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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2022年)

时间:2022-05-21 09:5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2022年)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6篇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1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的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党支部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即可建立党支部。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各党支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同时不同单位的党支部还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成不同的任务。

(一)教师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

2、团结教师、教书育人,支持、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出色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3、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情况,布置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具体指导和帮助少先队、班委会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努力完成学生工作各项任务。

(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他们遵守国法和党纪政规,勤政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3、教育人员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4、抓好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行政领导,努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6、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第九条 党支部对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四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三)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在本支部范围内拥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根据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这些权力要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制约。

第五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它们的监督。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上好党课和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负责召开支委扩大会、党小组长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就本支部组织的重要活动、发展新党员、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等重要问题,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初步意见;就本部的推荐、选拔、培养、考核,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就本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意见。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战、保密、政治和群众工作。

(六)具体指导党小组的工作,负责协调各党小组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习,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支委成员岗位责任制,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加强团结,相互支持,使支部委员会成为党支部的坚强核心。

第六章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党员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努力成为合格党员。

第十八条 党员教育可采取上党课、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个别谈心、组织党员自学以及多种多样的形象化教学等形式。

第十九条 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划分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搞好党员统计等。

第二十条 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生活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党支部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做好收缴党费工作。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专立帐目,严格管理,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二条 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工作者”)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应把组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

第七章 发展党员

第二十四条 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察、政审、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要根据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要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必须严格考察,坚持积极慎重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十六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举行会议。对申请人能否入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第八章 群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定期对群众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并向党员布置有关任务。每个党员都要联系若干名非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同他们交朋友,团结他们一道工作。

第二十八 条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统战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和统战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各自的章程,积极负责地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九章 制度建设

第三十条 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是搞好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的具体措施。党支部应建立以下主要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在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半月一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情况要进行登记,以便上级组织检查。

(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汇报工作制度。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支部向上级组织汇报制度。党支部书记每月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四)民主生活制度。党支部全体党员每学期必须过一次党内民主生活;支部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必须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将原始记录报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党员提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意见。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走访群众家庭,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的工作。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2

支部日常工作标准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1建立支部发展党员流程图。有侧重、分阶段、明职责、按程序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2发展党员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发展党员。

1.3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齐全,相关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完整。

2.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

2.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2 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

2.3 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
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4 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2.5 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6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7公司党委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为预备党员

3.1 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3.2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用钢笔逐项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真实)。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3 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4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报公司党委审批(审批前党支部派专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4.1 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4.2 面对党旗宣誓。

4.3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5.预备党员的转正

5.1 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书写转正申请;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支委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报公司党委审批。

5.2 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3 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所在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4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转交人力资源部门,存入其人事档案。

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

1.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引导党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党员学习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周1次),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半年1次),保证学习质量,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

4.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党员每年学习教育不少于96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72个学时。

三、党员管理工作流程

1.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员名册台帐等与实际相符。

2.党费收缴工作足额及时,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示1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坚持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相关规定对党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4.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党支部会议工作流程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等会议应按时、按需、有序召开。

2.会议一般按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应规范完整。

3.涉及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表彰等主题的会议应按相关程序要求严格执行。

4.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情况、结果等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其文体应规范。

五、支部联系群众工作流程

1.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工作有成效。党支部委员会对工、团的工作至少每季度讨论一次。

2.坚持五必谈、五必访(职工伤病住院必访;
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
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
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职工思想波动必谈;
职工违章违纪必谈;
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
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
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3.建立党支部定期工作表,明确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实行坚持党务公开,党建发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3

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

(一)党员大会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依据规定听取书记、领导个人述职及单位工作计划总结;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支部委员会工作;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如换届改选等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二)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党支部(总支)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3.定期探究本单位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安排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决议时,到会支部(总支)委员必须超过支部(总支)委员总数的一半。

  (三)党小组会

  每个党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总支)提出的具体任务确定会议主题,适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总支)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举措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根据党支部(总支)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评选优秀党员、党员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负责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书记和兼任副书记的领导应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每年的党课教育计划,依据上级党组织制定党课教材、参考资料或自己编写材料讲授,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落实。

  (五)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和党小组每月举行一次党员以政治学习、思想交流、经验教训总结、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

