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收费,在未被批准以前不得擅自收费。

  四、加强收费标准管理。

  (一)加强药品的收费管理。药品零售价、自制药品的销售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不得自定收费标准。

  (二)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收费管理。购置大型设备仪器前,要向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收费标准预测和设备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物价管理部门预审的资料,不予报批收费标准。

  (三)加强一次性医用材料的收费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医疗机构购进没有收费标准的或临床上不收费的医用材料,必须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四)单位收费系统软件中的收费标准数据库应分别由专人维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数据库应由财务部门专职物价收费管路员维护;药品收费标准数据库应由药剂科维护。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修改物价数据。

  五、明确标价,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凡对患者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特殊检测、特殊治疗和特殊药品在实施或用药前,各医疗部门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六、财务部门应设立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对各医疗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并给予具体指导。各医疗业务部门应设立一名兼职物价人员,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控制,以此建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管理网络。

  (一)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应加强对患者医疗费用的审核检查,发现漏收费和少收费的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努力追回。如发现滥用职权(如因人情关系)少收费或不收费的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给予责任人严厉处罚。

  (二)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有权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多收费和乱收费的项目从患者医药费用中扣除,并及时查明原因,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三)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有权对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应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从严查处。

  七、各部门在记账时,应以患者实际发生的治疗、检查情况以及病史记录为依据,正确计算收费次数,正确记录收费等级,不得少收费、不收费、多收费和乱收费。

  八、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来华留学生自行至医疗机构就医,均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费。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查询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光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需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医疗费用信息。

  二、在门急诊大厅设置滚动屏和触摸屏,按规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

  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药品名称及价格由专人进行维护,滚动屏和触摸屏设备由相关部门负责

  日常维护。

  三、在门急诊和功能检查室等位置,分别按需要悬挂医疗服务(部分)项目价格公示牌,由专人负责其内容的维护和价格标准更新。

  四、明码标价的内容要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医疗收费价格标准。

  五、公开物价管理部门的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薄。专职物价管理员负责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问题,提供价格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可设立收费价格咨询窗口,解答患者有关医药费用问题的询问。

  六、住院结算部门应在正常工作时间设专人为在院患者提供住院费用的查询,各临床科室护士站有义务向患者解答与本科室相关的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不能解释的要积极与物价管理部门联系,妥善做好患者询价工作。

  七、住院结算部门和门急诊收费部门应根据患者需求打印费用清单,便于患者查询。

  八、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工作。要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

  票据管理

  一、医疗机构在印刷及购买各种票据前,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收费许可证》,各种收费票据的印刷及购买必须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定地点办理。

  二、医疗机构所有票据的印刷及购买需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三、医疗机构所有票据的保管、发放和回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薄,严格登记管理制度。领用部门需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领用是需有责任人签字,保证票据的安全使用。

  四、各种票据在使用时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项目填写完整清楚,收款人签名处均需完整签名,并在票据上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错误的票据需加盖作废章,与存根联一并保存。

  五、定期对回收的票据进行核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以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六、专管人员在回收票据时,检查号码顺序,检查开出内容的合法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制定改正措施。

  七、专管人员负责有关票据的联系工作,保证单位各收费点的票据供给,确保使用的连续性。

  八、定期对票据进行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九、按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取得销毁证明。

  十、对违法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医疗机构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一)转借、转让和代开票据;

  (二)私售和盗卖票据;

  (三)未经批准拆本使用票据;

  (四)丢失票据;

  (五)损(撕)毁票据;

  (六)未经规定开具票据;

  (七)未经规定缴销票据;

  退费管理

  一、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取得医疗机构正式收据后,因故需退费,需提供正式收据、退费证明、检查或治疗申请单、药品处方等原始付费凭证。以上单据需经医师或药师、医疗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退。领取退费时领款人需在退款发票上签字。

  二、收费员要严格遵守退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退费手续,认真核查后予以办理退费。对违反规定私留患者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和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三、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与相对应的收据核对后妥善保管,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四、财务部门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审核退费。

  五、相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退费情况进行监督。

  六、财务部门定期对退费金额及项目进行统计,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审计监察部门。

  第三章

  支出管理制度

  支出申请管理

  医疗机构的财务支出包括:业务支出(人员经费、公务费、药品费、卫生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和其他支出等。

  一、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

  二、财务部门要依据本年批复的年度预算和单位资金安排,复核部门用款计划。

  三、财务支出用款计划需在财务和审计部门备案,监督实施。

  支出审批管理

  一、支出审批的权限

  (一)医疗机构的所有支出依据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

  (二)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定支出范围内的支出。

  二、支出审批内容

  (一)支出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各项开支均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范围;

  (二)支出是否符合单位财务计划、预算或合同规定;

  (三)支出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四)支出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型原则;

  (五)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三、支出审批程序

  根据审批权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审批:

  (一)由经办人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

  (二)由本部门以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有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字;

  (四)由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

  (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以上程序遵循各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不办理越级审批报销。

  四、支出审批人员的责任

  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原则,审批人员负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按照审批权限和要求履行审批职责,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支出审核管理

  一、支出审核的原则

  医疗机构的所有支出在支付时必须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对支出的原始凭证、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核,认真审核签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二、支出审核的范围

  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的所有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已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支出;

  (二)设备采购支出;

  (三)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合同支出;

  (四)修缮项目支出;

  (五)购置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支出等;

  (六)药品采购支出;

  (七)专项费用支出;

  (八)单位维持日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三、支出审核的内容

  (一)原始票据。

  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和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2.发票或收据上项目填写必须齐全;

  3.发票或收据上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发票或收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5.发票或收据不得涂改和挖补;

  6.发票丢失视同丢失现金,责任自负。

  (二)预算审批计划文件(含增补预算审批计划文件)。

  (三)审批程序中各权限范围的审核、审批签字。

  (四)合同原件。

  (五)工程项目结算付款须有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单、结算审计报告等。

  (六)设备购置结算付款须有设备购置清单、设备验收单等。

  (七)其他凭证。

  1.要素完整;

  2.签字手续齐备;

  3.数量和金额清晰、完整、准确。

  支出支付管理

  一、医疗机构一切支出结算必须凭经审核批准的支出申请、协议、合同、发票及有关凭证办理。医疗机构款项支付所需的主要资料:

  (一)原始发票;

  (二)预算审批计划(含增补预算审批计划);

  (三)审批权限范围的签字;

  (四)合同原件;

  (五)其他(工程项目结算付款须有工程进度报告、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单、结算审计报告等;设备购置结算付款须有设备购置请打、设备验收单等)。

  二、财务部门付款要求。

  (一)财务人员要按照医疗机构的各项支出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单据;

  (二)财务人员要按照医疗机构的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付款;

  (三)支票签发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与发票一致)、日期、金额及用途、并由领款人签字;

  (四)需现金支付的,应严格遵循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管理

  一、在全面掌控单位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单位要将以下经济活动作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点

  管理:

  (一)单位各项发展目标的确定或调整。

  (二)单位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的确定或调整。

  (三)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确定或调整,以及大额资金的安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金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四)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

  (五)单位重大投资项目的确定或调整。

  (六)与单位多数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

  二、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

  (一)医疗机构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形式为“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等。

  (二)医疗机构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实行负责人负责制,集体议事,并以“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三)决定医疗机构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都到会的情况下举行,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事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会。

  (四)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难以召开会议的,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院长审查决定,但事后应急时召开“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予以确认。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一)提出事项。重大经济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初步拟定供“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参考的方案或说明,附有关材料,报送院办。

  (二)审查确认。由院办(协同财务部门)对事项提出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范畴的,必须提交“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领导审定。

  (三)研究论证。列入重大经济事项的事项,由事项提出部门视事项大小和重要程度,采用公示、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所提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事项提出部门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再次报送院办审查。经院办审查汇总后,将该方案再次提交“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讨论。

  (四)讨论决定。在“院务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中先由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介绍所拟定的方案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全体参与,占大多数人员一致意见为最终决策结果。决策结果经院长签署后生效。

  四、建立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几路制度,准确、完整记录决策全过程。

  医疗机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有院办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要准确完整记录会议全程,须载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对方案的介绍和说明、主管领导的意见、全部参会人员发表的所有意见、院长的决定等

  内容,最终形成《重大经济事项议事纪要》。

  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相关规定。

  决策责任追究管理

  一、“决策责任”,是指医疗机构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决策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三、决策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追究其决策过程责任;

  (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

  (三)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进行决策;

  (四)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拖延决策。

  四、根据情节严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决策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一)对于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较小的一般过错的责任者,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和影响较大的严重过错的责任者,给以行政警告甚至降级处分,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处理。

  (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和影响重大的特别严重过错的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决策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六、决策过错责任追究部门经调查,对过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做出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对事实不清或者无过错的不给予追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本管理

  一、医疗机构在成本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努力降低成本消耗,定期组织检查成本执行情况,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

  三、成本管路的原则:

  (一)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医疗工作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控制原则;

  (四)精细管路原则;

  (五)整合优化内外部资源原则;

  (六)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成本管理的内容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信息与反馈以及成本决策等。

  五、医疗机构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医疗机构成本管理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在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业务归口的成本管理工作。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成本管理工作,正确执行成本计划,准确核算成本。

  六、医疗机构的以下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人员支出;

  (二)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七、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实施细则。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

  一、严格遵照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理》

  (一)设置专人管理现金,专职从事现金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现金管理要按发生时间顺序及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

  (三)要定期清理核对各部门从财务部门领用的备用金。

  (四)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审批人必须符合授权审批权限,大额支出另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

  (五)一切现金支付,都要填写正式单据,需经财务人员审批后制单,领款人签字,到出纳处领取。

  (六)财务部门要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和各部门备用金进行抽查。

  二、明确现金使用范围

  (一)支付单位职工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及加班费等。

  (二)支付单位职工各种抚恤金、退职、退休金、丧葬补助费及国家规定的个人其他支出。

  (三)支付患者就诊医药费多余款及医药费退款。

  (四)1000元以下的其他小金额零星支出。

  三、规范现金报销管理

  (一)必须具体付款单位名称、购物内容和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报销发票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随意涂改。

  (二)签字手续遵守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三)对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报销事项,有权拒付。

  银行存款管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二、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的开设符合要求。

  (二)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

  三、单位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四、加强银行票据的管理。

  依照《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出结算办法》,规范结算支付行为,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不准签发空头和远期支票。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审批人必须符合授权审批权限,大额支出另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

  六、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按照财务内部控制的要求,支票、印鉴要由不同人员在不同地点妥善保管。

