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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6篇

时间:2023-04-30 17:50:05 浏览量:

篇一: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XX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__银行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部署,巩固前期宣传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辖内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__〕14号)、《__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_银监办发〔20__〕96号)文件精神、《__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__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_处非领〔20__〕3号),结合《__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_银监办发〔20__〕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__银行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目标: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原则:坚持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与案件防控管理相结合,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一方面面向辖内社会公众开展知识宣传,另一方面面向我行员工开展风险警

  示教育,切实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我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__银行成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处非工作的总体指导、研究部署及组织推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长:__常务副组长:__副组长:______成员:各部室、支行、分理处负责人

  (二)召开一次会议

  县行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员大会,将上级处非精神层层传达、工作层层落实。

  (三)制作一套材料

  制作相关宣传资料,主要包括:一个视频,即教育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视频一个;多个展板,即制作以防范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消费者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若干。各部室、支行、分理处在以上宣传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同时,在各网点柜台和展架上摆放宣传材料,做到在办理每一笔业务,服务每一位客户时要宣传到位、提示到位,切实提高__银行的责任心和

  信誉度。

  (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

  县行每年组织至少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优先选择各地住户较多的大型社区,按照方便就近、合理布局的原则进驻宣传。在具体方法上,要通过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设立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积极向社区居民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增强客户防范意识。同时,通过提供现场金融知识咨询、组织竞猜、扫描微信宣传

  等办法,吸引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宣传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县行负责对各基层单位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和各行业系统管理部门重点工作之一。全行要高度重视,认真

  组织好防非宣传活动。要把普及金融知识和防范非法集资结合起来,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非宣传思路,做好宣传方案,并科学组织实施行动。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县行将防范非法集资教育纳入员工培训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新员工岗前必须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方可上岗。全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法使用客户信息。

  (三)强化关注,及时提示反馈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对不法分子假借银行名义、信用,误导欺骗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的,各支行、分理处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一经发现,及时将信息上报,并利用法律手段稳妥处理,并向社会公众作出提示说明,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

  (四)常抓不懈,持续宣传。各部室、支行、分理处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方式,对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持续宣传作出安排部署,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部室、支行、分理处在活动过程中要做好活动工作影像、图片、数据统计、先进事迹记录、资料留存等工作。

  __年_月_日

篇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1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德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势头,维护德城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德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镇街做好本系统、本辖区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工作,金融监管、公安、司法、工商和宣传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

  (1)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风险宣传,以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业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案件高发易发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加大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群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意识;加强对“四个人群”的宣传最新街道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最新街道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扩大教育覆盖面。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加强创新,推出诸如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手册、招贴画、以案说法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社会宣传产品,使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家喻户晓。

  (3)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有效遏制不法广告。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大对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审查力度,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知识竞赛,联合各成员单位及银行、保险等公司,通过回答考卷,抽取成绩优秀者,给与奖励等形式,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2)策划制作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为内容的公益广告,利用德城区委宣传部微*公众号“大德之城”,持续发布宣传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进行播放和刊登。

  (3)建立“德城金融”微信公共号,通过推送金融知识、推介正规金融产品、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接受非法集资举报等功能,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4)开展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率。同时,在中心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5)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管和预警,及时封堵不良信息,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资风险意识。

  (6)统一协调重点案件宣传口径,做好舆论导向引导,加强媒体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

  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区工商局、文广新局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2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

  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

  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3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要按照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

  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四、及时总结,报送情况。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4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局定于xx月-xx月,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主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养老院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工作步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xxxx市民政局印发《xxxx市民政局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启动全市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全市社会组织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xx月xxxx日前报送xxxx市民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xxxx副局长任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5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等重点人群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健康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全区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6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全街道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宣传实施阶段(20xx年5月7日—20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各责任单位对宣传阶段的经验做法进行推理收集、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区打非办。

  四、活动安排及主要内容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分片宣传、领域宣传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单页、宣传册、短信、宣传短片等各种手段营造全区上下浓厚的打非氛围,不断提升和强化广大居民的抵制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和正确投资理财的理念。

  (一)集中宣传:定于5月18日在8银星社区绿地广场开展银盆岭街道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题活动(各社区参与集中宣传)。通过设置打非

  政策咨询台、刊出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非的政策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分片宣传:以银星、银建社区、充分利用基层政务中心、基层设立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在社区周边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刊发宣传专刊、通过幸福银盆、帮帮团平台让广大居民充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摆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开设问答专栏等方式加大对打非工作的针对性宣传。