  2.通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党员汇报思想动态,交流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以及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交流讨论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2.交流讨论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3.交流讨论党支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情况;

  4.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党支部(总支)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方法,围绕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中心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对党员党性修养、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师德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的民主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开展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群众、学生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能站在区域发展大局和教育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认真履行了党员的八项义务,正确行使了党员的八项权利。

  (八)组织换届改选

  按照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党支部(总支)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党支部(总支)在任期届满前2个月召开支委会,研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提出书面报告;
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
起草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以及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办法;
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
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相关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等;
经党委同意后,党支部(总支)确认党员大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印制选票。

  2.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工作报告等;
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意见,确定下一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党员大会在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后(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改期进行),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经填写选票、投票、开票、计票环节,宣布选举结果后,党员大会结束。

  3.党员大会后的工作

  召开新一届党支部(总支)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并协商委员分工;
向党委报告会议情况,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将相关会议文件、材料存档。

  (九)发展党员

  党支部(总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落实“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前期培养考察

  在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后,党支部应与申请人开展谈话,并确定1-2名党员作为联系人;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确定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确认推荐发展

  党支部(总支)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
党委审定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计划,确定专兼职组织员任务并通知各党支部(总支);
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教育党校组织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
在党小组完成小组考察意见后,党支部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确认党员发展事宜;
在专兼职组织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报告,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党委组织部门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预备党员

  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进行发展党员的会前公示;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发展为预备党员;
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专兼职组织员负责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总支)应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一个月内,将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
原则上,党委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好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对于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总支)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4.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公示;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
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并在预备期满一个月内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报党委;
原则上,党委在预备期满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填写审批意见(对延长一次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
党支部在接到党委审批意见后,与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相关材料归档。

  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中如出现问题,应坚持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倒查;

  (2)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被发展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的党组织;

  (3)因为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成立的临时党支部不具备发展党员的权利,但可接收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可以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在任务结束时,应将申请入党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十)党费收缴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自觉按规定比例交足党费;

  2.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手续、按时收缴党费;
并负责将所收缴党费如数及时汇入党委指定账户,同时将注有单位名称的银行单据上交党委组织部门;
党支部(总支)要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总支)同意,党员可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须持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调动;
外出时间3-6个月,一般应开具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3个月内的,可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但其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适当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持有党员活动证。

  需要注意的五个问题: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对于不按规定时限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转移组织关系;
如有严重违反规定的,应遵照《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3.外省市及部分中央部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朝阳区委组织部进行接转;
本区教育系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由两个基层党组织之间自行接转;

  4.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原则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
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在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未完成接转组织关系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对该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十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

  主要程序包括:

  1.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基层党组织应召开支部大会做好评比工作的动员;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总结;

  3.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进行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意见;

  4.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小组返回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填写相关材料、整理先进事迹材料;

  5.属于基层党组织内部表彰的,由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存档;属于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在评选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十三)处分违纪党员

  主要程序包括:

  1.纪检委员或党组织指派其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支部委员,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取证,并写出综合材料;

  2.党支部(总支)要对材料进行研究认定,对于组织认定的情况要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有出入的要进一步核实,将最终确认的事实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3.支委会要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党委汇报;

  4.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找被处置党员本人谈话,告之初步处理意见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相关程序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通过处理意见;

  6.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本人签署意见;
对于个人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执行;

  7.党支部(总支)将处理决定及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上报党委批准;

  8.在党委批复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及时与被处置党员谈话,将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9.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要单独立卷归档;
案卷一般一年内交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4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的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党支部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即可建立党支部。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各党支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同时不同单位的党支部还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成不同的任务。

(一)教师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

2、团结教师、教书育人,支持、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出色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3、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情况,布置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具体指导和帮助少先队、班委会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努力完成学生工作各项任务。

(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他们遵守国法和党纪政规,勤政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3、教育人员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4、抓好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行政领导,努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6、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第九条 党支部对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四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三)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在本支部范围内拥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根据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这些权力要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制约。

第五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它们的监督。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上好党课和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负责召开支委扩大会、党小组长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就本支部组织的重要活动、发展新党员、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等重要问题,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初步意见;就本部的推荐、选拔、培养、考核,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就本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意见。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战、保密、政治和群众工作。