  七、各种收支款项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的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八、加强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一)对账人员不得兼职银行出纳,不得登记往来账和其他账务;

  (二)对账人员每月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未达账项;

  (三)填写未达账款调节表,每月核对总账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是否相一致;

  (四)对未达帐项要求明细情况说明,九、财务部门要不定期对银行对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货币资金票据管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管理货币资金票据。

  二、货币资金票据的购买。财务部门派专人负责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各种银行单据的购买,并设立购买登记本,分类进行详细登记。

  三、货币资金票据的保管。

  (一)购买后的票据交由票管员进行保管,并在登记薄进行登记。出纳人员领用应妥善做好

  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支票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空白支票和财务印章要分别存放、两人保管。

  (二)任何人不准携带空白货币资金票据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登记清楚用途及限额。

  (三)货币资金票据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货币资金票据的签发。

  (一)一人不能签发发票。

  (二)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清晰、项目完整,不得涂改。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更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上注明作废。

  (三)签发货币资金票据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票据,不准出租或装让货币资金票据,不准将货币资金票据交收款单位代签。

  五、货币基金票据的领用。

  (一)使用部门在领用票据时必须手续齐备,由出纳人员在支票登记本上进行发放登记,领用人应签字领取。

  (二)领用人不准弄脏或撕毁货币资金票据,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严禁将支票转借其他人员,领用人不得私自涂改支票。

  六、货币资金票据保障。货币资金票据领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账,报账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十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门。对原领支票在规定期限内未报账,一般不允许再领取。

  七、货币资金票据的核对。出纳人员随时将库存的实有票据与登记本进行核对,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八、货币资金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转让时印章要清晰完整、合法合规。

  九、货币资金票据的核销。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出纳人员发放的票据进行核查,保证购买登记薄内容、实存票据、发生票据领用的真实准确。货币资金票据的注销必须符合有关制度要求,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可靠。

  十、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人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人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员向出票单位索换。

  货币资金印鉴管理

  一、印鉴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票据印鉴一般由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负责人名章(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名章)及经办人名章组成。

  (二)货币资金印鉴须经开户银行和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

  (三)货币资金印鉴必须要由不同人员在不同地点妥善保管。

  (四)不得非法刻制印鉴,一经发现,对其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追求法律责任。

  (五)更换印鉴时,须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印鉴。新印鉴启用后,应将原印鉴交回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销毁。

  (六)印鉴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二、印鉴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部门的收款发票、与银行相关的各种票据(如:现金及转账支票、汇票、汇款单据等);发人名章主要用于银行相关的各种票据(如:现金及转账支票、汇票、汇款单据等)。

  (二)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上不得加盖银行支票印鉴。

  (三)加盖财务印鉴须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四)印鉴离开单位财务部门要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批转,印章使用者取得印章后要办理签字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备查登记,及时收回。

  货币资金盘点核查管理

  一、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每日要由出纳人员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相符。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查。

  二、库存现金和备用金的盘查。

  (一)建立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检查记录表。

  (二)将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及总账相核对。

  (三)每日收支凭证要及时入账。

  (四)严禁白条抵库。

  (五)盘查发现差额,及时查清原因,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银行村矿的盘查。

  (一)建立银行存款检查记录表。

  (二)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核对与编表工作应由第三者承担。

  (三)检查大额未达账项和长期未达账项,并审查未达原因。

  (四)不定期派财务人员到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五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请够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疗机构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疗机构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疗机构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入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在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

  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疗机构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批量药品及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四、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需求情况下,特殊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的管理,根据供应情况以及业务需求确定采购或零星采购计划:

  (一)确定安全库存量,实行储备定个计划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三)批量采购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专业委员会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四)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按规定审批。

  六、医院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合法证件以及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有采购和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应由被授权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管理

  一、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应由医疗机构被授权的管理部门完成。验收工作要由独立于请购、采购的库管人员担任。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验收入库,应由验收人员根据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和购货发票,对所购药品和库存物资进行验收,并对采购验收情况作详细记录。

  三、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等,对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库存保管人员填制入库单并加盖经办人员的戳记。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反馈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厂家)予以处理,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作退货处理。严格控制购进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质量。

  四、库存保管人员应准确记录验收入库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均应符合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发票与采购订单(合同)要一致。

  六、所有退货都要有准确记录,应注明退货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没有办理验收入库的物品,不准办理结算。

  七、库存保管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八、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后,凭发票和入库清单到财务部门报销(办理结算)。提供的票据需由采购人员、验收入库人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对批准的预算计划、验收入库手续、货物发票等有关原始凭据审核无误后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九、如遇特殊医疗事件急需物资,验收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场验收的应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

  十、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药品及库存物资限制接触管理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限制接触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日常管理,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药品及库存物资,提别是对于贵重、特殊药品和库存物资应当加强控制措施。

  二、应设置药品及库存物资设置专用库房,库房必须牢固、独立,具有防盗功能,符合物资储存的要求。

  三、配备专职仓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仓储保管制度。仓库保管部门应建立领用人、领用科室、审批人的笔记卡和印鉴卡档案,领用时需认真核对。

  四、设定领用权限,领用部门制定专人领用,专人管理,非指定领用人员或超出领用权限不得领用。领用的物资由专人保管,建立高值耗材辅助账,记录领、用、存情况。

  五、物资管理部门制定领用限额,应根据部门成本消耗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领用限额,通过定额使用量控制,厉行节约,努力控制成本支出。

  六、制定领用范围,任何部门职能领用与本部门所开展业务有关的物资,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领用。

  七、加强高值耗材管理,相关部门应对高值耗材进行备查账管理,定期核对领、用、存情况,对有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办法,对无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药品及库存物资处置管理

  一、药品退货

  (一)药库发出的药品退回管理。

  1.药房报关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发货的批号和数量,经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

  2.药品退回到药库,保管员和验收员应和对“药品退库申请单”的药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原购货日期和有效期后签字确认收货。如非药库发出的药品应拒收,并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解决。

  3.验收员按进货验收的程序逐批号验收。

  (二)过期药品退回管理。

  1.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了解药品积压情况,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应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

  2.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

  3.药库和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药库保管员详细填写推出药品记录。

  二、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处理、报损、销毁工作流程

  (一)药品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合格的均首先应停止院内流通使用。并及时通知药品质量管理员,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方联系。

  (二)药品管理人员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应立即通知药库保管员和采购员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上级药监稽查部门抽查检验,或上级药检部门公告通知查处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库房保管员停止出库。质量管理员通知药库药房的保管员对在库不合格药品进行清查;保管员应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理同批号药品。

  (四)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保管员按月填写“报损药品清单”,上报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批准报损的药品要专人、专账并划定专区管理。

  2.报损需销毁处理的药品。质量管理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报请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质量管理、采购、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督下进行销毁,并登记“药品销毁记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查出的不合格药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办理。

  3.对于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每月进行一次汇总,上报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

  (五)质量管理员对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台账中应明确写明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处理、销毁全过程。

  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管理

  一、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单和发票、批准的采购计划、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及时办理支付,并及时入账报账;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成立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组成的清查盘点小组,定期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监查盘点,贵重药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其他药品每季至少盘点一次。

  三、盘点是应由盘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一式二份;归口管理部门应依据盘点结果编制“盘存单”,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存查,一份送财务部门,核算盘点盈亏。

  四、盘点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将“盘点单”的盈亏项目填列“盘点盈亏汇总表”及“项目盈亏汇总表”各一式四份,并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办法,报送主管院长审批、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存档。

  五、财务部门依据审批后的盘点报告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和失效应及时分析原因,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办理销账(卡)手续。专职库房管理人员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全责。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构建管理

  医疗机构固定资产购建包括通过购买、自建、改扩建和接受捐赠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医疗机构要经过立项申请或可行性论证审批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购建立项

  (一)由使用科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单位必须成立可行性论证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使用、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

  (三)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四)由单位领导集体决策审批固定资产购建立项是否成立。

  二、固定资产购建可行性论证

  (一)为预防盲目购建和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对固定资产建设和改造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临床医技使用固定资产部门提出的购置申请,特别是大型、专用的设备仪器购置和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可行性论证一般应从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实用性四个方面进行性论证。

  1、可行性: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是否配套,是否符合预算。

  2、必要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是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时方可购建。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控制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医疗卫生保健发展的要求,以及与医疗机构所担负的医疗、教学、科研的关联度密切情况。

  3、科学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能否为医疗机构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购建是否经过决策。

  4、实用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备比较高地经济效益、规模适度、成本回收快、社会评价好、群众易于接受等特点。

  三、固定资产购建预算管理

  (一)各使用部门根据当年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制度并考虑单位资产存量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严格审核后纳入预算申报。

  (三)经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对重大项目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对未经批准预算擅自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不予以办理入库和付款手续。

  四、固定资产购建调整追加管理

  (一)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须调换品种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购置金额需要增加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权限内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大额资金须经领导集体决策。

  五、固定资产购建审批管理

  (一)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授权办理业务。明确各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职责范围,各管理部门及经办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不得越权审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由单位指定的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任何采购都应有预算指标和申购计划单,并经被授权部门(人员)的审批后方能采购。

  (三)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在采购招标活动中,招标采购部门要认真做好与供应商有利益关系的回避工作,应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申明回避制度。

  (五)单位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遵守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

  为把住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关,对固定资产的验收活动规定如下:

  一、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经济合同规定的内容严格验收、清点、防止以劣充优、以少充多。发现实物与经济合同规定不相符时,要及时和供货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拒付手续。所购置固定资产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二、新增的大型固定资产和竣工基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审计,财务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根据购入发票、入库单或调拨单验收核算。对大型设备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装箱单于使用部门一起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发现设备质量问题,要及时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对基建项目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合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质量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四、及时办理验收合同固定资产的编号、建账卡和入库手续。验收部门要根据收货单和领物单,设置分户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分户账(登记卡)。

  五、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填写领物单,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领物单应标明固定资产名称、厂牌、规格、数量。领物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记账,一联交管理部门保管,一联交使用部门存查。

  六、对医疗仪器设备新产品,须按国家有关标准严格检验,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验收投入使用。

  固定资产维护保养管理

  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使用的安全性,保障正常使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规定如下:

  一、维护人员应按维护保养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并作好记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并作好详细记录。

  二、建立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计划,以预防为主,重在日常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修制度。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时执行,并作详细记录。

  三、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员,每周应对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进度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作相关检查情况记录。

  四、固定资产管路责任人员,对大型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应作详细记录,以便未医疗机构对外签署大型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时提供有关参考资料。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每月要由计划地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整改。

