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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7篇

时间:2023-04-29 10:25:06 浏览量:

篇一: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派出的管理治安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最基层的多功能综合性战斗实体,从事的是公安机关最基础的工作,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部门,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也是公安机关的前哨阵地,密切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派出所大量的工作分布在城市社区和村组,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公安派出所的职责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的全部职能,它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身。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如果松动或削弱了,整个公安工作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了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公安部明确提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把派出所建设置于主导地位。实践证明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近年来,我局在抓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财力物力上加大了投入,派出所的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等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基本解决了追不到,联不上和没有窝的问题,但在软件问题上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治安防范网络和防控体系建设松散,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缺位,行业场所管理不到位

  等。导致治安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效率不高、作用不够,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不到位,入户调查不深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是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人口管理工作是治安管理的基础,适时掌握辖区实有人员流向和现实表现情况是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管好了人口,才能管好治安,只有管住人口,才能管住治安,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然而,我们目前绝大多数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落实不位,主要表现现为:一是只注重对常住人口的日常变动登记情况进行维护管理。对人户分离,有人无户,有户无人,户口待定人员调查掌握不构全面,底数不清。二是暂住人口清理登记、信息采集不及时,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轨迹化管理不落实,没有做到“来知原籍、行知动向、静知诉求、动知轨迹”的要求,往往是一次登记管终身,特别是对流出前的表现情况需要函调掌握的根本没有调查掌控,有的为完成考核任务就弄虚作假。三是重点人口列管渠道狭窄,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管控措施不落实,漏管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派出所只注重两劳释放人员的管控而忽视一、二、三类重点人员的调查管控,重点人口考查流于形式。经调查发现,某地2009年至2014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为2795人,而2013年年未各派出所上报列入公开帮教管控的重口为1163人,仅占总数41.6%,有的派出所无历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日常管理考核考查就更难言表了。四是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差,基础台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漏洞大隐患多。

  (二)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手段有所弱化,阵地控制在疏漏,家底数不清,信息不灵。

  近年来,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随着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的多样化,使行业场所管理工作出现了诸多新的问题,加之相关部门在制定对公共娱乐场所、美容美发业、旧货业等部门行业场所管理的政策、法规上存在着职责和权利义务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行业场所管理上出现“真空”,给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多,硬件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等问题也日趋突出,特别是一些行业公安机关取消审批发证后,改变了过去公安机关多年来的管理模式,一些重点行业公安机关失去了前期审批手段的制约,把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进行治安管理从以前的事前监督变成事中、事后管理服务,倘若经营行业场所的业主在开业时不到公安机关报备,就只能靠公

  安机关上门登记备案。但目前派出所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的老大难问题,要用我们十分有限的警力来管理好无序增长行业场所,确实困难重重,要在短时间将辖区行业场所情况了解掌握得一清二楚实属力不从心。然而事实上,有的行业场所在开业前原本就不符合要求,有的开业后,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违规操作,案件频发,存在严重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千方百计想办法来躲避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现在要让他们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几乎是没有可能性。从一些宾馆、旅社、网吧发生的案事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一些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身份证查验不严、楼层守护不落实,从业人员识别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收购站、典当、物流行业管理的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管控,而且还将大大削弱基础工作,同时给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现实斗争带来直接的影响。

  (三)治安防范组织功能弱化,防范网络松散。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企业发展以及村级政权组织建设中,没有把治安保会建设纳入统筹发展规划,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职被精减或兼职,治保会成员不落实。造成阵地建设无牌子,开展工作无位子,办公无房子,落实报酬无票子的被动局面。治保会的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由于基层治安防范组

  织机构缺失,基层治保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不到发挥,使派出所工作失去重要的依托和支撑。加之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是由派出所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派出所和义务治安巡防组织中没有治保组织的龙头引领,导致工作出现断层。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绝大多数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虽然城市的情况优于农村,加大了物防、技防建设力度,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就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村、社、楼、院巡逻、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四)派出所职能定位不准,导致工作重心偏移,基层基础工作难落实。

  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公安派出所的角色定位上一直处于非稳定状态,公安部规定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重点行业场所和危险物品,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群众开展安全防范等基础性工作,这种定位突出了派出所的基础工作职能,有利于加强公安基层基

