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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1 11:3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4篇

【篇1】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项目扶贫实施方案



  篇一: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时期扶贫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县产业化扶贫开发工作已迫在眉睫。经县农业部门研究,结合我县产业化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
  xx县位于贵州省北部,距省会贵阳62公里,距遵义
  87公里,至重庆市320公里,贵遵高速公路、210国道、川黔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全县辖4镇6乡,161个村,13个居民委员会,1575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10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万公顷,总人口为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人。
  项目实施地点在xx县鹿窝乡,该乡属二类贫困乡,
  全乡有贫困村8个,其中一类贫困村4个,二类贫困村4个,贫困人口6125人,其中扶贫人口4715人,五保人口47人,低保人口1288人,扶贫低保人口75人。项目区有贫困户1594户4684人。
  鹿窝乡位于xx县城西北部,距县城35公里,距贵阳
  97公里,距遵义103公里。所辖的瓮舍、老窝、杨寨等10个村交通方便。全乡有耕地38763亩,其中田18645亩,土21118亩。
  项目核心区布局在鹿窝乡瓮舍村河坝,主要涉及一个
  村3个村民组310户,覆盖98户贫困户,该村已获得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贵州省农委认证),具有丰富的水源条
  件和热量条件,核心区次早熟蔬菜示范400亩;
辐射区布局在瓮舍村、老窝村、杨寨村、新民村、三友村、大石头村、田坝村、合箭村、胡广村及马屯村,共包括10个村,60个村民组,其中覆盖7个贫困村,包括贫困户521户。无公害次早熟蔬菜辐射4000亩。
  瓮舍村为蔬菜核心示范区,辣椒种植规模700亩,牛腿南瓜种植300亩。
  (二)产销条件
  项目区海拔在800—900m之间,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年平均气温17.5℃,无霜期285天左右,日照时数为1440小时,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工业污染,产地土壤和水质经抽样化验检验合格,被省农委认定为无公害蔬菜基地。在这一区域发展次早熟无公害蔬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当地老百姓也具有生产次早熟蔬菜的习惯,但由于栽培技术的缺乏以及投入太少,当地次早熟蔬菜未能发展壮大。
  (三)目标市场
  产品除主要销往贵阳外、还销往遵义等地,5-6月份这一时段罗甸早熟蔬菜已经下市,次早熟蔬菜可弥补我省大部分地区果菜类市场供应淡季,农户种植次早熟蔬菜经济效益好,是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很好的选择。
  (四)实施地产业基础
  1、项目实施地20XX年实际情况及效益
  20XX年项目区瓮舍、杨寨、新民、三友、鹿龙等村种植
  蔬菜5000亩,年产量12000吨,主要种植大葱、辣椒、牛腿南瓜等品种,大葱周年生产周年上市,辣椒、牛腿南瓜一般6月—9月采收,主要销往贵阳、重庆、四川、广西等省区市。大葱产地地头价平均1.8元/公斤,年产量9000吨,产值1620万元,鲜辣椒产地价平均2元/公斤,年产量2000吨,产值400万元,牛腿南瓜产地价平均1.2元/公斤,年产量3000吨,产值360万元。实现了蔬菜总产量1.4万吨,总产值2380万元,经济效益好。
  2、以往蔬菜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区承担的蔬菜项目主要是大葱项目,主要采取先发动群众种植,由村委会核实面积,经公示后,由乡财政按一卡通的形式现金直补。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效益好,充分发挥了蔬菜补助资金在蔬菜基地建设中的杠杆作用,解决了群众发展蔬菜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及实施单位
  (一)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此早熟蔬菜种植5000亩,其中:核心区种植1000亩,分布在瓮舍村;
辐射区4000亩,分布在新民、杨寨、三友等村。
  1、核心示范区产品布局及规模
  核心示范区布局在瓮舍村,总体实施1000亩: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实施700亩;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实施300亩。
  2.辐射区产品布局及规模
  “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实施2000亩,包括杨寨村600亩,新民村600亩,合箭村400亩,马屯村400亩。
  “牛腿南瓜—大葱”模式实施2000亩:分布在田坝村500亩,三友村500亩,老窝村300亩,胡广村200亩;杨寨村200亩,新民村200亩,大石头村100亩。
  由鹿窝乡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础设施项目
  鹿窝乡烟水配套工程建设,总投资186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方案
  扶贫资金建设的内容:
  生产性投入(112万)
  (1)核心示范区1000亩投资预算(34万元)
  ①“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700亩
  700亩×400元/亩=28万
  ②“牛腿南瓜—大葱”模式300亩
  300亩×200元/亩=6万
  (2)辐射区4000亩投资预算(78万元)
  ①“辣椒—糯玉米—豌豆”模式2000亩
  2000亩×260元/亩=52万
  ②“牛腿南瓜—大葱”模式2000亩
  2000亩×130元/亩=26万
  2.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它投入(88)万
  篇二:20XX年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说明:此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修改)
  一、基本情况
  某某乡距县城23公里,辖10个村,分别为金龟山村、八角亭村、源水垭村、龙虎山村、某某村、长明山村、龙角湾村、树金桥村、荣华山村、龙泉山村,共105个村民小组,辖区总人口1某某02人。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57户1073人。20XX年脱贫89户199人,20XX年脱贫77户195人,20XX年预脱贫133户312人。结合实际情况对我乡10个村贫困户407户956人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
  二、建设规模
  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全乡共发展小家禽养殖7703只,养殖生猪197头,牛4头,羊240只,鱼塘1亩,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192亩。