  六、每年度末应对固定资产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达检查,根据固定资产运行状况,提出年度大修计划及修订次年的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计划。

  七、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后,应建立维修合同签约制度。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安全使用的意见及建议。

  固定资产使用变动管理

  为合理调配单位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的变动规定如下:

  一、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以内部相互转移:

  (一)购买不符实际需求,而积压半年或一年以上库存而未使用的。

  (二)由于工作需要变更而未使用的。

  (三)年度使用率极低的。

  (四)被更新换代的产品。

  二、医疗机构内部之间固定资产相互转移时,要事先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由转出、转入和归口管理部门三方签字有效,各执凭证一份,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分户账。

  三、医疗机构固定资产向外借用时,必须经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批准,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由转出、转入和归口管理部门三方签字有效,各执凭证一份,并及时增减固定资产分户账数量和更改存放地点。

  四、使用变更的固定资产,均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因素,合理作价、按质论价,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字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办理。

  五、加强对变更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责任追究。

  固定资产处置管路

  为规范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或流失,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原则

  (一)所有仪器设备,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于国有资产,应遵照财政部2006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由单位统一管理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医疗机构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地固定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部门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提供有关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四)对长期不用地闲置固定资产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必要时归口管理部门有权调剂处置。

  (五)待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须经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百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报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后,以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六)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需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管理。医疗机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报废报损的残值收入一律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用。

  (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一)已过使用年限,技术性能落后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或长时间不用闲置的设备及器材;

  (二)设备仪器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坏、遗失等;

  (三)丧失原有功能,经技术鉴定无法修复、无法继续使用或修复成本超过接近新购价格,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设备仪器;

  (四)因国家标准改变而不符合现在使用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国家规定淘汰的技术性能落后、高能耗、低效率的设备仪器;

  (五)因原设备仪器安放场地发生改变无法拆卸迁移或者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地设备仪器。

  三、固定资产报批处置权限

  (一)固定资产发生产权转让、注销产权、无偿调出、出售、报废和报损等事项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二)凡属报废额固定资产,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注明处置由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三)单位应成立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处置小组由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纪检部门、专业技术专家等成员组成;

  (四)技术鉴定:

  1、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应及时对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2、鉴定时应核对拟处置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购置使用日期等内容,对折旧期未满地或未提足修购基金的,应查明原因。

  3、应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进行技术鉴定。

  (五)审批:1、固定资产处置经过及时鉴定后必须经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审核批准,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领导集体决策,并按规定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为进行处置。

  2、未履行报批手续,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或未按批复意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六)医疗机构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与接收单位签署协议书,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及相关文件规定,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和资金账目。

  (七)经有权机关批准后需要让售的固定资产,首先要经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拍卖。对已批准准备处理的大宗或大型的固定资产废品应进行单位邀请招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低于三家,监察、审计部门参与招投标全过程。

  四、回收处理程序

  (一)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多余、闲置及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机构内外调剂,盘活存量,做好废旧物资利用工作;

  (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回收处理报废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后所形成的废品应集中管理,具有放射性的废品,应由专门的机构回收处理;

  (四)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具有回收价值的废品,应收回残值。因特殊需要,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并注明报废留用标志,其残值计入低值易耗品中;

  (五)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贯彻先利用、后处理额原则,部分零部件如有使用价值可拆零利用;

  (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整机出售报废的医疗检查或治疗设备。

  五、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爱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管理,制止固定资产处置中得各种违纪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财经法规,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和个人,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规定如下:

  一、建立定期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年终,需对固定资产实行全面清查盘点。

  二、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由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及监点人组成:

  (一)盘点人由归口管理部门指派人担任,负责点计工作;

  (二)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

  (三)协会人由使用保管部门担任,负责盘点时的料品搬运工作;

  (四)监点人由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三、明确盘点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

  四、盘点时应由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一式二份;归口管理部门应依据盘点结果编制“盘存单”,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存查,一份送财务部门,核算盘点盈亏。

  五、盘点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将“盘点单”的盈亏项目填列“盘点盈亏汇总表”及“项目盈亏汇总表”各一式四份,并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办法,报送主管院长审批、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存档。

  六、盘点盈亏处理。对固有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的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

  第七章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决策管理

  医疗机构在工程项目确立之前,必须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资金来源、实施时间等进行充分的论证、研究和评审,最后集体决策。保证建设资金的充分发挥作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医疗机构工程项目立项。

  (一)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工程项目提出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激射、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设的完整性和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三)重大工程项目要经过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程专业人士进行民主评议,邀请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方案进行公示。

  (四)实行集体决策,必要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确立后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规划报批及项目开工手续报批。

  三、经过审批立项的工程项目,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计划进行统一安排。

  四、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五、工程项目的讨论与决策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存档备案。

  工程项目授权批准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一、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二、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制度。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岗位分离、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岗位分离、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岗位分离、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岗位分离。医疗机构不得有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三、授权批准的主要内容。

  (一)

  领导审批权限。

  工程项目的领导审批权限由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承担或授权主管领导承担。

  包括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项目立项、工程项目概预算、工程项目合同、工程价款支付和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

  (二)

  经办人员权限。

  1.

  由领导授权专门机构和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2.

  经办人员在授权的范围内组织编写概预算;订立合同、发包各种工程业务。采购、保管、发放设备和材料;审核和申请支付工程价款;竣工决算送审和组织完工验收等。

  (三)

  财务部门权限。

  1.

  由医疗机构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工程核算量,设置专职或兼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基建会计人员。

  2.

  按工程项目概预算和有关文件筹集工程项目专项基金。

  3.

  参与有关合同的订立,并落实和监督合同的执行。

  4.

  办理支付经审批后的工程价款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的结算价款。

  5.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有权拒付没有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超预算项目价款。

  6.

  编制和送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按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意见调整账目,按规定办理

  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

  审计权限。

  1.

  所有工程项目概预算、工程竣工决算、竣工财务决算都必须进行审计。

  2.

  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对基建工程项目、修缮和修理项目做出审计权限规定。

  3.

  基建项目在内审权限上的必须送交上级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内审权限以内的一半修缮、修理项目可由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与批准方式。

  (一)

  工程项目决策。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议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大型项目还应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

  预算编制和审计。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批准立项之后,应由业务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由项目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三)

  工程项目实施。医疗机构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由业务经办部门提出,并经有关部门核对后,报送工程项目法人签字或审批。

  (四)

  工程项目价款支付。工程项目价款支付首先由业务部门根据预算、合同、工程监理报告提出支付款项申请;审计部门对核算、合同、工程监理报告、付款申请进行审核;最后报送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批;最终由纪检会计根据预算、合同、监理报告、审计意见和权限规定的审批金额进行核对后支付款项。大额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领导集体研究、责任人审批。

  (五)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与审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后,业务部门校对工程项目决算书,向项目法人或责任人申请提交审计,并由其在决算书上签字批准。经相关部门审计,项目法人或负责人还需按规定在提交的审计报告上签字。

  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

  工程项目概预算指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施工合同和有关取费文件编制的。

  一、按照国家规定,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预算,设计概预算不应突破投资估算10%以上;施工图预算应在设计概预算控制下完成。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批准追加项目内容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三、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

  (一)

  概预算主要内容由前期费用、勘察设计、招标、工程施工等。要求编制概预算全面完整,不留有缺口,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和提高建设标准。

  (二)

  概预算工程量必须按图纸和规定方法计算,不得任意扩大。

  (三)

  概预算要真是、完整、准确套用工程项目定额标准。

  四、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管理。

  (一)

  工程项目的预算按规定必须经过审计。财政投资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要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其他的基本建设项目要经过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小型的项目要经过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

  (二)

  医疗机构所有的工程项目都不许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可以分为: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编制与预审、现场勘查与招标文件答疑、收受投标书、开标、评标与定标。

  1.

  政府采购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凡是使用政府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项目,均必须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集中发包工程项目。严禁任何医疗机构自行发包以上工程。

  2.

  招投标控制。医疗机构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包括工程勘查、设计、建立、施工、单位选择等。按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必须保证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医疗机构的监督部门要全程参与这项工作的监督。

  3.

  小型修缮、修理工程。单项修缮、修理金额小的项目(如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建立等维修装饰项目)才找工程招标管理规定,制定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按发包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五、工程项目实施变更。

  (一)

  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意见。

  (二)

  如果该项目的累计付款额超过预算计划数额,必须办理追加预算手续。

  (三)

  共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洽商,需按照授权权限进行签审许可。重大经济洽商,如改变做法、提高标准、增加或减少投资等,应由医疗机构预算决策机构开会研究决定,超过一定限额的重大变更应领导集体决策或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应由记录、纪要、与会人员签字,经济洽商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字后生效。

  六、项目工程结算的全部过程,应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计划及应具备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对无审批手续,擅自超预算列支的行为,应拒绝办理,并向主管领导反映。

  七、项目直接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办理业务事项,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管理

  为规范工程项目款的支付,严格支付手续,避免损失,对工程项目价款的支付规定如下:

  一、工程价款支付原则。

  (一)

  工程项目价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保障工程的开展。

  (二)

  重点把握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

  (三)

  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的变动时,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款项。

  二、工程价款支付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

  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支付凭证,保证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金额的正确性、手续的完备性,报业务负责人和审计部门审批。

  (二)

  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再按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报批。

  (三)

  由财务部门对工程预算、施工合同、监理报告、支付凭证、审计意见和权限内审批意见进行复核无误后支付价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

  工程备料款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额度,取得有效付款票据经批准后支付。一般备料款不宜超过当年工作量所需资金25%,预付备料款在完成工作量60%后,逐渐冲抵工程进度款。

  (二)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按经建立审核的工程工作量计算表、经审批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预付,为防止资金过度预付,其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85%,余款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95%).(三)

  材料、构件、配件及设备款的支付。这部分款项支付首先控制在预算内,其次应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最后要办理验收手续。同时应该控制这些物资采购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

  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在结算是注意各种费率计算、违约除法计算,以及

  结算方式。结算是应预留不低于总造价5%作为工程质量的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结清。工程项目结算经审批后支付结算款项,并必须取得税务监制的发票。

  (五)

  工程项目超预算。因工程需要或者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超预算,要办理追加预算手续,否则,不得支付和结算。

  (六)

  工程项目变更款项的支付。工程项目变更(规模或标准)必须报项目决策部门审批并办理追加预算后,才能办理工程价款的支付。

  (七)

  以下款项不得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不符合建设项目内容的;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结算手续不完善。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的;超规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

  四、结算的全部过程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计划严格执行,不得超预算列支,同时有权对质疑的款项暂不付款,待查清原因后付款。