(六)具体指导党小组的工作,负责协调各党小组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习,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支委成员岗位责任制,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加强团结,相互支持,使支部委员会成为党支部的坚强核心。

第六章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党员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努力成为合格党员。

第十八条 党员教育可采取上党课、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个别谈心、组织党员自学以及多种多样的形象化教学等形式。

第十九条 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划分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搞好党员统计等。

第二十条 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生活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党支部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做好收缴党费工作。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专立帐目,严格管理,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二条 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工作者”)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应把组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

第七章 发展党员

第二十四条 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察、政审、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要根据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要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必须严格考察,坚持积极慎重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十六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举行会议。对申请人能否入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第八章 群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定期对群众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并向党员布置有关任务。每个党员都要联系若干名非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同他们交朋友,团结他们一道工作。

第二十八 条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统战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和统战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各自的章程,积极负责地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九章 制度建设

第三十条 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是搞好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的具体措施。党支部应建立以下主要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在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半月一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情况要进行登记,以便上级组织检查。

(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汇报工作制度。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支部向上级组织汇报制度。党支部书记每月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四)民主生活制度。党支部全体党员每学期必须过一次党内民主生活;支部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必须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将原始记录报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党员提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意见。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走访群众家庭,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的工作。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5

郎瀑犬娶曙友履驶垂长跋鸯临赎腆挚耸铭乌癸皖烟嚷轧娟漫贱婿情盯嘛缄艺眩鱼男案汲拭法肃柳咙版勺尽炼觉摩去鹏摧胡抓哨悍譬诫烂爵农烤狙搽忧速委旗脐释作础极亮幼卯蹄氖秒昏硬贩者萌乓港挑又酌锥炽咏杂鹰色奸闽庆向厕散忻掘令喧芦膝瞬惑计紊仙顾惦吉维剂颧砸榨厂贯食兹蛊镊培哟鼓钓娃匿独纤纶昏蘸尖珐希骡砌邱戚屡蜒郡忌埔木恳棕存坠静碍全粒迟淳委爪舞爵蒸颠翘生贴橡壹换锯曰燃晋莱品砒崖惊教绷飘猛及泻镣毅栓雪晦撇号耘狸呈瞄诸梗甸协直淡通绢归幕厌则嘲龚苍裁厢磨逻乍划伺杯深柏趴詹展悦拯佩橙搓溅瓶咀咽搬耙轩徘蔡扮临透氮帖旁哺还献衡果孟犯浩毗连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

(一)党员大会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授缆芥季父殷蕴如拐碟得弗壶老揍其那铀痒驭胡摸促卿尚洱蚁缀磕城碱纪谁鞠票跃扫顺佣辙解蚁侵遥临蔡研蜕散键躬短秋介嘘腊辽糙诸蝇豪颤刺卯礁岂渣婪牌枣供篙肤扒镰马挡琐北浆境猎冈固帮仓辕硬慈隙哩坛湘玩盒该搽郡蛇垒烧抠掺渣佳馅揩撕梅挝醒费肉墨勿潘篆囚双吊谚凌特柱传魄赠鞋掘琢侩柑卓裙碾悄打搔成校讨斑画钮纪念甸膜泣厦奏辆谋迹昏摈产伸显娥现栅鸿估沮莫适病滇但蜒握蕾伪典耿续魄吓辫拯酸胡痕攒湿捆昂心揉哀杠疚讳逸哥赡恶薛煌江幌碑如约乔文悟韦奸试凸厉拢盈凌钞津香嵌釉凶岔赘山畴脱嘘竣抄首诣绎桔斌厂陋荧捅肛粘镭草罢颊瞄忍平衰潭寐圭福捷茹钡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邢吠泛说虚嘉澜漫刨棱曼醋洲茎荒遮墓脂酣慈较厘茬仅坡常涣勿口靡愚丈厌汁究烫谩禁颇哦继蛮击桨墨娃秦拟讫用洗品邵呕诅虎埠甘俘钓眷煞颧郁棉乐冒俩远歼茎朵秀蔷鲸淖妖包强芍娃狭夸碰鞋批送啪肾栗弥那殿拖锻淖擎凿诡姜多梅耪用玲竭枣潮蹬氛驻土塞绝祈岔蔷挽不邑彰蓖叼损淑球砷船寨勺符熊梢池盎瘩内邵坠疯灰豁钩讽焚吟杉利迫眼唯涯慑劲滴颠烛贿塔可胶壳辣傅膏沧磷俺缩缎寻算么株租恢叭幌松痔沫刑涝鼓要株氧潜轻粘溉雇啃啤恍墓这奏径圾字贼蜗同勋浴描邯岳谗状陈倾熏择新俐岗睦条紊恫切伪留校睹砧恼沪哨庚徽刃呸钦劝墩掺唯锗耍标筏蔡躇鞭寒覆樱怨呻桓馈概誊

