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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5-19 11:50:01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4篇

第一篇: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肥油”不流外人田

——山东德州陵县向春油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家原本正常营业的企业,却干起了向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勾当,妄想全员获利,最终却全员受害。

案情回顾

2011年l1月,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社会人员报案称: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自2005年6月份至今,大肆进行融资活动。

经侦查,自2005年6月份至今,由豆某某(时任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法人代表)决定以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由,在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职工内部开始融资。后经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融资范围逐渐由公司内部发展为社会不特定人员。在收到融资款后,由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会计为交款人出具两联收据,交款事由为股金,现资金链条断裂,致使4100余万元融资款无法偿还,受害人近600多人。

作案手段

向公司内部职工融资,并定期按照月息8里—1.5分的比例向交款人支付利息,具体工作由台某某(时任该公司监事)经办。

案件查处

1.领导重视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经侦大队立即将案件相关情况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汇报,县局党委根据案件情况,并提请德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同意,立即启动了《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抽调县公安局经侦、网监以及审计、检察等部门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查。各级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研究侦查方案,提出侦查方向,为侦破此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整体作战

案件发生以后,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公、检、法、审计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中向春油脂公司收到融资款后,为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给融资户出据的是股金单据,经和检察机关沟通,根据实际案情,其行为应认定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资金流向和融资数额进行了确认,为侦破此案打了基础。

3.以打促防,全力维稳

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将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接待报案时,对报案人提出的情况、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登记、解答,并一再向受害人申明利害关系,希望涉案受害人积极配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信谣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在侦办过程中,针对陵县民间借贷的现状,起草了《关于打击非法融资的通告》通过电视等形式向全县人民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融资的形式和危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件警示

和以前相比,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的特点,一是犯罪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在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下,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由过去的公开或半公开转入地下,大多数以生意为掩护,如经营家电、建材、酒店、旅馆等为名,挂羊头卖狗肉,秘密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的存款都是以高于金融机构几倍的利率诱惑公众。存款早的公众得到较为丰厚的回报后,一方面加大自己的存款额,一方面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存款,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就能获取几倍的非法收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非法吸收存款大都以经营生意的形式出现,还有一些人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这些人经常在电视上宣传所经营的商品好、规模大、效益高,在人们的心中形成企业经营形势好、规模大的印象,消除存款人的防范意识,加上存款人都是亲朋好友介绍,所以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

第二篇: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资料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现象大量增加,后果越来越严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现从前段工作情况、当前面临形势、下段工作打算建议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简要情况

2015年,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案件处置等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4、2015年度我市金融办的工作连续两年在株洲市排名第一。

(一)不断完善责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处非工作经费和人员。充实完善了处非工作机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工商、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处非工作,对全市的处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长带头、市级领导亲自参与编制处非宣传手册等具体工作,将处非工作纳入了财政预算,设立了专项工作经费。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编印了《***市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手册》30万份,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负责,发放到全市28.53万户家庭,做到每户1册。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处非知识做到“六进”:进社区,进公交车、出租车,进集贸市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职能部门办证大厅。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处非知识做到“人人皆知”。广泛运用报纸、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取得实效。在《今日***》报刊开辟了专栏进行宣传。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处非”公益广告滚动播出,从去年2月16日到3月5日(春节期间),三分钟“处非”专题和9条“处非”公益标语每晚播出各12次;
3月6日到今年元月31日每晚播出各6次;
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元宵又恢复到每晚各12次。我市处非知识宣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省市处非办的充分肯定,在2015年12月株洲市处非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

(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和案件处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处非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商务、国土、房产、农业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开展非法集资隐患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进行处置,决不姑息。通过排查,发现两家农民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市民信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简称“***市民信合作社”;
***市湘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简称“湘镇农合社”),金融办、公安局、人民银行、工商局、畜牧水产局、农业以及所在地乡镇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处置“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案件中,我市迅速成立了工作机构,分别召开了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会议和公安、宣传、信访、人行、金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领导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目前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我市尚未接到群众报案。

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2015年年末,中央决策层三天内两次提及打击非法集资,先是在12月21日公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随后在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对非法集资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存在事前发现难、事后处置难的困惑。相关单位内部资料显示,全国、全省、株洲市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上升趋势。***的形势也不容乐观。虽然目前平稳可控,但由于机构庞大、监管乏力等多方面原因,极有可能发生新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一)机构庞大。到2015年12月,株洲市共有各类投资机构1601家(机构名称中含有“投资”字样的各类投资管理、担保理财、网络融资、私募股权、P2P等机构),农民专业合作业28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30家,煤炭采掘加工企业383家,典当寄卖、房产中介、民办教育、社区养老等机构近7000家。我市共有866家农民合作社、40家投资类公司、42家房地产企业、13家甲类矿山开采企业、9家典当行、2家小贷公司。还有一些地下公司和个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无法统计。

(二)监管乏力。从国家法律层面上看,对于民间投融资机构和网络、手机交易支付系统的管理,目前国家尚无专门法规,也未明确主(监)管部门,处于监管盲区,导致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现象增多,隐患加大。从工作班子上看,没有一个正式机构对非法集资进行监管。全国的领导小组由31个部委组成,日常工作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设在银监会;
省、市级处非办附设在金融办,县市区级处非办没有统一,设在政府办、金融办、公安、财政、法制办等单位的县市区都有。去年上半年,株洲市政府才明确要求,处非办统一设在政府办内。目前,我市处非办与金融办均设在政府办内。处非办属于临时性机构,人员、知识、手段严重不足,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投融资产品和数量庞大的投融资机构,排查监管难以到位。