  五、建设单位应给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资信证明、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名称、经办人等资料,经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后留存财务部门备案,并作为付款依据之一。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

  医疗机构所有工程项目实施由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一、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程序。工程项目完成之后,施工单位要按实际工程量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单。决算单首先经监理单位或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审核,然后由经办机构和人员核对,最后按规定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决算经审计确认的工程造价作为该项目介绍依据,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移交。

  二、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准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有关人员由于特殊情况调离,必须办理一定的交接手续。

  三、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或扩大的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标底造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相关资料。

  五、做好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前的各项清算工作。特别要注意与水电、基建、勘察等各实施单位核对往来账。

  六、已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待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七、审计部门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包括:对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根据医疗机构内部审计情况也可交送社会审计。

  八、经过竣工决算审计确定后,归口管理部门方可组织使用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监察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九、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入库手续,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第八章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一、对外投资原则。

  (一)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医疗机构不得以国拨资金和科研经费等从事投资活动。

  (二)

  严禁从事股票投资和非国有债券投资业务。

  (三)

  医疗机构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产权清晰,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价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手续。

  (四)

  医疗机构及其所属不具备法人资质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五)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对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领导集体决策。

  (六)

  医疗机构的无形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

  (七)

  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责任分工。

  (一)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二)

  医疗机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对投资决策进行讨论、审议。

  (三)

  医疗机构对外投资集体决策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四)

  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进行跟踪管理。

  (五)

  财务部门对医疗机构对外投资进行投资核算和效益分析。

  三、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一)

  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进行投资可行性论证分析。由财务、审计、监察、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必要时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二)

  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审议决策,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后立项。

  (三)

  决策过程应由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决策人员签字。

  (四)

  严禁个人或科室自行决定对完投资或者擅自干煸集体决策机构决策意见。

  (五)

  医疗机构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其价值。

  对外投资授权审批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外投资授权审批管理。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一、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重大投资项目经专门部门审核论证后,由医疗机构集体决策机构决策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二、严格对外投资业务授权审批控制。审批人应当根据对外投资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加强经办人员授权控制。授权经办投资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必须按照已批准的预算和下达的指令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能擅自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四、财务部门按照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和财务预算进行对外投资合同审核,审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过程实施监督。

  五、对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对外投资,医疗机构将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芙蓉镇的行政和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外投资财务日常管理

  一、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管理。设置对外投资总账和明细账,建立完整的明细记录,对投资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进行明细核算,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要求及时、准确。

  二、建立定期清查核对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清点核对对外投资的相关凭证和有关权益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完全、完整。

  三、加强投资收益的管理。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均应纳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严禁设置账

  外账。

  四、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制度。根据投资权益或投资额的大小,及时掌握或关注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对出项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保证字长的安全与完整。

  五、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和对外投足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是记载投资业务各环节的开展情况,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和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归档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便于监督和管理以及责任追究。

  六、单位可跟进需求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排除财务人员,对派出财务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和轮岗制度。

  七、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执行人、监督人活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对外投资处置管理

  一、加强对外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明确规定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地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首先由经办人员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对外投资评估组织分析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二、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一)

  一切对外投资的收回须建立评估制度,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防范对外投资收回过程中资产的流失,保证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二)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确定妆容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三)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三、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和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九章

  债券和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管理

  为加强医院债权管理,减少单位因债权形成的损失,保证单位收入的及时、完整,对余元债权管理规定如下:

  医疗机构的债权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开展有偿服务等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是所形成的应收和预付款项。医疗机构涉及的债权主要有:应收在院病人与药费、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及应收医疗款管理

  (一)

  收费计算部门负责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应收医疗款的催收,财务部门负责定期督促。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财务部门应报医务部门,通过法律程序等途径予以解决,尽量减少患者欠费。

  (二)

  在收费系统中建立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并严格按照会计期间统计《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报表》。每月进行核对,核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与已收病人医药费之和是否在系统中核算发生的医药费总是一致。

  (三)

  医疗机构应当按医药费合同单位设置应收医疗款明细账,及时登记每一合同单位应收医疗款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并定期与合同单位通过电话和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医疗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

  医疗机构应收医疗款中,涉及医疗保险和单位几张的应收医疗款,应进行每月核对,医疗保险应收医疗款必须核对当期医保基金中心实际付款、据复制和与应收医疗款一致,并按照患者及所属区县建立医疗保险应收医疗款明细账和拒付医疗款明细账。

  (五)

  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月的3%-5%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

  二、预付款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预付款的范围、比例和期限。如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等大额款项,需依据相关合同,并由收款代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证函。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其他应收款是指出应收毅力啊偶按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意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其主要包括部门备用金、差旅费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等。

  四、财务控制

  (一)

  财务部门要设置债权管理岗位,负责建立债权明细账,监督债权审批,不得有一人办理债权业务的全过程。

  (二)

  对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和列入坏账后重新收回的款项要及时入账,杜绝帐外款。

  (三)

  财务部门对由长期往来关系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并对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四)

  财务部门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

  (五)

  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经相关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后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备查登记。

  医疗欠费管理

  一、住院患者在班里住院手续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其中医保患者还需将医保手册交至有关部门,详细填写住院卡并交纳医疗预收款,由住院处核实、登记后班里入院手续。

  二、住院收费结算部门定期向临床科室发放《科室住院患者欠费汇总名单》,并向欠费患者发放《催缴住院费通知单》。

  三、患者补足医疗已收款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四、财务部门应每周对在院以及出院患者的欠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编制《住院患者欠费情况监控表》,报医务部门、主管领导并抄送各临床科室。

  五、财务部门应每月编制《出院患者欠费情况汇总表》,报医务处、临床科室和主管领导。

  六、对出院患者医药欠费应由医院组织清欠小组负责催缴,重大欠费事项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七、对于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逾期应收医疗款和坏账损失的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在内部予以警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予以经济处罚。

  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是指有财务部门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现金,委托出纳或其他专人保管,用于办理部门日常零星支出,定期将有关业务凭证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并补齐备用金定额。医疗机构的备用金主要有:财务现金出纳备用金、门诊收费备用金、住院结算备用金、挂号备用金、食堂采购备用金等。

  一、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活动需要确定备用金定额。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备用金使用部门应设专人对备用金进行管理,并进行相应的职务分离和监督控制。

  二、备用金的领用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权限内审批,由本人至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三、备用金的报销必须依据合法的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同时备用金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必须每年年底办理一次备用金审查和清理手续。

  五、财务和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清查。定期核对备用金的账面余额和已报销凭证的和技术与备用金的定额是否相符。

  债务管理

  医疗机构的债务是是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一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代表的时医疗机构对其债权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债务主要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应交超收款、应付工资、应付职工福利费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

  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一)

  医疗机构应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因盲目扩大债务规模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

  (二)

  大额债务属于医疗机构的重大经济事项,需通过医疗机构集体决策,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

  (三)

  控制应付账款规模,严格执行支出申请、审批、审核及支付的管理制度。

  三、及时清理和结算债务。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理各种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等,对有关借款和应交款要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和交纳。

  (一)

  财务部门设置债务管理岗位,定期核对并及时清理债务。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

  财务部门建立债务明细账,对应付款项进行核算。

  (三)

  对不同性质的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四)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预收医疗款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预交金额度和收取预交金。

  二、收取预收医疗款必须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与核对。

  三、严格执行预交金的收、退、作废的操作规程。

  四、严禁挪用预收医疗款,当日预交金当日入账,不得坐支。

  五、预收医疗款实现系统内双重核对,即收费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以不同方式提取的数据,实现收款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的核对,数据一致后审核人员及时确认预收医疗款收入。

  六、预收医疗款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收款员、收费结算部门审核责任人和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三个层次。

  (一)

  收款人员负责准确收取预交金,并开具《预交金收据》。

  (二)

  收费结算部门审核责任人负责审核当天预交金总额,送存银行并将日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审核。

  (三)

  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每日核对预收医疗款报表与进账单是否一致。

  (四)

  收费结算部门和财务部门均应设置预收医疗款账目,每月双方进行核对。

  七、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对预收医疗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挪用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章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包括门诊收费系统、住院收费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为保证财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严格控制系统的操作只用,特做如下规定:

  一、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

  (一)

  财务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前,应由信息主管和会计主管共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模拟运行测试,验证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

  1.

  信息主管副总计算机管理人员的权限分配;会计主管副总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权限分配。

  2.

  财务信息系统计算机管理人员副总对计算机运行系统的管理、维护和财务应用系统的计算机管理、维护;计算机操作使用人员副总对财务应用系统的财务使用。

  3.

  信息主管副总对财务应用系统的初始化及增减使用人员的管理;会计主管副总对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使用权限分配。

  (二)

  对各类计算机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明确划分维护管理权限和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三)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未经许可不得用于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以外的其他工作。

  (四)

  计算机财务信息系统建立设立个人用户密码使用制,任何人均须使用个人用户密码登录操作,个人用户密码需不定期修改并不得外泄,因个人用户密码泄露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需追究人责任。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各类日志进行加密机内使用保存,揭秘归档保存。

  (五)

  禁止计算机管理人员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需要对已保存的财务信息数据进行正确性修改更正的,应通过财务应用系统的对应功能进行。

  1.

  因财务应用软件完善性缺陷,必要时必须直接对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的,应遵循的流程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书单、财务领导审批、会计及信息主管确认、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实施、会计及信息主管监督并对修改后的数据符合确认后保存。在计算机系统数据管理员实施时,必须由计算机管理人员两人以上在场时进行,且别想在数据库中留下数据修改痕迹。

  2.

  用直接方法对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的,应将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的书单,视为被修改数据库北方的附件一起交财务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3.

  计算机财务软件系统的数据库结果修改,必须在计算机财务软件系统升级是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应对升级后的计算机运行使用系统做好必要地维护工作。

  4.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口必须由计算机数据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并服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交换的流程。

  5.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应遵循的流程为:使用人申请(书单)、财务领导审批、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实施、财务主管监督、信息主管检查数据交换口的使用情况。

  6.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对财务软件系统做修改性维护,不得对财务应用系统进行财务使用操作。

  7.

  计算机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人员,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性操作。

  8.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及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应对计算机财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环境、财务应

  用系统软件、财务应用系统数据库、计算机操作使用日志等重要信息数据做好备份工作。

  9.

  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应准备三套可重复使用的临时备份介质,没图对财务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临时双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是维护使用,备份数据的介质,应由财务处档案室在异地存放保管,下次做临时备份时留下前一次备份的一套后循环使用。

  10.