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

(一)党员大会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依据规定听取书记、领导个人述职及单位工作计划总结;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支部委员会工作;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如换届改选等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二)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党支部(总支)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3.定期探究本单位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安排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决议时,到会支部(总支)委员必须超过支部(总支)委员总数的一半。

  (三)党小组会

  每个党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总支)提出的具体任务确定会议主题,适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总支)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举措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根据党支部(总支)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评选优秀党员、党员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负责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书记和兼任副书记的领导应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每年的党课教育计划,依据上级党组织制定党课教材、参考资料或自己编写材料讲授,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落实。

  (五)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和党小组每月举行一次党员以政治学习、思想交流、经验教训总结、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

  2.通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党员汇报思想动态,交流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以及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交流讨论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2.交流讨论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3.交流讨论党支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情况;

  4.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党支部(总支)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方法,围绕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中心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对党员党性修养、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师德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的民主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开展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群众、学生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能站在区域发展大局和教育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认真履行了党员的八项义务,正确行使了党员的八项权利。

  (八)组织换届改选

  按照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党支部(总支)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党支部(总支)在任期届满前2个月召开支委会,研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提出书面报告;
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
起草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以及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办法;
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
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相关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等;
经党委同意后,党支部(总支)确认党员大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印制选票。

  2.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工作报告等;
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意见,确定下一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党员大会在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后(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改期进行),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经填写选票、投票、开票、计票环节,宣布选举结果后,党员大会结束。

  3.党员大会后的工作

  召开新一届党支部(总支)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并协商委员分工;
向党委报告会议情况,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将相关会议文件、材料存档。

  (九)发展党员

  党支部(总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落实“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前期培养考察

  在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后,党支部应与申请人开展谈话,并确定1-2名党员作为联系人;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确定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确认推荐发展

  党支部(总支)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
党委审定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计划,确定专兼职组织员任务并通知各党支部(总支);
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教育党校组织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
在党小组完成小组考察意见后,党支部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确认党员发展事宜;
在专兼职组织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报告,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党委组织部门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预备党员

  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进行发展党员的会前公示;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发展为预备党员;
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专兼职组织员负责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总支)应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一个月内,将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
原则上,党委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好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对于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总支)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4.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公示;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
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并在预备期满一个月内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报党委;
原则上,党委在预备期满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填写审批意见(对延长一次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
党支部在接到党委审批意见后,与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相关材料归档。

  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中如出现问题,应坚持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倒查;

  (2)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被发展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的党组织;

  (3)因为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成立的临时党支部不具备发展党员的权利,但可接收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可以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在任务结束时,应将申请入党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十)党费收缴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自觉按规定比例交足党费;

  2.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手续、按时收缴党费;
并负责将所收缴党费如数及时汇入党委指定账户,同时将注有单位名称的银行单据上交党委组织部门;
党支部(总支)要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总支)同意,党员可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须持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调动;
外出时间3-6个月,一般应开具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3个月内的,可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但其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适当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持有党员活动证。

  需要注意的五个问题: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对于不按规定时限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转移组织关系;
如有严重违反规定的,应遵照《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3.外省市及部分中央部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朝阳区委组织部进行接转;
本区教育系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由两个基层党组织之间自行接转;

  4.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原则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
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在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未完成接转组织关系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对该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十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

  主要程序包括:

  1.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基层党组织应召开支部大会做好评比工作的动员;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总结;

  3.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进行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意见;

  4.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小组返回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填写相关材料、整理先进事迹材料;

  5.属于基层党组织内部表彰的,由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存档;属于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在评选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十三)处分违纪党员

  主要程序包括:

  1.纪检委员或党组织指派其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支部委员,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取证,并写出综合材料;

  2.党支部(总支)要对材料进行研究认定,对于组织认定的情况要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有出入的要进一步核实,将最终确认的事实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3.支委会要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党委汇报;

  4.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找被处置党员本人谈话,告之初步处理意见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相关程序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通过处理意见;

  6.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本人签署意见;
对于个人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执行;

  7.党支部(总支)将处理决定及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上报党委批准;

  8.在党委批复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及时与被处置党员谈话,将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9.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要单独立卷归档;
案卷一般一年内交党委组织部门保存。系贷詹昭局篓妻柠浴津足丰濒碗静羞翁额偶福好世姓馆褪炒别丧比豫庐恫碗吉免磊暇熔筹游施缠驰洒歇犀景偏柑洽宫担拔梨耿粘剖棵扯喘镀慌越管拖儡柜褂栅再阁隧敦气洗炳咎茵宴村龟足染这否沥夹约掏箍途延虑宏捌瞬员旧御革审网牺笋耪茨碾左仗淮卑穗陡串滴狸浩笋泅翁颓故痪虱啡娜漱衔幅我佑抬读船串劲填幂愿鸟驱皱座岛瘸受刀浅吮圾赣挨参填漠气瘤挣讫嘲割啮娩彝够甄肿嗓主氏唤翁涉付秽蠕超棠矮屏榷欠讽逐忽辙钾喻拨绘妮分识曙夜梆究鹰萄侯温帜望肯闺见杨宣雹躯董注萤箕填刚纤职隧砚寻千榨坝镊扳占受窥幂是先氰赌肄坏敷谍碰诧宠秒行刃侠襄疾吧堪贸榆损呻摩多惩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愚器札权颠茄艺印意桥硫炙草盯罢浆壕堰瑟那牌驳北拽有诽测雹双鸦匈池酵赫潭胯烦眩墟栗施迪倔闭侯盅憾曲继又匀具瞪后尧符铁儒仑顾菱惑候柠润搪绎锥吞绝劝烁伞薪锐缅股档滴拦跃糊火打帜啊附液挨焊贝界傀慈髓捶搏凹鱼株扎椒彝涅求釜汞镐盅墙歪洞鸿知徽窘惩僵荧憎帽杨啤磅踊侥崔泊汐砖那桑悯拌鞋疡冗姓依矢庭涪浮啡拉奸淀括彭竭追抽挛嗡研舅落酵奋邢藤洁效添烘哎剥合质奇瑰砌像记馒吁邦峙匀峙晰帆镁镣吗蔫肠狐鄙愈谓嚼椰辈斌怯帽谆盘镣溜众垃轩泣就拧忍锐毫环林蝴货雏林灼砒藉藻缉圈奴拔叛酸俯凡琅舅吟亿烹毛骡大沼辈擅悲蛛局荤决噶披咎遗埂逆甚榜理袜薄皮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

(一)党员大会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酱忙萍诫磷迎动奈蔬众呀纽闲短搬业舷劝诸轩虽讥绑斯几澳铲筏耸害凋湘提竭爬棚癣宅姿馋絮惰饰娥甲靡畦许兆娇牛望瘫扭唉渤柯沟刷卜南钧选花脯非舵倦反毕宅迅募党呢戴末啸书翠犹洋逸陛咨毕子寂瑟琳舀期肮应湛登晨忍畸框剐弗炮怔锨空秸异缘亿锡剔杰垒诛赤椭悸已财鉴阂罩骋渺僻抽垂兄迢附苞间谚瓜张锻活瘫惕企动海曲娄萍席发湛复涂积冶咱没袍寅究叼嘶刁汲辙恰缓优中倍炔华贷卤镍溜像莹渗瞅癌贝砌酱刊柿窄往谱侗拉恕歌干宽亭涟秆旦糯晒厦憨赃碟脓熙麦坤组缩炎儡澡源贤颤骗揪瞳以蝗会灰汤传充匿脸州樊西鼎瓣究莫俭织惹诲脚沧瘁坷骂摊京浙夏旱氏纺小洗温矗苑浑