  础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安部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推出了警务运行机制改革。2007年制定下发了《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要求不得向派出所下达破案打击处理指标等一系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要让派出所民警静下心来抓基础工作,为派出所夯实基础工作创造机会。有利于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治安基础薄弱,防控能力差,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难题,使派出所工作走向正确的轨道。派出所基础工作的优劣,关系到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感化违法犯罪者,控制复杂治安形势,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派出所的工作重心,应当是“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始终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地位,上级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和导向上都应当围绕这个基点来谋划派出所的工作。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我们一些决策部门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派出所的职能,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着差距,继续把打击、破案,完成所谓的硬指标作为评判派出所工作的标准。由于对派出所职能定位的持续飘忽状态,导致了派出所工作事权不清晰,职责界限不清晰,如刑侦、禁毒、治安、法制、经侦、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国安、消防、装财、出入境等部门都把派出所作为分解本部门工作任

  务的平台,多头指挥,多头管理,多头考核,非警务活动频频,直接限制了派出所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五)对派出所工作考核规则和裁判缺乏科学性,挫伤做基层基础工作的热情,使派出所工作重心偏移。

  公安考核是指挥棒,犹如航海中指引船队方向的灯塔,它引导规范着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说公安基层单位是为考核而动,为考核而活着,为完成考核任务而工作。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的考核在县局的考评组,考评组是考核的实体表现。而考核的隐体表现则在考评规则,考评规则又是由上级的要求制定的。这就是目前考核弊端的症结之所在。考核对公安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但现行公安考核评估体系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负面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考核规则和评判两个方面。考评规则方面,由于考核的项目设置、下达目标任务与派出所辖区的大小,警力的多少,治安环境的复杂程度不同,再加上被考核单位、部门之间本身的不可比性,操作实施很难科学合理,导致考核的负面因素越来越多。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侧重于打击、破案,这些工作下了功夫就能立竿见影。而讲求厚积薄发的基层基础工作难以量化考核。特别是在急功近利的干部考核用人机制下,一些单位的所领导对抓好抓实周期长、见效慢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相反的是基层基础

  工作中的不实之风有所发展蔓延,突出表现编破案、串案数据,人口管理调查走访不深入,暂住人口登记不实,重点人口考核管控弄虚作假,行业场所管理敷衍了事,基础性数据统计不实,上报数和真实发生数相差甚大。作为基础之基础的基本数据不真实,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也无从抓起,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分析研判也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裁判方面,将派出所的各项具体警务简单地表面化甚至形式化。比如:对派出所的考核不是看辖区是否做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防控能力是否得到提升为评价标准,而是看是否完成破案、打击处理硬指标。民警的教育管理看你写了多少字的心得体会,抄了多少次学习记录,信息化方面是看民警使用了多少次数字证书,浏览了多少次公安网页,按上级要求拨打了多少次IP电话等等,搞得基层民警苦不堪言。加之绩效考核的结果,要直接与经费划拨,职务晋升、立功受奖等事关派出所民警的切身利益,迫使派出所的工作必须围绕考核的指挥棒转。派出所只能放弃自己的责任田而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完成打击、破案等考核任务。这就很大程度上是把基层基础工作推向十分困难的境地。

  (六)警务室建设推进困难,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时间无保障。为了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警务工作重心前移,从2007年开始,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在城市社区和(乡)村建立了(乡)村和社区警务

  室,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对辖区的治安稳定,提高群众的见警率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警力得不到保证和警务室民警变动频繁等诸多因素,导致一些警务室无人值守,名存实亡,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七)警力资源不足,是制约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水平提升的瓶颈。

  以三台县为例,该县的警力资源配置与所承担警务工作任务严重不相匹配,辖区幅员面积是2661平方公里,总人口148万人,管辖63个镇(乡)935个行政村,103个城镇居委会,而现有警力为567人,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配备水平,除了刑侦、国安、经侦,禁毒、交警、巡警、看守所、拘留所、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政工、纪委、监察,警务保障、出入境等部门的警力外,派出所警力不到280人,而按现行的警务运行模式,派出所不仅要承担侦察破案、打击处理任务,还要承担大量维稳处突和当地党委政府交给的非警务活动任务。除去派出所内勤,户籍和值班备勤的接处警人员外,真正能下到责任区从事基层基础工作和治安管控的民警几乎不到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以新生派出所为例,该所现在编民警9人,管辖四乡一镇,60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596村民小组,辖区总面积148.01平方公里,总户数为28295户,总人口为87254人,辖区最远的村距派出所近40公里。派出所除一名户籍内勤,一名行政内勤和一名所长外,余下的包括指