  所有归档保存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文件备份,均应采用只读类型介质作载体,交财务档案管理员保存。

  (六)

  计算机往来管理员必须做好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财务计算机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

  (一)

  计算机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是财务部门指派,合法有权限的使用人员,经过财务应用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合格,并经会计主管人口后,才能上机操作。

  (二)

  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提供的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登机使用。

  1.

  操作使用人员不得泄露自己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对自己使用的登陆密码要做不定期地修改。

  2.

  操作使用人员短暂离开时(不超过15分钟),使用专用机的必须设置屏幕保护,使用公用机的必须退出登陆。

  3.

  操作使用人员暂时离开时必须退出系统登陆后才能离开。

  (三)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设定的范围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操作使用人员登机后,不得进行与财务信息系统无关的操作使用。

  (四)

  收费类操作使用人员要按收费要求准确操作计算机来完成收费、退费、结算工作,打印收据,保留收费存根交票据管理员。每日进行收费统计,编制报表,上报财务部门审核。

  (五)

  会计核算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平整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退回各凭证编制人员进行更正。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数据保存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数据保存后发现差错,不许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保存的数据,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六)

  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破坏财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文件、账册、备份文件等行为,依照《会计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将受到行政处分,清洁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处理程序

  (一)账务系统初始化。

  在初次建立计算机财务信息系统时,需要进行财务应用系统初始化工作,才财务负责人授权下进行设置计算机管理及使用人员、计算机管理及使用权限、会计科目、账本格式、凭证类型和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二)账务系统更改。

  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财务负责人的批准。

  (三)日常账务处理。

  1.凭证处理。财务应用系统输入的几张凭证分两种:机制记账凭证和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和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和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财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账凭证还必须做到:

  (1)机制记账凭证的编制。机制记账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账凭证。机制记账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账务处理系统进行记账、编报

  表等业务处理。机制记账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摘要清晰、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需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账员和财务处负责人账,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账凭证。手编记账凭证需通过账务处理系统用键盘输入。手工编制记账凭证包括:现金收付款凭证、部分银行收付款凭证和部分转账凭证。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①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②账务使用正确。③借贷方金额相等。④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一致。⑤转账凭证必须填写清楚借方和贷方科目代码。⑥对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要求摘要内容简介、扼要,要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地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3)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一张凭证上说明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

  (4)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手工输入。计算机系统内要设置备查辅助账。

  2.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1)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帐处理。

  (2)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保存前要自审一次,与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再按保存键。

  (3)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和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账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

  (4)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5)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帐表打印和结账。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与手工账并行),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2)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3)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

  (4)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5)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主管会计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6)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4.会计报表。

  (1)单位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2)会计报表和计算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3)单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的格式与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4)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的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对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保障财务电子星系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真实反映经济建设的客观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加强对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

  一、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一)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各类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必须分离,应做到相对独立、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不同类的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不得授予相同的计算机维护管理权限。

  (二)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建立健全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统计、系统测试、系统运行等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

  (三)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应对用户设置用户身份认证、用户操作权限、用户等级时间及工作站限制、计算机数据操作权限限制。

  (四)必须建立并保存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日志、使用日志、审核日志、数据使用、备份及维护记录文档,对数据修改必须设立严密的管理操作流程并保留修改痕迹。应建立单独的数据修改记录文档。所有日志及文档必须加密。

  (五)财务信息数据记录的事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情况,必须正确、真实。对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中得财务软件数据库一般不得直接进行操作。因客观原因必须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的,应按内部控制原则、要求及流程进行,必须由授权人员实施,并不得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任何修改操作。

  (六)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财务软件使用操作人员,不得直接对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必要时必须直接通过数据库修改数据,应由使用操作人员书面填写数据库数据更正单并经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算机系统数据授权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应在场监督并当场验证修改的正确性。数据库数据更正单应和被修改的数据备份文件附在一起交财务档案保管员保存。

  (七)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财务软件数据库是存放财务信息数据的核心,只有在财务软件进行升级时才能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修改,并必须对软件的升级做好适应性维护,切实保证财务信息历史数据在升级后的软件系统中正常使用,并不得在升级时对历史的财务信息数据进行任何修改和有任何的意识。

  (八)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对使用的财务应用软件进行升级时,必须对原先使用的财务应用软件及其运行环境一起进行只读类型的介质载体双备份,交财务档案管理员存档保存。

  (九)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发系统与运行系统须分离,应用软件开发人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不得在运行系统上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

  (十)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不能兼任计算机系统操作使用员和计算机数据管理员,不得参与相关软件开发。参加过应用系统开发的人员,不得担任相应系统的管理员。

  (十一)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应限制使用数据信息交换接口,尽可能少地设置数据信息交换接口,必须有专人负责数据信息交换接口的使用,并对数据信息交换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数据信息交换载体必须事先进行查、杀毒预处理。

  (十二)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系统必须安装计算机杀毒软件,合理设置计算机杀毒软件,定期对系统进行查、杀毒,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维护。

  (十三)带有隐蔽信道的计算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合法、有效、可行的安全技术手段,阻止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侵害。

  (十四)计算机网络的网路涉笔必须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安全防止,严防通过利用网路设备入侵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破坏或盗用财务信息资源。

  (十五)财务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局域网与其他计算机网络之间必须设置物理分离,财务电

  子信息计算机网络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时,必须配备计算机网络相关硬件设备及管理人员监测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网络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

  (十六)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贮存重要信息数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由信息主管、计算机数据管理员、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共同分析确认是否交硬件贮存设备专业修理单位人员修理,交修理单位人员修理时,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专人在场监督。

  二、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刚维护管理

  (一)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软件维护。

  1.对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使用的软件维护,应由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实施。

  2.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维护,必须设置不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范围,授权于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技术维护管理人员,各类计算机软件维护管理人员对计算机软件不得越权维护管理。

  3.计算机软件维护人员不得对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进行维护。

  4.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发生重大故障时,各类计算机软件维护人员均须及时到场,分析故障原因,按各自分配的权限范围对软件进行维护。

  5.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环境改变或对使用的应用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时,计算机软件维护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完成原计算机网络运行系统环境及应用系统的软件备份,备份必须完整,并同时在场按各自的权限范围对软件做好适应性维护。

  6.计算机软件维护人员应建立计算机软件维护文档,记录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软件运行故障及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库故障的维护情况,并交财务档案管理员归档保管。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硬件维护。

  1.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全部硬件的维护,应由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实施。

  2.计算机硬件维护人员不得对计算机网络使用的软件进行维护。

  3.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发生运行故障时,计算机硬件维护人员需到场,排除计算机硬件故障,待查明故障原因不属硬件时才能离开。

  4.计算机硬件设备维修后,必须确保安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完全正常及修复的硬件设备无病毒留住时,才能交付财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使用。

  5.计算机硬件备用设备必须事先做好维护工作,必须确保计算机硬件设备无毒。

  6.计算机硬件维护人员,不得将计算机财务信息系统的硬件备用设备提供他用。

  三、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岗位设置

  因财务信息数据的特殊性及重要性,为财务信息的安全起见,根据财务信息数据正确、安全、真实、可信的要求,应对财务信息网络的管理设置以下岗位:

  (一)会计主管;

  (二)信息主管;

  (三)计算机财务信息网络管理员;

  (四)计算机财务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员;

  (五)计算机财务网络数据管理员;

  (六)计算机财务信息网络软件开发及维护人员;

  (七)计算机财务信息网络软件操作使用人员;

  (八)计算机财务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人员。

  以上岗位互不相容,要求做到权利分散、各自管理、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保证财务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可信。

  任何服务于财务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不得利用财务信息系统计算及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财务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信息档案管理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信息档案包括以书面形式或不同介质载体(磁盘、光盘等)贮存的财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财务档案资料。

  一、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

  计算机内的财务数据文件及其备份文件和作为财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地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保管。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

  (一)由于财务信息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必须经常对财务信息进行数据备份工作,正式备份文件应使用不同介质载体定期制作只读备份。

  (二)在日常工作中,应准备多套临时备份盘循环专用,每日进行临时备份、以避免意外发生和人为错误造成对文件的干扰。

  (三)备份的内容包括计算机系统的日志文件、计算机系统运行的财务应用软件、财务软件的使用日志文件、财务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文件、各种凭证、账务、账册、报表文件及其他财务系统的数据信息文件。

  (四)财务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文件、计算机系统的日志文件、财务软件的使用日志文件等,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信息的正式备份文件,应视同会计资料按年做两套备份。

  (五)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各类凭证、账务、账册、报表纸上不得进行手工书写,保证各类打印输出的财务信息清晰、明确、真实、有效。

  三、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包括打印输出地凭证、账册、报表,必须经过财务信息主管确认后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真实,备份必须贮存于制度类型载体,并应由指定的备份人员标明备份的来源、名称、时间、备份人,交由档案管理员归档。归档管理员应将备份规范地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异地场所妥善保管。

  (三)由打印输出地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计算机使用的操作系统、各类系统管理软件以及财务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类日志文件的备份,均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五)各类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对于备份文件的使用,应采用复制使用的方法,使用复制文件进行操作。

  (六)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特定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合理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测试与评价。

  一、检查监督职责

  医疗机构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得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可能控制制度。

  二、检查监督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机构设置、制度状况等设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也可聘请终结者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单位授权批准控制,在处理财务会计业务时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特别是要主要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越权行使职能的行为。

  (二)检查单位经济业务审批人、经办人、会计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稽核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之间是否形成制约管理,是否存在一人办理经济业务全过程。

  (三)检查单位会计系统控制,是否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知道那个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

  (四)检查单位预算控制,是否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定、预算批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

  (五)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取得各项收入,是否存在挪用、截留、转移和“小金库”的问题。

  (六)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法规、规章和制度,是否有任意扩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重大支出是否集体决策,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管理。

  (七)检查出纳人员是否做到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是否定期轮岗。

  (八)检查单位财产保全控制,是否确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检查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是否做到单位领导集体决策和联签,是否做到决策人和执行人实行分离,是否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十)检查监督会计电算化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做到对会计电算化输入、处理、输出环节的控制,是否做到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设备、数据、程序、网络安全的控制。

  (十一)检查会计机构内部是否建立了稽核制度,是否明确了专职或兼职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疏忽、错误及舞弊等问题是否做到及时纠正或制止。

  四、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方法

  (一)通过审阅相关的规章制度、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实地观察等调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详细情况,并作出初步评价。

  (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主要是对内部控制中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差错、浪费、损失、非授权使用或滥用职权等敏感问题进行评价,找出失控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补救措施。

  (三)编写内容控制评价报告。主要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事发后有利于医疗机构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否满足医疗机构经营管理的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流动或缺陷,改进的措施及具体计划和进度安排等。