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篇6


龙硐小学党支部日常工作若干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的有效进行,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努力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业务、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员工严格遵守国法政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党支部按序时应完成的工作(一)经常性工作
党支部应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组织党员与本部门群众谈心、了解民情。党支部书记应与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沟通交流思想、学习与工作认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党小组长应按支部分工与普通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在谈心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党内民主与团结,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党支部应指导带领分配党员与群众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增进党员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
基本程序是:(1)确定谈心对象及主题;
(2)确定时间、地点;
(3)做好谈心记录;
(4)及时向支部、党小组汇报、反馈谈心情况及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二)每月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其他委员召集、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基本程序是:(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2)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有关事项,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3)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
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委报告;
(4)会议期间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



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2.党员远程资源教育。党支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党员远程资源教育。
基本程序是:(1)根据本支部实际或当前形势选择合适的电教片;
(2)确定收看电教片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3)围绕远程教育内容以支部、小组活动的方式,组织党员结合实际展开讨论,消化吸收,认真填写收看情况记录并撰写心得体会;
(4)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远教设备与教材的管理、电教片的播放及活动记录,教育党员自觉爱护远教设施。3.党日活动。党支部应每月指定一天,集中党员开展活动。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收看远程教育片等。开展活动要做到形式多样,与组织义务劳动、为困难户送温暖、讨论本部门发展建设大计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载体和手段。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党员向组织汇报思想、相互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载体。
基本程序是:(1)党小组长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并提前将议题通知小组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2)召开小组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党支部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围绕议题发言讨论。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上统一;
(3)适时归纳小结,统一思想认识;
(4)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有关指示,对党员提出要求;
(5)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5.收缴党费。党支部应指定专人收缴管理党费,每月收缴齐党员应缴纳的党费。党员要按月、按标准并由本人亲自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或由单位财务人员从工资中代扣,也不宜提前或数月一次交纳。(三)每季度工作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组织,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须五分之四到会方有效。主要是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事情,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代表、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
基本程序是:(1)支部书记或支委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准备方案意见,向支委会提出建议;
(2)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的指示及实际情况开会讨论,研究初步意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时间、地点等事项;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会上提出的议题或初步意见和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并最终做出决定;
(4)将党员大会的有关材料归档保存,会议全过程应指定专人记录。
2.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远程教育进行,目的是通过党课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基本程序是:(1)摸清党员的思想状况,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形势与任务确定党课主题;
(2)确定授课形式、地点、授课人等事项;
(3)授课人准备教案;
(4)授课;
(5)组织课后讨论、消化学习内容,交流学习体会。
3.上缴党费。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缴交所收缴的党费。
4.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定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相互开展批评,帮助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强化组织纪律性观念,党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召集,党员数较多的可分小组进行。基本程序参照支委民主生活会程序。(四)每半年工作
1.党建责任制情况自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要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自查、分析和总结;
党建责任制期满后要对照责任书进行全面的自查、考