  导员、副所长在内6名民警除要完成刑事、治安案件查处,打击处理任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以及刑侦部门下达的收集手机信息,捺印指纹,录入指纹、现勘、串并案、机动车案件信息外,还要完成国安、经侦,禁毒、交警、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治安、政工监察、出入境、消防等部门的考核硬性指标任务和户籍管理、值班、备勤、治安纠纷调解、维稳处突等工作,民警根本抽不出身来做治安基础工作。我们都很清楚,再好的工作措施,是要通过人的努力去实现的,如果没有人去做工作,尽管我们把未来的警务运行模式规划的再好,警务室建得在漂亮,没有人组织实施和落实,那都将是纸上谈兵,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也同样如此。

  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一是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识。许多同志认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慢工细活,工作量大,周期长,一时看不出明显成绩。行动是受思想的支配,而思想是受行动来检验,由于思想上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偏移,“重打击、轻防范”、“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观念根深蒂固,因而往往意识形态上就表现出对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行动上就表现出一般要求多,具体研究少;检查多,指导少;批评指责多,思路对策少。思想认识的偏差直接导致组织领导的乏力,对派出所的领导往往通

  过治安的业务指导和各业务部门分解的考核指标任务来实现。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统一性和连续性,造成派出所工作的紊乱,并最终导致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被削弱。“上面多条线,下面一针穿”,只重线上工作的现状使派出所承担了繁重的任务,接连不断的专项教育、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破案会战,对派出所正常工作造成很大冲击,影响了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所必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多头绪的工作,不特定的任务,使基层民警疲于应付,很难根据辖区治安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公安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行体制不顺,制约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公安管理体制纵向上职能重叠、横向上职能交叉的弊端越来越凸现出来,内部机构设置过多,业务交叉,分工过细,工作效率低下;目标任务多管齐下,派出所警务工作职责不清,不仅要承担大量破案、打击、治安管理等工作,还要承担大量公安职责范围外的非警务活动,牵扯了大量基层民警精力。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基层派出所民警已苦不堪言;三是考评激励机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影响了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由于评价基层工作的标准和衡量工作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直接影响了民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我们开展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考核这种手段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项公安工作具体任务的完成。考核这种管理手段既包括惩戒措施

  的约束,也包括激励手段的拉动。而在对派出所工作考核上注重的是完成破案、打击等所谓硬任务,忽略了派出所的工作主业,加上把派出所生成的切身利益挂钩,致使派出所不得不荒废自己的责任田而去完成硬数据。另一方面在立功受奖上,奖励的对象适度平衡上做得还很不够,特别是对从事基层基础工作民警的奖励明显失衡,做基础工作的民警立功受奖的机会很少,不及侦察破案。正是由于奖励失衡的问题,导致做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体的派出所,民警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差。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危及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整体效能的发挥。我们对派出所的工作调研,发现部分派出所民警不安心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消极应付、疲劳厌战情绪较为突出。有很多民警认为在派出所工作非常吃亏,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肯定和承认,感到心理上不平衡。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成效不明显,存有急功近利的观念,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做人口调查、管理防范和群众工作,造成了基础工作弱化和“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

  (二)客观原因。一是警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最大瓶颈。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现象,加之机构设置不合理,追求上下对等,把本来可以由一个部门承担的业务工作又进行分解,不结合实际的随意增设内部机构,把基层本来就十分有限警力抽调到新设部门,“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派出所警力缺

  乏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束缚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行为。基层基础工作受到“冷遇”和弱化,在实际中出现“五多三少”现象。即:下达工作指标任务的部门多,考核各项内容多,主管部门抓得多,发文、开会布置多,工作浮在面上形式主义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少,基层基础工作逐项落实少,民警深入基层少。为完成所谓的硬指标,有的派出所长人为地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将基础工作作为突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罗列数据、整理资料、搞花架子,应付上级检查;三是派出所新民警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些基层新民警不懂得基础基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的民警做警务室工作无头绪,群众观念淡薄,不会做群众工作,不能正确处理基础工作与其它公安业务的关系,致使基础工作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

  三、加强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对公安基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各级领导要认贯彻和深刻理解2012年6月16日公安部苏州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这一精神上来。认真解决公安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形势出现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日趋动态化、复杂化,犯罪手段日趋科技化、智能化的今天,这不仅给我们治安状况的分析、评判和把握增加了