  (四)监督检查的方法: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

  五、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机构不按《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限期整改。

  (二)医疗机构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医疗机构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按照《财经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会计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管理

  原始凭证是指医疗机构开展经济活动过程中取得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依据的一种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主要由医疗收入报表、物资领料单、内部支票、工资表、奖金、劳务发放表、经济合同和协议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原始记录单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做好原始凭证审核、保管是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一)凭证的名称;

  (二)填制凭证的日期;

  (三)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四)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六)经济业务内容;

  (七)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原始凭证的填报和审核要求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由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职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七)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由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据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原始凭证的保管

  (一)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和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二)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存款证明和存出保证金收据等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是,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由保管人复制,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

  来单据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财务内部牵制管理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不得由一人办理收入业务的全过程

  (一)提供服务于收取费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一)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支出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支出的执行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支出的审核与付款结算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不能由同一人办理付款业务;

  (二)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三)出纳不得兼任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账务登记工作;

  (四)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一)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请购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合同订立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与验收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一)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地编制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固定资产购建的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固定资产购建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固定资产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六、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一)工程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工程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七、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对外投资项目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八、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一)债权或债务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债权或债务业务会计记录与出纳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债权或债务业务经办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四)债权或债务业务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债权或债务业务审查与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九、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财务电子信息软件开发、系统操作、系统维护和档案保管等业务的全过程

  (一)财务电子信息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与维护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财务电子信息信息系统操作和档案保管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以否科学和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预算计划。

  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那个。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实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

  一、财务报告及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和基本数字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

  (二)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分析;

  (三)业务收支情况分析;

  (四)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分析;

  (五)医药费用控制情况分析;

  (六)劳动生产率分析与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二、财产报告及分析的资料来源

  (一)由财产部门提供分析期间发生的会计资料;

  (二)由统计部门提供分析期间统计数据;

  (三)由财务部门提供分析期间科室收支、成本核算和资产使用情况等资料。

  三、财务报告及分析的具体方法

  通常使用的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比较分析法;

  (二)因素分析法;

  (三)差额分析法。

  四、财务报告及分析的主要指标

  财务分析的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平均每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五、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数字真实;

  (二)内容完整;

  (三)编报及时;

  (四)说明清楚。

  六、财务报告及分析的时间

  (一)每月进行业务收支情况分析;

  (二)每季进行医药费用控制情况分析;

  (三)每半年进行科室业务收支分析;

  (四)每半年进行医疗服务数量与金额变动情况分析;

  (五)年终进行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

  (六)年终进行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七)年终进行医护人员劳动价值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应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会计档案的种类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等。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保存

  (一)财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定期将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成册,编制保管清册。

  (二)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资料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的保存年限祥见附表。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查、院长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档案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档案的借用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是,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那个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是,必须经其主要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以及查阅理由。

  (四)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需办理移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或盖章。、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其中:涉及外来和改制改造的会计凭证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3.涉及外来和改制改造的会计账簿

  三、会计报表类:

  1.月、季度会计报表

  2.年度会计报表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保管期限

  15年

  永久

  3年

  15年

  25年

  15年

  3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会计委派管理

  一、会计委派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疗机构对所属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建章立制,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加强日常管理及监督,保证被派往单位经济活动的良性运行。

  (三)强化财务管理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坚持财务原则,树立服务意识。

  二、对会计委派人员的管理办法

  (一)被委派会计人员人事关系隶属财务部门,工资、绩效工资及一切待遇同属财务部门。

  (二)被委派会计人员一切工作服从于财务部门。

  (三)被委派会计人员有权参与被派往单位的一切经济管理活动。

  (四)被委派会计人员既要对医疗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又要为被派往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财务部门对被委派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指导与考核,保证会计核算工作顺利有效的实施。

  (六)财务部门负责对被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定期轮转。

  三、被委派会计人员职责

  (一)被委派会计人员是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的排除人员,代表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

  (二)被委派会计人员要依据《会计法》行使会计职权和履行会计业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三)被委派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事业会计制度以及医疗机构内部财务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收支业务,对一切财务支出要认真审核把关,有权拒绝违反《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会计事项及超越审批权限的各项开支。

  (四)被委派会计人员应定期将财务情况向党委财务部门报告,并随时接受医疗机构对财务

  工作的检查。遇有重大财务问题应及时汇报财务部门。

  (五)被委派会计人员要做好所属单位的经济核算,强化财务管理与监督,不断规范财务行为,协助所属单位领导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参谋,实现财务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派往所属单位的职责

  (一)所属单位应提供被委派会计人员所需的工作场所、办公用品和开展业务所需的必要工作开支费等。

  (二)所属单位应配合被委派会计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保证被委派会计人员参与经济合同订立,为被委派会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财务部门向被委派会计人员了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是,所属单位及部门应积极配合。

  (四)年度终了,所属单位应向财务部门提供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年度工作情况,作为财务部门对被委派款及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得一项重要内容。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是会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注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财务计算机管理员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和磁带等内容。

  (五)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移交点收

  (一)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应要求移交人员期限查清处理后再次移交。

  (二)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四)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和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五)印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六)交接双方还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三、专人负责监交

  (一)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大内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后有关规定

  (一)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和姓名、移交清册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二)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新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五、临时性交接有关规定

  (一)会计人员临时性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而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院长必须制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手续。

  (三)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院长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多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移交后的法律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对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一、继续教育制度的内容和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四)其他相关知识;

  (五)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接受每年固定培训和医疗机构根据会计工作需求制定培训计划两种形式完成。

  二、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一)会计人员必须接受每年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委托认可的部门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三)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四)会计人员应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任务。

  三、继续教育制度的检查与考核

  按照教育、考核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检查与考核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每年一次。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对未参加每年固定继续教育培训或未通过会计证年检的会计人员不得山岗。

篇四: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三篇

  医院财务内部掌握制度全一篇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掌握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盗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有以下规定

  一、现金管理者必需每天提取预备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出纳员收到现金,每天必需存入银行,不得坐下,不得用白条充入库存现金。保险柜的钥匙必需随身携带。

  二、出纳员下班前必需将全部现金(包括零备用金)存入保险箱,妥当保管,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使用必需经财务科长审批,印鉴必需交叉保管〔或分开管理〕。

  三、严格掌握签发空白支票,特别状况必需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处、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废弃支票必需按下废弃的印记,与存根一起保存。对于空白收据的管理,特地设置登记薄登记,仔细办理取消登记手续。

  四、记录银行日记账和对账必需由两人交叉负责,对账人制银行馀额调整表。

  五、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管理。

  1、收费人员必需全额支付当天的收入,收费室负责人提交收入日报总结表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由负责人审查报告总结表,制作会计对审查无误的总结表进行会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向门诊收费。

  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精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当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需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便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需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依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便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需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当保管。

  六、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需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准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便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当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需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需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便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需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需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七、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需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需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必需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4、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需经科主任、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二、财务预算掌握

  预算掌握是指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掌握。

  一、预算的编制方法

  1、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状况,本年度财务计划数是编制下年财务预算的基础,并且预算一经批复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核实有关数字,核实在职实有人数,工资开支数,离退休人数,人员经费平均定额以及各种综合性或单项的公用经费平均定额。

  3、制订合理的财务收支定额,凡是能够用定额计算的,均应根据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临时没有定额的项目,应当通过对过去实际执行状况分析逐步确定定额。

  4、做好重点收支项目的调整讨论和编审工作,财务预算支配中要抓对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仔细讨论,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医院预算管理对内部掌握的作用

  1、有利于明晰责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是医院管理的起点,也是掌握日常经济活动的根据。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医院的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科室的过程,并按"谁负责谁承当"的责任归属原则设立责任中心,在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目标和责任,起到预算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报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

  预算的编制是从全局出发,围绕医院总体目标,协调各部门和科室工作的结果。它可以促使各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检查自身的活动和其他各部门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障碍和阻力,以及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从自身做起,加强同各部门和科室的联系,使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得到协调。

  3、有利于强化本钱管理,降低医院本钱

  预算管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起着掌握费用、降低本钱开支,增加收入、目标激励、过程掌握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是实现降低本钱这一目标最好的管理手段。医院通过预算管理,可加强项目投入的可行性讨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通过招标选购,降低药品和各种材料的本钱;可运用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病人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病人费用,从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财务实力,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中,财务实力是影响医院生存和进展的综合竞争能力之一。医院有效资产的规模、结构以及使用效益、盈利能力如何,要通过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资产负债率、流淌比率、速动比率等有效数据的分析,准时调整医院经营策略,到达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5、有利于评价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业绩

  从内部掌握来说,预算管理可以促进医院计划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减小医院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具体来说,预算管理提供的绩效考核理念与方法,使医院很多方面的计划有了数量化和货币化的指标,可以定期地根据预算的要求,通过对各部门、科室完成预算状况的分析,考核他们工作的好坏,找出缘由,分清责任,实现对医院内部掌握各单元实施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制定改良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三、票据管理内掌握度

  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依据国家财政部、许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收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方法、范围使用。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科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医院要依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分支机构领用票据,要经财务部门同意。票据使用完,经财务部门核销后,才可领用新票据。

  八、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好真实。

  九、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当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十、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四、往来帐款的内部掌握制度

  一、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往来账的很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缘由和依据。

  二、准时、精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敏捷把握,避开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便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会计要定期对账,仔细填制《余额调整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查明缘由,准时处理。而且通过沟通,到达往来账核算方法的互相照应,使双方核算更精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状况。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预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开和掌握"呆账"。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准时催促催收。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准时进行帐务调整。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事前掌握,削减差错,提高会计核算的精确性,根据《会计基础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根据会计核算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核算。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银行支票预留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各管一枚〔或支票、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经管。

  四、出纳员、收费员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并要有盘点表。盘点表要有财务科长或组长等对于已经产生的呆帐也应定期派人员去催交。

  六、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是做好收入内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平常加强对收入各个岗位人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职业道德。以上内部掌握措施既相互连接,又互相制约,形成全程、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络,可以有效地防止舞弊现象发生,保障收入的安全完好。

  七、支出管理的内掌握度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仔细执行医疗机构2007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需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状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根据,会计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需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掌握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支配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别状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需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选购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选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依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支配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选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选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选购业务。

  四、严格掌握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需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事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根据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准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难等状况需临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依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依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好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准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掌握本钱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本钱核算,降低运行本钱,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本钱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本钱。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本钱,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实行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安排方法,安排计入各科室的本钱。对科室不行掌握费用的单位本钱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省,并进行定期考核。