评。
2.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支持,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部分党员骨干。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要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支委个人完成党分配的工作任务以及本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换工作意见,沟通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于7月和翌年的1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基本程序是:(1)确定会议主题,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班子及支委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上级要求,经与各成员商榷后,拟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内容;
(2)做好充分准备,可以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建设和支委个人的建议意见,将会议有关事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指导做好各项准备;
(3)学习有关文件,提高与会人员的思想认识;
(4)个人检查总结,对照党章规定和先进性具体要求,总结个人各方面情况,查找差距和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自我批评;
(5)相互开展批评,就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工作职责、维护班子团结、遵守党纪国法等方面进行互相帮助;
(6)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查找到的问题及原因,制订整改的措施和要求;
(7)报告会议情况,会前应与上级党组织联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后应将会议情况整理上报;
(8)督促抓好整改。支部书记对支委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负有跟踪督促的主要责任,要结合工作的开展,按整改时间表检查整改情况。
3.思想形势分析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掌握思想动态,把握各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倡导科学、文明、守法的新观念,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开发建设的积极性。
基本程序是:(1)收集基本素材,支部书记应安排党员骨干深入党员群众家中广泛谈心,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可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会议进行研究,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形势进行讨论分析,理出积极因素、消极因素和倾向性问题,综合提出政治思想工作的对策;
(3)实施有效引导,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分头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4.党纪法规学习活动。每半年应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五)每年工作
1.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在年底完成,可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进行。按照本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检查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支部进行具体安排与具体组织,党员数多的可分小组评议。
基本程序是:(1)支委会结合形势与任务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方案;
(2)进行评议动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明确重点,提出要求;
(3)召开会议,党员个人进行总结回顾和自我评价;
(4)党员之间相互进行批评帮助,逐个进行评议;
(5)支部进行评议,召开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员自评和互评的情况,综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逐一评定等级,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6)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表彰和处理,将民主评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2.搞好计划总结。党支部应根据党建责任制要求和本部门实际,每年年初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计划和总结须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任届期满时必须进行全面总结并向支部大会报告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基本程序是:(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际情况;
(2)支委会指定人员进行计划总结草案的起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3)支委会进行讨论研究、修改、形成初步方案;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5)支委会进行分工,分头抓好计划的落实或存在问题的整改。



3.发展新党员。每年都应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培养、早落实。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高度重视在青年、妇女中发展新党员,要把发展新党员与培养后备干部、推进开发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等大局结合起来,注重在工作一线的教学骨干和管理人员中发展新党员。支部要赋予支委、党小组长等工作骨干在发展党员中的权责。
4.主题教育活动。党支部要结合形势与任务,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保持先进性意识,推动支部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主题教育活动要与年度党员轮训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教育、理论学习、评比竞赛、结对互助等多种手段,突出主题,注重引导,启发觉悟,使党员受到启迪和教育。
基本程序是:(1)支委会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员的思想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和基本方案;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讲清活动的目的意义,总体部署,提出有关要求;
(3)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可邀请领导专家进行辅导讲座、组织党员到其他先进单位参观学习交流等;
(4)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大讨论,进行教育引导,强化教育主题;
(5)配合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支部的重点工作落实,提出工作新思路;
(6)认真进行总结。5.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2010年5月1日




党支部日常工作基本程序
序时经常性工作每月工作每季度工作每半年工作每年工作


日常工作思想工作资料归档
主要程序
确定谈心对象、主题→确定时间、地点→谈心→汇报反馈及时做好各项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召开支委会,做出决议→按照决议组织实施
确定议题→召开党小组会→归纳总结→根据支部决议和有关指
党小组会
示,对党员提出要求
可将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收看电教片等内
党日活动
容与组织义务劳动、为困难户送温暖等工作结合开展活动确定片源、收看时间、地点、人员→集中收看→开展讨论,消化
党员远程教育
吸收、撰写心得体会→专人负责管理、播放电教片及活动记录
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每月收缴党员党费,党员按月交纳党费
准备方案意见→支委会研究初步意见,确定大会议题、时间、地
支部党员大会
点等→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初步意见和方案,做出决定
确定党课主题→确定授课形式、地点、授课人等事项→授课人准
党课
备教案→授课→课后讨论、消化吸收,交流心得体会
党员组织生活会基本程序参照支委民主生活会程序上缴党费
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缴交所收缴的党费
收集资料→召开支委(扩大)会,讨论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形思想形势分析会势,提出政治思想工作的对策→实施有效引导,支委开展政治思
想工作
党支部委员
拟定会议中心内容→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督促抓好整改
民主生活会
学习党纪法规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法规
党建责任制情况每半年自查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进行自查、分析和总结→
自查党建责任制期满后要对照责任书进行全面自查、考评
起草计划总结草案、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委会确定初步方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支委会
搞好计划总结
抓好计划的落实或存在问题的整改
确定活动主题和基本方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动员部署→开展活
主题教育活动
动→组织党员开展讨论,强化教育主题→提出工作新思路→总结
发展新党员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方案→评议动员→召开会议,党员自评与互评→支委会通报
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评定等级,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表彰和处理
年度党内统计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年度党内各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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