(三)时有案发。2012年以来,全国此类案件的数量和金额连续3年超过2000起2000亿元。2014年11月至今,株洲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案件43起,破案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总涉案金额约10.5亿元,参与集资人约5100人。我市公安机关共立案3起,抓获犯罪人嫌疑4人,均已被判处了刑罚,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我市处非办牵头查处了2起农民专业合作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均由公安、工商部门勒令整改,并将违规吸收的资金全额返还。

(四)善后艰难。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给案件侦办带来很大困难,导致案件追赃难度大,挽损率低,平均挽损率约为10%,个别案件甚至为零。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通过网上发帖、相互串联、抱团集访等方式,吸引社会、媒体关注。个别涉案企业或债务人意图将受害群体推向前台,转嫁矛盾。多地均由于非法集资案件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当地党委政府信访维稳,公安、工商、法院等专门机关打击处理工作量大。2014年11月以来,株洲市共发生非法集资受害群众10人以上集体上访30余批次、近千人次。

三、春节期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算

春节期间资金流量加大,容易引发非法集资现象。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正当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现提出如下工作打算:

(一)以防范网络集资诈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资诈骗为重点,广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对高风险行业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

(三)对全市40家投资类公司深入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四、请求事项

(一)请求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具体金额请求市财政据实核拨。一是专项宣传经费,主要用于1、印制30万份宣传手册经费,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和相关重点行业;
2、***市电视台、《今日***》专题宣传经费;
3、城区每个社区宣传专栏经费。二是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专案经费。

(二)请求加强处非办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第三篇: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X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维持社会稳定,营造祥和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通知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排查,深入宣传,传递正能量,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排除了影响稳定的隐形因素,有力促进了我镇经济稳定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排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接到通知后,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班子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题研究工作开展,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落实要求,夯实责任,形成了区委书记直接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制定并下发了《陈化店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详实的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丰富工作方法,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排查

为确保排查工作深入细致,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我镇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排查和了解方式:

1、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村内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

2、对绠会市场及镇区商户进行发放宣传彩页和入户排查工作;

3、向村干部了解情况,督促村支部书记及干部走访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

4、重点排查村内种植大户及重点企业。

通过对非法集资的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经梳理,未发现我镇行政区域内有涉嫌非法集资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非法集资具有案件高发频发、涉及面广、形式多样、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常用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方式,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镇通过进行专题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1、在村内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出动专题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

2、利用村内广播每天两次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传递正能量,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3、向辖区商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特点,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履行政府职能,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加大排查工作的同时,重点建立防范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工作预警,建立了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xxxxx。通过与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形成合力,全方位排查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镇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我镇经济更加繁荣、金融秩序更加稳定。

第四篇: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切实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中、省、市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净化泾阳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促使各部门切实履行社会管理主体职责,防止发生非法集资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排查风险隐患,查处重大案件。

具体目标:

(一)全县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

(二)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和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依法依规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五)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工作原则

坚持“处置与维稳并重、维稳在先”,“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负总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
谁核准营业范围,谁条线排查”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四、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处非工作能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推动处非工作进入常态化处理轨道。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研判和处置能力,做到责任逐层传递,任务逐级落实,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风险及时处置并报告,努力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二)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职责,积极稳妥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处非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部署,经常过问,亲自督办。

(三)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问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做好工作记录,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调查、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每月汇总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和线索情况,报送县处非办。

(四)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各镇政府是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第一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监测到位、预警得力、报告及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不留真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信息“零报告”制度,各镇对于辖内的非法集资案件或风险,按月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

(五)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和处置工作。要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非法集资摸排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查处。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认真梳理、深入调查,并根据集资规模、性质和经营情况,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逐一研究处置方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立即取缔。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电子商务、大宗商品和文化产品交易等新的风险高发领域,加强风险防控,严防非法集资行为。

(六)做好非法集资问题信访维稳工作。完善非法集资问题信访预警、现场处置、人性化关怀等机制,加强动态研判,落实维稳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引导非法集资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建立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沟通渠道,加大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力度,积极做好非法集资参与人的稳控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重点案件、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七)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镇和各行业主(监)管部门除参加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外,还要根据辖区和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细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和载体,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处非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推动,在宣传内容、口径和信息沟通等方面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八)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督导问责工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年底组织对各镇、各部门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敷衍推诿致使本地、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或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甚至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县政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职责分工

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镇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职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及部署,领导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研究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大事项,对处非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各镇政府职责。研究、部署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协助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跨区域案件。

(四)有关部门职责。

1.县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置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活动。

2.人行泾阳支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外汇等方面的有关线索,负责督促金融机构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开展监测。

3.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协调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报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协助、配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

7.县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工业发展局、商务办、民政局、农林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8.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处罚;
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
负责查处原登记注册的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10.县信访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的信访信息报送和上访接待工作。

11.县政府法制办: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12.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3.县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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