  (三)领域宣传:区打非办编印一本打非专题宣传手册,在各责任单位发放;工商部门依法对大众传播媒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针对投资理财、财务咨询、P2P平台公司等易发生非法集资的企业由街道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派出所等单位人员上门了解情况,登记造册,做好宣传,化解隐患。

  (四)重点宣传:

  一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结合打非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开展主要面向离退休人员、拆迁安置居民、白领人群和学生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选取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多种渠道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的契约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件,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

  治责任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形成本辖区打非宣传月的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6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镇经济稳定。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农行营业所、农村信用社级邮储银行为重点途径,加大有针对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重点范围放在各村居委,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村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3.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5月份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坚持不懈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4、打防结合,系统处置。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力度。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加强农村地区宣教。针对农民见识少、贪欲强极易上当受骗的特性,借助助耕增收的干群一家亲活动,扎实开展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购物返现”等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

  (二)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2.开展讲座培训。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基层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区,建立长期的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3.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4.悬挂宣传横幅。在街道、广场、集市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4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动员布置,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1日-5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21日-5月31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组建机构,分工合作。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

  峻形势,把主任明确到人。目前脱贫攻坚及大战“红五月”正值高峰期,要求及时组建宣传落实人员,明确分工责任。

  (二)提高宣传实效。各村居委要注重把握辖区内非法集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传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传,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宣传月活动期间,在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干群一家亲活动,将深入打动群众心灵的事例予以表彰,将启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重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

篇三: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实施方案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实施方案

  定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实施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和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侵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防打结合、打早打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为保护人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处置原则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

  属地管理,是指各乡镇办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负有监督举报、宣传引导、配合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处置善后的职责。

  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是指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环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案件受理登记、调查取证、立案侦查、性质认定工作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完善。

  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是指领导小组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查处进行组织协调、督查督办。

  三、工作重点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楼宇电视、墙体广告等宣传

  媒介,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案例分析、融资知识、风险预警等公益宣传,增强公众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推动科学理性投资。

  (二)组织开展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的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网络信息监管。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类投资(担保、咨询)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四)依法严厉打击以“担保、理财、典当、贷款代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业鹏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克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曹永利、市公安局政委侯永宝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银监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定期调度、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王凯兼任,负责抓好该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沟通联系、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

  按照专项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五、职责分工

  (一)市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非法集资案件的侦查、立案、诉讼、处置、性质认定和维稳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办、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

  矛盾化解,处置由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市银监办。负责对各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三)市公安局。负责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加大侦办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活动有效、稳妥进行。

  (四)市工商局。负责对从事“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社会金融中介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市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打击。

  (六)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打击。

  (七)市卫计局。负责卫生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打

  击。

  (八)市供销社。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打击。

  (九)市委农工委。负责对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平台进行非法集资、对外放贷、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的监管工作,协调市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打击。

  (十)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和打击。

  (十一)市地税局。负责查处“担保、理财、典当、贷款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市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移送起诉工作;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十三)市法院。负责非法集资违法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

  (十四)市委宣传部。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

  (十五)市法制办。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解释工作。

  (十六)市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七)各乡镇(办)。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动员辖区群众举报非法金融活动,配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

  (十八)市金融办。负责履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六、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月26日至2月26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广泛宣传活动,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典当、贷款代理”等社会金融中介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出风险评估,写出自查自纠报告,2月26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投资、典当、贷款代理”等社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整治,经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活动的中介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6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召开总结会,听取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各有关部门总结与4月26日前报市金融办。

  七、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强化宣传。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抽调1—2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参加。要大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抵制非法集资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协调联动,务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打、防、管、控、教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调账、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立案调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三)依法依规,文明执法。这次专项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强,各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纪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问题。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四: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中学关于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活动方案

  我校根据《都匀市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及《都匀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8年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匀处非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预防和打击我校非法集资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立足我校实际,采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法,本着“防范入手,防早防小"的原则,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预防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加强我校师生、家长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其鉴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能力,远离非法集资,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18798022284)。

  二、活动主题

  :“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校园。"三、活动时间:2018。4。1—2018.5.31四、参与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

  五、活动内容:1。充分利用集会、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站、班会、班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本次活动宣传力度。