  三、资金概算
  总投资64.9753万元,其中金龟山村5.066万元、八角亭村7.7万元、源水垭村4.88万元、龙虎山村9.06万元、某某村6.465万元、长明山村9.54万元、龙角湾村2.875万元、树金桥村9.44万元、荣华山村6.595万元、龙泉山村3.3603万元。(详见某某乡20XX年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户脱贫措施规划表)
  四、资金来源
  (一)县拨付某某乡20XX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2万元。
  (二)农户自筹资金33.7753万元。
  五、实施方式
  以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基数,结合各村年度减贫人数规模,将31.2万元资金全部分解到各贫困村,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和贫困户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根据贫困户脱贫需求,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后实施。
  六、实施进度
  (一)20XX年7月30日前完成家禽、家畜、水产业、种植业的项目实施。
  (二)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圈舍设施修建、农用设施到位。
  (三)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优质稻菇、果园栽种。
  七、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某某乡20XX年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罗云标、乡长李灵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乡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务必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户,技术部门包技术指导,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实施,并严格量化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篇三:扶贫开发办项目实施方案
  xxxx\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瓜子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项目建设单位:xxxxxx。
  项目建设地点:xxxxxx。
  项目建设年限:1年(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发展目标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子系列产品200吨,南瓜子系列产品100吨。
  项目发展目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利税85万元;
每年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每年可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推动“三农”发展;
推动清涧县炒货产业发展,扩大清涧县食品工业领域,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食品工业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xxxx,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号xxxxx,法人代表xxx,地址位于xxxx,主营业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及红枣、粉条、五谷杂粮销售。合作社现有职工15人。通过几年的生产经营,企业在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已经建立了广阔的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稳步上升,目前已达到每年产销各类瓜子200吨以上的水平。
  截至20XX年底,企业共拥有资产总额22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8.8万元,流动资产181.64万元,资产负债率42.55%。20XX年共生产葵花子、南瓜子等各类炒货食品2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318万元,实现利税45万元。
  第三章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分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400m,其中:生产区修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00m;
办公生活区修建办公室、职工宿舍及其它设施,建筑面积100m。项目共购臵和安装关键生产设备10台(套)。
  二、项目建设发展目标
  项目引进先进的炒货生产设备,建成标准加工厂,实现瓜子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促进炒货产业由家庭作坊式向222
  正规企业式方向发展,丰富县内工业产业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三农”发展。
  三、建设内容设计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的要求,本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及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用现代工厂化集约生产方式取代单家独户的粗放生产方式,用专业设计的封闭、集中(:项目扶贫实施方案)的加工车间取代土法改造的露天、分散的生产场地,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和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彻底改变以往的无标准、无规范的作坊式的加工办法,产品向多品种、多规格、多用途、小定量、精包装、品牌化方向发展,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品种单调,无标识、无品牌状况。
  第四章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8.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43.5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5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中,计划企业自筹资金63.5万元,申请榆林市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三、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第五章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1年(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建设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可研报告编写、备案、环评等前期工作;