  难度,还对我们现有的警务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提高治安管控能力,就必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如基础工作不牢固,就会给公安工作造成一定被动局面,导致一些重大案件侦破不了,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受不到打击处理,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疏远了党群关系。历史的经验和大量的事实证明,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只有加强基础工作,才能标本兼治,才能使社会治安稳定。因此,基层领导和民警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找准派出所工作的职能定位。认真分析当前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全面提升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水水平,实现基础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处理好信息化与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的关系,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

  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要克服基础工作信息采集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两张皮的错误倾向,所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到基础信息采集与派出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要把治安管理工作同基础信息采集相结合。在人口调查,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行业场所、公共场所管理,重点人口管控、帮教,治安、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工作时,与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工作做到那里,信息就采集到那里。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警种联动。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广泛收集治安管控工作中的各类动态信息,为信息应用平台建立提供基础。三是要加强信息录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采集的基础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随时保持系统中的信息鲜活、准确、有效。四是要坚持质量优先,克服信息采录量多质差的问题。基础信息是信息化的生命线,缺乏全面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功能再强大、机制再完美的信息系统,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础信息的质量低劣不仅会造成领导决策的误判,还会对公安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切实解决警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基层民警减压。

  公安机关的警力无疑是公安队伍战斗力构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警力的多少,配置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采集公安基础信息,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肩负着重要任务,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扎实,没有足够的警力是很难实现的,必须打破警力不足的瓶颈,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途径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要努力寻求政府支持,增加警察编制和数量。解决警力不足,增加警察基数是

  硬道理。以三台为例,近几年,在省、市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通过对外公开招录也增加了一些的编制,民警的数量较之过去也有了一些增加,但随着近年来退休、调动等种种原因,警力资源流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目前三台县的警力仅为总人口万分之四,远远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寻求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适当补充警力是当务之际。二是要理顺体制,优化警务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不合理,合理配置警力就无从谈起。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的划分和机构的设置,应该按照有利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对现有公安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不能搞上下对等和小而全的设置模式,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科学划分和归类,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内设机构数量,把功能相近,职责任务相似的警种合并,整合警力,做小做精机关,做大做强基层和实战部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从内部深挖警力资源的潜力,确保基础工作顺利推进。

  (四)要处理好民警技能培训与抓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关系。

  民警素质是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关键,而培训是提升民警素质的重要途径。当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重要因素就在于一些民警不熟悉公安业务、做基础工作的技能偏低。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治安管控和维稳压力大,打击

  破案任务重,对基层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时间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民警学习基层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导致能力提升较慢,这些都是目前影响公安基础工作的问题。绝大多基层派出所的都围绕着目标考核任务转,很大程度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推进。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处理好完成目标任务与提高民警业务技能的关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民警进行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络这个平台和到基层实地指导的方式,尽快提高民警的抓基础工作业务技能,要求民警必须熟练掌握治安管理和基础工作业务知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战斗力。

  (五)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判机制,提高派出所和基层民警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

  当前,在某种意义上讲,目标考核已经成为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的风向标,考核项目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到整体推进公安工作全局的实际出发。如何做到考核具有科学合理性,笔者为,一是不能政出多门,对派出所不能由各业务部门随心所欲,仅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把派出所作为为本部门分解工作任务的平台,因此,在对派出所下达目标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状况,派出所工作职能要求,警力多少等设定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公安基础工作,严格控制考核范围。二是在立功受奖,评选表彰先进,干部选拨任用,职务晋升等要与其他岗位民警统筹考虑,同等对待,对抓基础工作踏踏实实,工作业绩

  突出,群众满意率高,要优先选拨任用,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警务保障,经费、装备保障要向基层派出所倾斜,根据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需要,落实好通讯、交通、便于携带信息采集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切实解决基层民警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感受组织的关怀,更好的把精力集中到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上来,为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出力,从而把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与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边境市、县公安局在边境地区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市、县公安局在驻地进行公安保卫和边境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执法力量,它担负着维护国家边境地区政治稳定、边境安全的神圣使命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双重职责,是公安边防部队最基层的单位。近几年,随着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来边境地区打工、经商的外地人员日趋增多,相对上升的发案率和市场经济滋生的各种不良因素,对处于边境前沿的边防派出所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并随之产生了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压力。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维护公安边防部队声誉,打击和预防犯罪,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笔者对广西公安边防派出所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肤浅的探讨。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