  2.利用家校QQ和微信工作群,编辑相关内容短信发给家长,提高家长层面的认识,扩大和深入宣传,共建文明和谐的校园和家庭。

  3。通过教师会,向教师进行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1。学校明确专人负责,负责人务必做好分支宣传人员的工作落实和监督。

  2.各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做好本工作岗位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3.各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将防控我校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

  七、工作总结上报。

  都匀市中学

  2018年3月26日

篇五: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视频策划方案(5篇)

  第一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视频策划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视频策划方案

  一、创意背景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形式多样,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的非法集资“变种”层出不穷。一些打着高科技、互联网创新幌子实为非法集资的项目,隐蔽性越来越高、对群众的迷惑性越来越大。但是,不管形式如何多样都改变不了非法集资的本质,非法集资的一般特征大同小异。所以,对非法集资的宣传除了介绍一些典型案例,最重要的还是要传递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树立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

  二、创意概述

  本视频将通过角色扮演的形式,再现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欺骗手段。同时,在视频背景中特别植入宜春主要地标和其他非法集资高发场所,让观看者感受到“非法集资就在身边”。

  三、创意方案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由宜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指导,推荐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二)打击非法集资代言人

  邀请宜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打击非法集资代言人,在视频中出镜,每人分别对主要案例进行解说。

  (三)非法集资一般场景

  选取宜春主要地标和其他非法集资高发场所,作为视频取景地,如银泰广场、鼓楼广场、十运会、双桥头等。

  (四)背景文案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其它打击非法集资内容。

  四、预算

  视频时长预计3-5分钟,拍摄和制作周期约2周,视频策划和制作预算4万元。

  宜春市多米传媒有限公司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脚本(部分)

  Part1场景:电话连线

  角色:小李,王叔叔,张警官

  背景:小李在宜春某楼盘做销售,小李和王叔叔是同乡,曾在王叔叔店里做过学徒,后辞职另择他业。

  台词

  小李:王叔叔,您好,我是小李啊!

  王叔叔:小李你好啊,最近在忙什么呢,好久不见你来店里做了。

  小李:我现在宜春一个大楼盘卖房子呢,现在店铺太抢手了,每天都忙着接待客户。这不一想到王叔叔,马上就给您打电话了,给您留意了几个不错的户型,适合您这样有闲钱的投资呢!

  王叔叔:哦?是嘛!那我真要听你好好介绍一下。小李:是这样的,我们楼盘现在对在售店铺推出“返租”政策,比如我向您推荐一个20平米的铺,售价大概20万。您在购买了店铺之后,我们公司再返祖您的这个店铺,并且承诺租期5年、月租4000元。这样算下来,一年租金4万8、5年就是24万,您5年之后不仅回了本金还白赚一个店面啊!王叔叔:哇!......(插入打击非法集资代言人张警官解说画面)公安局张警官:小心!利用“返租”形式销售店面并承诺支付相当于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的租金,此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另经我局调查,该楼盘开发商目前正面临另一起房地产项目债权纠纷,疑似资金链断裂。请市民提高警惕,切莫被高息迷惑最终折了本金。

  王叔叔:哇!听起来是蛮好,这么高的租金比存在银行那是要好太多。只不过这么高的租金开发商如果到时候能转租给别人是没问题,万一要是要自己承担这么多店面那压力是相当大的。这么简单的事情我能想到,他们也一定想到了。我担心他们是资金有问题才这样做,万一资金问题没解决,最后承诺的租金给不了、店面也不能交付,那

  我不是连本金都要搭进去?叔叔还是不考虑了,我劝你啊也小心为好。小李:好多人都买了呢!叔叔您再考虑下!王叔叔:嘟嘟嘟(挂电话)

  (插入镜头)众多投资者在该楼盘打出维权标语(插入字幕)有时候好多人都在做的事,只是说明他们都犯了同样的错误。警惕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Part2场景:银泰广场,某会议室

  角色:小李,王教授,张警官

  背景:张警官是宜春经侦支队民警,专门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诈骗,张大爷是张警官的父亲,受张警官影响对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诈骗具有高度认知能力。张大爷经常发动身边的老人一起参与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诈骗知识,曾协助张警官破获了几起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被大家戏称为“袁州区群众”。

  台词

  小李:大爷您好,我看您走路跟跑似的,平常一定特别照顾身体,孩子一定特别孝顺,补品没少吃吧!张大爷:嘿,吃啥补品啊,我啊就是喜欢锻炼,走走路、打打拳,和老朋友们聊聊天。老了,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

  小李:唷,您可得省着点力气花,人到了您这岁数每花出去的一点力气消耗的可都是您身体里的精元啊。这精元可不是每天吃饭每天都长的,得要好东西补才行!张大爷:没听说啊,不都说运动好吗?再说,这精元没听过啊!