  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完成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20XX年6月,完成项目联调联试、职工培训等工作,投入使用。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合作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实施,保障项目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人员10名,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行。
  二、技术保障措施
  目前,国内普通炒货生产技术非常成熟,榆林市内就有几家较大的瓜子加工企业。为了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大瓜子加工企业进行了多次参观学习,并与设备厂家进行了深入沟通,完全掌握了有关技术。
  三、资金管理措施
  合作社设立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资金使用,确保所有建设资金用到实处。
  第七章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瓜子产品300吨,其中葵花籽200吨,南瓜子200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实现利税85万元。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10个,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可促进清涧县炒货产业向着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扶贫效益
  项目建成后,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与当地农民签订长期葵花籽、南瓜子购销合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每年可消化葵花子400多吨,南瓜子200多吨,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有利于“三农”发展。
  

【篇2】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目

实施方案

设计:李 东

审核:陈正强

批准:李华维

北京科农环宇机械技术研究院

9月

1、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能够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
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2、光伏扶贫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 ]621)的指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它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3、光伏扶贫的利好政策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 ]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可达 。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4、光伏扶贫的优势

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2.节能环保,不破坏环境,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研究结果:从减少二氧化碳效果而言,安装1 平米光伏发电系统相当于植树造林100 平米,当前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篇3】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目

实施方案

设计:李 东

审核:陈正强

批准:李华维

北京科农环宇机械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

1、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
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2、光伏扶贫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的指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3、光伏扶贫的利好政策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可达15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4、光伏扶贫的优势

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2.节能环保,不破坏环境,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研究结果:从减少二氧化碳效果而言,安装1 平米光伏发电系统相当于植树造林100 平米,目前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

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5、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建议

国家专项光伏扶贫资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贷款

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6、项目报价

对于全市(县)统一招标的光伏扶贫电站,每户建设不小于3kw,每次不小于100户贫困户:

项目造价

操作方式

10元/瓦

光伏组件质保10年,售后服务25年

8元/瓦

光伏组件质保5年,售后服务10年

7、项目建设模式

PPP模式:政府+银行+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资金来源:银行50%(由政府担保,银行发放贷款)+企业50%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1200万,由政府担保,银行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政府用未来5年的扶贫专项资金还银行贷款,资金较充裕的农户也可以入股享收益。

收益分析

每户5kw每年发电收益至少6000元,有入股的贫困户分得3000元,无入股的贫困户分得1200元(发电收益的20%),企业分得3000元,多余的为村级财政收入(按所辖贫困户数量计算)。

银行贷款部分的投资份额(600万),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资金筹措计划作适当调整甚至完全取缔,以减少银行贷款额。

PPP模式:政府+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资金来源:政府50%+企业50%

例:一个贫困村约有贫困户300户,每户5kw,项目造价8元/瓦,项目总投资1200万,政府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

收益分析

项目资产归地方政府和商业化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商业化企业对项目关联的的贫困户,每年向每户支付2400元扶贫款(政府资金年化收益率12%)。

政府出资部分的份额(600万),如若资金短期不足,可适当向银行贷款。

8、和平阳光光伏扶贫模式的优势

优势一:和平阳光电池组件采用优质的电池片并辅助以国内先进的电池制作工艺,所出品的组件转换效率之高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并且提供10年质量保证,25年效率衰减不高于20%的线性质保,直接保障客户在电站上的收益;