  八、债权和债务掌握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五个不相容职务分别,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债权掌握

  〔一〕加强债权掌握。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需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实行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状况编制报表向院领导报告。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准时清理。

  1、医疗应收款管理要点。

  医院医疗应收款主要包括门诊病人欠费、住院病人欠费、历年欠费和医保欠费四个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医院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宗旨。因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假如发生经济和治病的矛盾时,当以治疗为主,首先应抢救病人,救死扶伤,这就必定发生一些急诊病人的欠费。当发生以上事项时,门诊或住院收费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业务人员协作,把所发生的欠费项目、金额及欠费病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均应细致记录,并报院有关部门审批。门诊和住院收费处要有专人负责准时填制"门诊病人欠费状况表"和"住院病人欠费状况表",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院财务部门要建立与门诊和住院收费部门对欠费业务的定期核对制度,以确保其病人欠费明细账户与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

  的病人欠费明细分类账户的一致。假如发觉不相符,应准时查明缘由,以防止挪用、伪造、贪污门诊病人欠费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为门诊收费处、挂号室、住院处的收费员备零钱,以及有关部门的选购员周转和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的领取应经财务科长、院长的审批,当备用金领取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准时收回备用金,每月末由对账会计与备用金持有人进行金额核对,年末对账相符后收回,待次年年初重新申领。

  3、职工出差借支和预付款的管理。

  职工借支款仅限于长期出差培训人员,及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有特别状况的职工,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严格根据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准时到财务报账,结清借款。对预付货款需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财会人员应仔细审查有关违背规定和不合理的付款事项,严格掌握预付款的发生,借款单员、科室领导要签字方可生效。

  十一、全部物资储存在库房内,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的人进入库房或接触物资,确保物资安全、完好、有效。物资保管员只对入库物资要井然有序地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定期检查,准时整理,杜绝材料变质、丢失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货品标牌、制定保安、防火制度等,实施有效管理。

  十二、各科室凭销售出库单领取物资。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上精确记录物资种类、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姓名,是仓库发出物资的原始凭证。领用部门经办人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交还保管员,保管员除按出库单上所列物品发放物品外,还要对此销售出库单进行审核,精确无误后保管员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保管员留下一联后返回给财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对于丢失的,使用科室要出具书面材料报请物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十三、坚持定期盘点制度,盘点能全面清点库存物资,核查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数量相符,准时发觉问题,实行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堵塞漏洞。要求物资管理理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盘点工作必需有财务人员参与,对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同时填写实际数量,然后按该类物资账面单价计算其总金额,将所得实际库存金额与账面库存金额进行比较,出现盘亏、盘盈、变质老化、毁损要准时查明缘由,按规定程式序进行处理,属人为因素,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四、物资管理部门对长期闲置不用,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也派不上用场的库存物资,要进行清点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由物资管理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报财务部门依据处理的结果进行会计核算,以削减物资的库存量,削减物资的减值风险。

  十五、物资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结账日,将各科室领用的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连同销售出库单〔财务联〕上报财务科进行当期的财务核算。

  十六、医院由审计科的审计人员行使对库存物资内部掌握的监督检查权。

  十七、库存物资内部掌握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物资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状况。

  〔二〕物资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状况。重点检查物验收入为库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无实物的验收入库行为。

  〔三〕库存物资出库制度执行状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越权批准行为。

  〔四〕盘点制度执行状况。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盘点,盘点出实物与账薄不符的状况,是否查明缘由并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毁损、长期不用而不实行措施处理的现象。

  〔五〕库存物资盘亏、盘盈处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十八、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觉的库存物资内部掌握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觉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向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准时实行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基建财务人员由财务科委派,分设会计、出纳岗位,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会计应对每项工程合同、预算和决算严格审查,并向财务科上报基建合同,编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预算计划,严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费用,要把握基建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状况。

  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需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正确处理睬计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务清晰,日清月结。

  三、按规定编制医院基建财务月、季、年度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精确、内容完好、说明清晰,并准时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本部门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当保管。

  五、严格执行基建计划,上报筹措资金预算,保证基建计划的实施和落实,为合理使用资金当好科室参谋。

  六、常常下施工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协助搞好工程决算。

  七、依据审计结果,准时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准时移交每项工程的审计资料。

  八、财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基建财务核算资料,依据工程进度测算资金使用状况。每年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十一、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需要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的可设置财务机构,财务科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由财务科委派,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出纳不得兼任,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独立核算部门每月按时向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年终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并分析本年度财务经营状况,财务科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未达帐状况以及帐务处理的合法性、公允性、正确性。每年定期接受审计科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医院财务内部掌握制度全二篇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好,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掌握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2、院长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掌握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财务科具体组织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掌握制度的落实。

  〔二〕预算掌握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医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需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依据医院总体进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进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院长负责,财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参加,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医院要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支配支出,严格掌握无预算支出。

  5、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改变、突发事件等客观缘由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6、定期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准时讨论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实行改良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三〕收入掌握

  1、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互相分别,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掌握要求,重点掌握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掌握,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掌握。

  3、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需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根据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4、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置、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细致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5、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掌握。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准时精确核算收入。

  6、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需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7、建立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好。

  〔四〕支出掌握

  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互相分别,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根据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掌握措施。审批人必需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支出的审核掌握。完善支出凭证掌握手续和核算掌握制度,准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准时性、真实性和完好性。

  5、加强本钱核算与管理。严格掌握本钱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本钱,提高效益。

  〔五〕货币资金掌握

  1、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互相分别,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学问和娴熟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掌握措施,审批人员根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需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准时、完好入账。

  5、货币资金支付必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处、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根据。

  支付审批:审批人依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精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支付结算:出纳人员依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准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6、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需当日送存银行并准时入账,不得坐支。

  7、根据《支付结算方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根据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状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掌握。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8、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掌握。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需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对调整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准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需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别缘由需他人临时保管的必需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掌握。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11、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置、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2、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掌握

  1、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选购与验收、选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互相分别,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掌握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选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掌握。

  3、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药剂科、综合库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4、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选购业务的预算管理。药剂科、综合库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5、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选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统一选购。对选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选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选购范围的,必需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依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依据供应状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选购或零星选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掌握;

  〔2〕加强选购量的掌握与监督,确定经济选购量;

  〔3〕批量选购由选购办、设备科、综合库、总务科、财务科、审计科查办、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加,确保选购过程公开透亮,切实降低选购本钱;

  〔4〕小额零星选购由选购办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7、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依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选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准时入库;全部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需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阅历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8、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科要依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准时记账;每月与药剂科、综合库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9、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掌握。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10、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掌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

  〔七〕固定资产掌握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

  医院财务内部掌握制度全三篇

篇五: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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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医院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和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依据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特点和办法,结合医院财务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确保全院财务工作整体的安全、顺畅,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此内控制度。

  目

  录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3财务预算控制...........................................................................6票据管理内控制度....................................................................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11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13收入内控制度...........................................................................15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1债权和债务控制.......................................................................2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23基建项目财务管理....................................................................2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29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被盗,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货币资金收、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现金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提取备用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出纳人员收到现金,每日必须交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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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二、出纳员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包括找零备用金)存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使用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印鉴必须交叉保管(或分开管理)。

  三、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对于空白收据的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四、记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必须由两人交叉负责,由对账人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五、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六、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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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

  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七、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4、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须经科主任、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财务预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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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控制是指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

  一、预算的编制方法

  1、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财务计划数是编制下年财务预算的基础,并且预算一经批复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核实有关数字,核实在职实有人数,工资开支数,离退休人数,人员经费平均定额以及各种综合性或单项的公用经费平均定额。

  3、制订合理的财务收支定额,凡是能够用定额计算的,均应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暂时没有定额的项目,应当通过对过去实际执行情况分析逐步确定定额。

  4、作好重点收支项目的调整研究和编审工作,财务预算安排中要抓对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医院预算管理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1、有利于明晰责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是医院管理的起点,也是控制日常经济活动的依据。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医院的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科室的过程,并按“谁负责谁承担”的责任归属原则设立责任中心,在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目标和责任,起到预算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

  预算的编制是从全局出发,围绕医院总体目标,协调各部门和科室工作的结果。它可以促使各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检查自身的活动和其他各部门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障碍和阻力,以及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从自身做起,加强同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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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和科室的联系,使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得到协调。

  3、有利于强化成本管理,降低医院成本

  预算管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起着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开支,增加收入、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是实现降低成本这一目标最好的管理手段。医院通过预算管理,可加强项目投入的可行性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和各种材料的成本;可运用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病人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病人费用,从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财务实力,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中,财务实力是影响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综合竞争能力之一。医院有效资产的规模、结构以及使用效益、盈利能力如何,要通过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有效数据的分析,及时调整医院经营策略,达到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5、有利于评价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业绩

  从内部控制来说,预算管理可以促进医院计划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减小医院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具体来说,预算管理提供的绩效考核理念与方法,使医院许多方面的计划有了数量化和货币化的指标,可以定期地按照预算的要求,通过对各部门、科室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他们工作的好坏,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实现对医院内部控制各单元实施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票据管理内控制度

  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许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收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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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办法、范围使用。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科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医院要根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分支机构领用票据,要经财务部门同意。票据使用完,经财务部门核销后,才可领用新票据。

  八、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整真实。

  九、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十、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往来账的许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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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

  二、及时、准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灵活掌握,避免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意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会计要定期对账,认真填制《余额调节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而且通过交流,达到往来账核算方法的相互照应,使双方核算更准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免和控制“呆账”。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及时督促催收。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调整。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事前控制,减少差错,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依据《会计基础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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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银行支票预留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各管一枚(或支票、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经管。

  四、出纳员、收费员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并要有盘点表。盘点表要有财务科长或组长等第二人的签字。盘点表要作为档案进行保管。

  五、稽核人员应不定期抽查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库存现金(含收费员的现金)及由现金出纳保管的各种有价证券。

  六、每月银行出纳做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应由第二人审核签字。银行余额调节表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七、其他岗位的财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如出纳人员不在,授权财务人员代为办理,须经出纳员检查认可并签章后方可作为合法凭证。

  八、材料、药品采购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

  九、仓库保管人员不得兼任材料、药品二级帐或总帐工作,不得填制或代填制入库单、领料单。

  十、采购材料、药品由采购人员填制入库单,经仓库保管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连同发票方可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十一、材料、药品每月末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盘点表。稽核人员应每季对库房的材料、药品进行监盘,并在盘点表上签名。盘点表应妥善保管。