  小李:这您就不懂了,我们做健康行业的就知道这个。精是血,元是气,人要是没有血也没了气那不就完蛋了吗。

  张大爷:哦,听你这么一说觉得是这么回事,有道理。小李:大爷,我第一眼看您就感觉特别亲切,觉得您特别像我亲爷爷。我们公司是做大健康的,公司派我来宜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您要是不忙我想邀请您到我们的健康讲台坐坐,我们特意邀请了北京大健康领域注明的王教授来给宜春的老年朋友授课。张大爷:是嘛

  小李:对的,我们还准备了公司研发的最新健康产品,免费送给大家呢。张大爷:那就去坐坐吧

  (切画面)

  小李:各位爷爷奶奶大家好,下面让我们掌声欢迎北京大健康产业研究学会专家委员委员王明教授为大家讲课。

  王教授:美国一位心理学家说过,解决问题的最高境界是没有问题。这句话可以从两方面解读,一是要有乐观的心态、从心里层面上放下心里的负担,这样才可以理性的解决问题而不受其扰;另一种解读就是,要提高对问题的预防能力,防患于未然。身体的问题都是从没问题到小问题,再从小问题到大问题。对待问题问题,特别是老年人,防的意义要远大于治。我们都很害怕癌症,一想到癌症就联想到死。今天我要告诉大家:癌症不是人类的终点,癌症是可以预防的。

  螺旋藻是一类低等生物,由单细胞或多细胞组成,具有提高免疫力、降低血脂等功效,最重要的是可以抗癌。但是直接食用螺旋藻并不能达到抗癌的效果,因为螺旋藻内含的抗癌物质量极少、提取极难......(接入一段快镜头播放)

  我公司研发的“螺旋藻一号”,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发明,具有神奇的抗癌功效,一经面市供不应求。由于螺旋桨产量低,公司已对“螺旋藻一号”启动限量销售政策。同时,为了加快“螺旋藻二号”的研发和尽快启动上市。公司面向全国征集10000名原始股股东,每位股东投资5万元,筹集5亿元。“螺旋藻一号”仅面向股东销售,每位股东每月最高可认购2000元产品。公司承诺每一位投资者,上市前每月返还1500元利息,在三年后公司上市后再以10万元价格回购股份...(切换画面)

  张大爷给张警官发微信,将王教授讲课偷拍视频发给了王警官,并留言“5楼402,快来抓鱼——袁州区群众”。不一会儿,张警官便带着警察破门而入。

  张警官:不许动,我们是宜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群众举报,你们涉嫌非法集资,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切换画面)张大爷现身科普

  张大爷:管住嘴,不乱吃药;看住钱,不瞎投资。遇事多问问,有事找警察。谨防非法集资,维护财产安全。

  第二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普及金融保险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

  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普及金融保险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处非办字?2014?8号)的要求,将和市政府金融联合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加强保险消费者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并进一步推动全市处非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份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2江大道中国人寿集合,之后将形成车队跟随带有LED显示屏的宣传车在全市主要街道巡回宣传,时间持续至上午11时。

  5.发布手机信息。各保险公司利用短信平台向客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短信,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8条宣传标语;

  6.电视宣传。人保财险负责联系景德镇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滚动播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游走字幕。

  7.报纸宣传。我会负责联系瓷都晚报记者,就此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5月28日以前)将网点悬挂横幅、组织员工及客户观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的照片(各1张)以及宣传短信的内容和总数发送至邮箱

  #;

  (二)人保财险应提前将游走字幕的播出时间告知我会;

  (三)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014年5月13日

  第三篇:打击非法集资方案

  高坡街办事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辖区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根据《洪江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力打击非法集资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综合治理,重在打早、打小;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发现机制”的原则,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范于未然。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最大限度维护辖区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整治稳定。

  三、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建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线索的判定标准。凡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一律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的集资项目。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此次风险排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等行业和领域;主要内容包括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隐患,涉及集资的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的风险隐患等。

  (二)、工作安排。各社区对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通过短信平台,对辖区居民进行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并制作宣传横幅,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发放宣传资料,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面。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分二个阶段:

  (一)2014年4月25日至5月4日,制定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风险排查工作动员会、部署会议。