优势二:和平阳光并网发电系统可享受由和平阳光运营总部独家定制的售后服务政策,全程数字化运维监控,便于政府统计和分析光伏扶扶贫的整体进展和项目收益,还能实时查看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和增收额度;

优势三:和平阳光品牌运维超过五年,企业成立十二年,实力雄厚,体制健全,完全能够满足电站持久运维的需求;

附: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改能源[2016]621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
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二)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国家和地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群众参与。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

  各级地方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县为单元调查摸清扶贫对象及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分布、贫困程度等,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并建立名册。省级扶贫管理部门以县为单元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明确光伏扶贫对象、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二)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
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
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三)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地方政府可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对村级光伏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贴息年限和额度按扶贫贷款有关规定由各地统筹安排。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四)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应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简称“运维企业”)。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可由县级政府统一选择承担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企业,鼓励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择。县级政府可委托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从所管理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收益中提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管理由与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合作的商业化投资企业承担,鼓励商业化投资企业承担所在县级区域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

  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电网企业应将其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光伏扶贫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设计光伏扶贫的接网方案。不论是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还是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均由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六)建立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各贫困县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
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季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参与扶贫的商业化投资企业应积极配合,为扶贫对象能获得稳定收益创造条件。

  (七)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技术规范和关键设备技术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系统集成商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设计和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并接受电网运行远程监测和调度。县级政府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信息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管理。

  (八)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省级及以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光伏扶贫项目的目标任务、扶持的贫困人口数、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接网方案、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主体、投资效益分析、管理体制、收益分配办法、地方配套政策、组织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要做到项目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运营管理主体明确,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经当地电网公司认可。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有关地区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省(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各地区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批复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优先安排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以县为单元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以扶贫为目的的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地方政府统筹其他建设资金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以县为单元分年度专项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情况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三)切实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资金发放

  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电力能源央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鼓励企业组建光伏扶贫联盟。通过表彰积极参与企业,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加强组织协调

  (一)建立光伏扶贫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能源、扶贫、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光伏扶贫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系统,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督及并网运行监督等。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请地方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

  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光伏扶贫工程组织协调力度,为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光伏扶贫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程度。加强对光伏扶贫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实把这件惠民生、办实事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储备,及时按要求上报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3月23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第五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七)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借款人时其民营企业股东,或借款人为民营企业,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贷款项目条件

(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

(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息的文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

第九条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对采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须对纳入财政预算的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省级以上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90%,质押后缺口部分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第地市级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80%;
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项目库管理。各级分支行特别是省级分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能源主管部门、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前介入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对接能源主管部门储备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制定光伏扶贫融资支持方案,及时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五章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十九条账户管理。借款人应在农发行开立项目资本金账户、信贷资金账户、项目收益(含购买服务资金)归集账户,分别用于核算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等;
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50%(含)的,借款人原则上应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项目建设主要施工方案原则上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4】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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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沛县安国镇33MW地面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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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一、综合说明..................................................................................................................................................................................6二、项目概况....................................................................................................................................................................................6
2.1地理位置............................................................................................................................................................................62.2电网结构现状..................................................................................................................................................................72.3安国镇经济概况..............................................................................................................................................................92.4安国镇贫困户现状.........................................................................................................................................................92.5地区太阳能资源情况...................................................................................................................................................102.6工程地质..........................................................................................................................................................................11三、主要技术方案.........................................................................................................................................................................12
3.1光伏组件选型..............................................................................................................................................................123.2直流配电柜.....................................................................................................................................................................173.3逆变器选型...................................................................................................................................................................173.4汇流箱设计.....................................................................................................................................................................203.5光伏方阵设计..............................................................................................................................................................213.6辅助技术方案..............................................................................................................................................................273.7系统效率及发电量估算............................................................................................................................................273.8电气一次方案..............................................................................................................................................................283.9电气二次部分..............................................................................................................................................................333.10土建工程.....................................................................................................................................................................39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方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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