  十二、门诊、住院收费员按规定开据收费发票,一般应于当日下班前将核对无误的现金、汇总表(或票据)交给出纳员。票据保管员不得填写各类收款收据及收费发票。

  十三、收费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在操作时应设置密码,密码不得重复使用并要时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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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更新,月底在汇总、统计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时应由专人负责,检查财务记录有无异常。

  十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查,方可据此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核准确认后方可记账。

  十五、记账凭证输入微机后,必须由稽核人员核准盖章。输入与稽核不能由一人兼任。

  十六、财务报告报出前,须由稽核人员审核、财务科长(或会计主管)盖章后方可报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七、单位要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基建工程完成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决算,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清理工程款项。单位增加的固定基金应与工程决算金额一致。

  收入内控制度

  医院收入是补偿医疗活动中各项支出和耗费的来源,是医疗事业维持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明确职权分工与授权审批

  报表与现金岗位相分离;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相分离;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相分离。

  二、保证各项收入的完整和真实

  主要是要求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财务部门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三、票据的内部控制

  1、购买票据控制。各类收款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及归档必须符合收款票据和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2、领用票据控制。只有授权的财会人员才能领用该类别的收款票据。实行领用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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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控制,及时记录使用人员所领用收款票据种类、数量、号码和领用日期,并由领用人员签名。

  3、票据使用控制。收款票据使用控制:门诊、住院各收款员每日将所收票据核对无误后,连同日报表上交出纳。往来款、行政事业收款票据使用控制:负责该票据人员每日对所收款项、及时入账、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内控。

  四、加强退费的内控管理

  1、门诊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处方及票据,并由收款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退款,原始票据及处方一并上交出纳。

  2、住院退费内控:应由患者持原始票据,由财务人员返回所在科室,护士长审核后给予退费,由财务人员从新办理出院,并对其费用加以审核将原始票据附在新记账联上,在医院系统中应长期保存退费、减免的操作日志,以备审核。

  五、加强患者欠款管理

  为防止恶意欠费,在不影响病人治疗的前提下,医院应在微机系统中设置最高限额,如果超限额病区护士及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交。对于已经产生的呆帐也应定期派人员去催交。

  六、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是做好收入内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平时加强对收入各个岗位人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职业道德。以上内部控制措施既互相衔接,又相互制约,形成全程、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络,可以有效地防止舞弊现象发生,保障收入的安全完整。

  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

  支出是医院从事正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和损失。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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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性支出。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支出的范围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的范围,提高开支的标准,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2007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支出,确认支出,其核算方法应当在各期保持一致,变更时要进行说明,确保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有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二、医院的各项财务支出,申报单位必须填制“费用结算单”,有关批准人在“费用结算单”签字审批,原始发票作为附件粘贴在“费用结算单”后,各责任人不再在发票上签批。职工出差回来报销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事由,职别等情况,有会议通知及其他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将通知资料附在后面,做为核算依据,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差旅费后各责任人签批。

  三、医院资产购置、房屋修缮工程支出,要严格执行医院的年度预算,在付款前必须填写“医院资产购置申请单”或“医院资产购置报销审批单”,并提供资产购置或修缮工程合同书。未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的购置、修缮支出财务不予付款。严格控制超出预算的支出。当年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不得实施。特殊情况可以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但必须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方可进行。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一次采购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购置支出,采购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科书面提出用款计划申请,财务科审查后根据医院资金状况筹备安排资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每月二十五日编制下月采购计划,于每月三十日前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财务科后,方能进行采购业务。

  四、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报销手续、各种支出所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在“费用结算单”注明报销是由.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部门领导、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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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予办理。

  六、医院各项财务支出审批的程序是:经办人在报销结算前应将发票和有关单据整理粘贴好,按规定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并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主管院长签批;主管财务院领导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制单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出纳根据记账凭证付款结算。

  七、会计人员在办理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已批准的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应列当期的支出不能列在下期。

  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不同科室分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核算科室收入;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对非临床、医技科室也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核算指标,核算其运行成本。合理制定科室材料、物资消耗定额,凡能分清应由哪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凡由各科室共同耗用不能分清由那个科室负担的费用,应采取既合理又较简便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科室的成本。对科室不可控制费用的单位成本如临床、医技科室的水、电、气、洗涤、消毒等用品力求节约,并进行定期考核。

  债权和债务控制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五个不相容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债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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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院领导报告。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1、医疗应收款管理要点。

  医院医疗应收款主要包括门诊病人欠费、住院病人欠费、历年欠费和医保欠费四个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医院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宗旨。因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经济和治病的矛盾时,当以治疗为主,首先应抢救病人,救死扶伤,这就必然发生一些急诊病人的欠费。当发生以上事项时,门诊或住院收费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业务人员配合,把所发生的欠费项目、金额及欠费病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均应详细记录,并报院有关部门审批。门诊和住院收费处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填制“门诊病人欠费情况表”和“住院病人欠费情况表”,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院财务部门要建立与门诊和住院收费部门对欠费业务的定期核对制度,以确保其病人欠费明细账户与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

  的病人欠费明细分类账户的一致。如果发现不相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防止挪用、伪造、贪污门诊病人欠费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为门诊收费处、挂号室、住院处的收费员备零钱,以及有关部门的采购员周转和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的领取应经财务科长、院长的审批,当备用金领取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收回备用金,每月末由对账会计与备用金持有人进行金额核对,年末对账相符后收回,待次年年初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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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职工出差借支和预付款的管理。

  职工借支款仅限于长期出差培训人员,及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有特殊情况的职工,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账,结清借款。对预付货款需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查有关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付款事项,严格控制预付款的发生,借款单第一联作为付款的凭证,第二联作为报账凭证,对账会计每月清理核对借款单,催促相关人员还款及报账。

  三、债务控制

  1、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款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2、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四、建立健全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一)建立病人预交住院金制度,预交金额度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合理需要来确定,在病人住院时根据病人性质需交纳定额预交金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特殊情况不能足额交纳预交金的,由科医生或护士、总值班人员签字才可办理入院手续。病人住院期间,由主治医师、科微机管理员、及住院财会室等多方配合沟通协调,及时催款,防止欠款发生。

  (二)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

  (三)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四)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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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长期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一般三年以上),经过清查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冲减坏账准备金。对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帐消案存。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中心医院库存物资的内部控制,保证库存物资采购、验收、进库、存储保管和出库业务的规范有序,揭示和防止差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库存物资是指本医院持有的除药品外,将在医疗服务、医疗管理过程中正常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医疗、护理用一次性用品、普通材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燃料、各种修理用备件和使用期限相对较长,单位价值不大的低值易耗品。

  三、医院对库存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分级管理”原则,由库存物资的管理部门根据月消耗计划合理采购,依据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医院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控制。

  四、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与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相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相分离;

  (三)库存盘点应由保管员、材料会计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它人员共同进行;

  (四)若其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五、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总务科和器械科。总务科主要负责管理、控制非医疗用库存物资;器械科负责管理控制医用库存物资。在这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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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科室设置专职材料财务岗位,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业务,登记仓储物资明细帐,定期盘点并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保证库存物资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医院财务科负责每月与器械科、总务科的物资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总账与物资部门明细账完全一致。

  七、物资验收入库的批准权限由两个科室的主管人员行使,禁止办理无实物入库手续,否则要追究批准人和验收人的责任。

  八、各科室领用消耗用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应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签批,特殊使用的耗材应填写采购计划单,交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审批方可采购、领用。用于临床医疗由器械科负责,非医疗用品总务科负责。

  九、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的决定权由医院物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行使,并报主管院长审批,查明原因,根据相应法规制度做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处理。

  十、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与采购员要把实物与物资清单上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相互对照,把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供货清单相互对照,货物如发生短缺、破损等情形,应尽快查明原因上报物资管理总门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把所列物资逐一登记在《到货登记薄》上,标明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生产批号,医疗用一次性用品还要登记医疗用品注册证号,保管员在验证后与发票一致后,在发票上签字,表明此张供应单据准确无误,物资部门财务人员标根据准确无误的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上保管员、采购员、科室领导要签字方可生效。

  十一、所有物资储存在库房内,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的人进入库房或接触物资,确保物资安全、完整、有效。物资保管员只对入库物资要井然有序地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定期检查,及时整理,杜绝材料变质、丢失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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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货品标牌、制定保安、防火制度等,实施有效管理。

  十二、各科室凭销售出库单领取物资。销售出库单一式三联上准确记录物资种类、数量、金额及经办人姓名,是仓库发出物资的原始凭证。领用部门经办人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交还保管员,保管员除按出库单上所列物品发放物品外,还要对此销售出库单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保管员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保管员留下一联后返回给财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对于丢失的,使用科室要出具书面材料报请物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十三、坚持定期盘点制度,盘点能全面清点库存物资,核查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数量相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堵塞漏洞。要求物资管理理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盘点工作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对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同时填写实际数量,然后按该

  类物资账面单价计算其总金额,将所得实际库存金额与账面库存金额进行比较,出现盘亏、盘盈、变质老化、毁损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式序进行处理,属人为因素,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四、物资管理部门对长期闲置不用,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派不上用场的库存物资,要进行清点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由物资管理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报财务部门根据处理的结果进行会计核算,以减少物资的库存量,减少物资的减值风险。

  十五、物资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结账日,将各科室领用的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连同销售出库单(财务联)上报财务科进行当期的财务核算。

  十六、医院由审计科的审计人员行使对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十七、库存物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物资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一人兼任不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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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容职务的情况。

  (二)物资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物验收入为库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无实物的验收入库行为。

  (三)库存物资出库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越权批准行为。

  (四)盘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盘点,盘点出实物与账薄不符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毁损、长期不用而不采取措施处理的现象。

  (五)库存物资盘亏、盘盈处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十八、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向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基建财务人员由财务科委派,分设会计、出纳岗位,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基建会计应对每项工程合同、预算和决算严格审查,并向财务科上报基建合同,编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预算计划,严格按基建合同支付工程费用,要掌握基建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务清楚,日清月结。

  三、按规定编制医院基建财务月、季、年度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并及时上报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本部门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

  五、严格执行基建计划,上报筹措资金预算,保证基建计划的实施和落实,为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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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使用资金当好科室参谋。

  六、经常下施工现场,做到心中有数,协助搞好工程决算。

  七、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核算,并及时移交每项工程的审计资料。

  八、财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基建财务核算资料,根据工程进度测算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

  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需要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的可设置财务机构,财务科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由财务科委派,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出纳不得兼任,一人不能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独立核算部门每月按时向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年终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并分析本年度财务经营情况,财务科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未达帐情况以及帐务处理的合法性、公允性、正确性。每年定期接受审计科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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