  (二)2014年5月5日至5月14日,各社区要将排查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由综治办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维护稳定。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面摸清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基本情况,要做好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在先原则,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情报,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密切掌握可能存在风

  险的动态,形成覆盖广、多渠道、专群结合的社情信息网络。强化对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信息监控,并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上报处理工作,做到掌握情况准,判断问题准,措施决策准,反映快速,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都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三)、以防促打,注重源头治理。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排查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洪江区高坡街综治办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第四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要点

  非法集资宣传要点

  1.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2.一般的非法集资犯罪伎俩。“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黄金三要素,即不法机构往往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并允诺高额回报,同时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作为背书。

  3.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形式。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4.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

  (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5.正确的保险理念。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非法金融产品收益虽高,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侥幸。

  6.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7.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消费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8.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

  9.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10.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

  11.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重服务,是保险价值的实现途径;合规范,是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

  1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独立执业、专业胜任、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13.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符合规定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14.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

  1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6.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8.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19.当前社会上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防范处置不当,将严重影响公司和行业形象,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0.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并呈现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传统的主导型案件占比下降;二是参与型案件占比上升;三是被利用型案件风险加大;四是新的作案手法时有出现。

  21.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尚未化解,增量风险还在增加。保险从业者和保险产品被不法分子利用,业外非法集资风险向业内渗透转移的风险隐患加大。

  22.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

  23.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主体责任,即要加强人员管理,承担人员管控的责任;要牢牢抓住风险防控的源头,承担风险管控的责任;要建立系统性的风险预警机制,承担监测预警的责任;要分类施策,积极应对,承担案件风险处置的责任;要强化追责,落实整改,承担系统防控的责任。

  24.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除此

  之外,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

  (一)成立专案组。

  (二)制定处置方案。

  (三)公告取缔。

  (四)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

  (五)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

  (六)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

  (七)集资款项清退。

  25.保险机构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程序合法、权责对等、逐级追究、公平公正、惩教结合”的原则,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对案件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6.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发案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开除处分、分管负责人留用察看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撤职以上处分。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级机构直至总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人的间接责任。

  第五篇: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总结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我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一、宣传形式

  我行依据宣传教育活动目标,将受众对象分为社会群众、社内内部员工两个宣传群体分别展开宣传。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室内外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开展好日常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

  2、同时在营业厅大堂显眼处设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咨询台、服务窗口等,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相关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及服务功

  能同时也为广大群众释疑解惑,帮助百姓识破非法集资的骗局,保障群众资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活动期间除了使用多媒体宣传和网点宣传外,我行还组织人员开展以“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宣传活动,活动吸引了较多群众的驻足,向前来问询的数十位居民分发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页。通过这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起到了对社会群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二、宣传效果方面:在与群众宣传互动的过程中,不但让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走入人心,同时把紫金农商银行是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良好印象留在了群众心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通过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风险隐患,积极落实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引发的各类风险;同时,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案防教育,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案防的思想基础。

篇六: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方案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1一、活动目的意义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等重点人群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健康的投融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全区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6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全街道工作部署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宣传实施阶段(20xx年5月7日—20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各责任单位对宣传阶段的经验做法进行推理收集、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报送区打非办。

  四、活动安排及主要内容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分片宣传、领域宣传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五进”活动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单页、宣传册、短信、宣传短片等各种手段营造全区上下浓厚的打非氛围,不断提升和强化广大居民的抵制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和正确投资理财的理念。

  (一)集中宣传:定于5月18日在8银星社区绿地广场开展银盆岭街道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题活动(各社区参与集中宣传)。通过设置打非政策咨询台、刊出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非的政策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分片宣传:以银星、银建社区、充分利用基层政务中心、基层设立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在社区周边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刊发宣传专刊、通过幸福银盆、帮帮团平台让广大居民充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摆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开设问答专栏等方式加大对打非工作的针对性宣传。

  (三)领域宣传:区打非办编印一本打非专题宣传手册,在各责任单位发放;工商部门依法对大众传播媒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针对投资理财、财务咨询、P2P平台公司等易发生非法集资的企业由街道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派出所等单位人员上门了解情况,登记造册,做好宣传,化解隐患。

  (四)重点宣传:

  一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结合打非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银行、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开展主要面向离退休人员、拆迁安置居民、白领人群和学生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选取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多种渠道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的契约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件,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形成本辖区打非宣传月的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2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

  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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