  (一)党委重视是夯实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保障

  多年来,广西边防总队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体制调整以后,坚持以边防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工作为重点,狠抓基层支部建设,积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大力推进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加大对基层经费、物资、装备的投入,确保了基层单位的稳定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特别是边防体制调整以来的两届总队党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亲自和基层干警谈心,了解基层的饥苦。从中摸索出了一套“适应新形式,不断求发展”的总体工作思想,积极探索边防派出所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严格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管防工作,先后通过开展与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接轨达标活动、创建优秀边防派出所活动、边防派出所警务制度改革、“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使边防派出所的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进。

  (二)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明显增强

  通过大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和积极推进社区警务制度改革,特别是随着警官岗位责任制的逐步深入落实,边防派出所的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是边防派出所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能力日益提高,有力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通过“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紧密结合,使基层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意识不断增强,不仅十分有效地解决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的问题,而且也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使吃拿卡要和冷硬横等不良作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较大增强

  在积极改善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边防总队各级党委都千方百计在经费、装备、物资等方面大力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警务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边防派出所的快速反映能力。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公安边防派出所根本任务的要求,公安边防派出所具有双重属性,肩负双重职能。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边防部门的工作标准,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社会环境中,公安边防派出所在一些方面显出不相适应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的现役体制对其公安业务的建设存在影响

  边防派出所地处祖国边境一线,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行使的职责,都要求边防派出所实行现役体制,而现役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严格的淘汰制度。为始终保持部队旺盛的战斗力、年轻化的干部结构,年龄界限也就成为了重要的淘汰标准。公安边防部队也使用了这种干部淘汰制度,但应该看到公安边防部队不单单执行军事任务,更多的是执行公安业务。业务的熟练程度与年龄大小、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现在的边防体制决定了干部服役年限短,许多同志在边防派出所苦干了十几年,积累了许多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正处在成熟期,但由于受服役年龄的限制,不得不考虑转业去向问题。由于这些人的离去,边防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建设大大削弱,从而影响了边防派出所的战斗力。

  (二)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群防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随着形势的发展,边境地区群众的商品意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弱化,致使群众工作难发动、难组织、难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尤其是受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影响,部分边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法制意识淡化。少数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生产致富与遵纪守法、强边固防的关系,在个人利益面前置国家政策、法规不顾。由于边境地区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导致治保联防组织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甚至有些组织基本上已经处于瘫痪状态。加之现在边境居民主要精力用在发展家庭经济,特别是群众组织骨干成员的经济报酬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公安边防派出所发动群众,很难激发群众的积极性。

  (三)警力不足,人员流动快,导致基础工作薄弱,跟不上公安机关的改革步伐

  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公安机关正在加紧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目前各支队干部均不同程度缺编,警力严重不足。由于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满足不了当前社区警务战略和今后全线设防的需要,更无法适应公安机关新的警务运行机制。加之人员流动快,派出所的基础工作需要民警岗位相对稳定,无论内勤外勤,从熟悉基本情况到熟练开展工作,一般都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派出所因现役体制两到三年就要调整一次业务,而职务调整后又往往要赴任新岗位。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民警在派出所干上一年或两年以后就准备调走,造成了人员流动过快,干部流动性大和不稳定的问题,对加强派出所的建设和改革影响很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流动性大这个问题的产生和我们部队的体制有很大关系。

  (四)个别干警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深入,各种消极思想严重

  一是受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少数干警价值观念偏离正确方向,产生了“当兵虽然光荣,但不能长期下去”的片面认识。而一些年龄偏大、接近服役年限的营团职干部,对自己的后路考虑较多,尤其是近几年来转业干部安置困难,多数人都想在部队干到退休,但是现行的政策又不允许,因而思想上产生混日子的想法,没有长期打算,工作缺乏后劲和责任心。二是受繁重任务的影响。随着

  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边防派出所的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而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干警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三是受所处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安边防部队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性于一体,部队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警由于人员少,任务重,缺乏严格的军政训练,个别边防派出所军政主管缺乏管理部队的经验,找不到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这些原因都滋生和助长了部分干警责任心不强,而产生消极思想。

  (五)部分制度规定制约了工作开展

  突出表现在上级制定的一些制度规定只看局部,不顾全局。没有对基层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比如为防止车辆肇事,便规定非车管干部和非专职司机不准驾车,而每个派出所专职司机只有1名,会驾驶车辆的干警又不允许驾车,导致一方面车辆停止在库内,另一方面警情多的时候到处找车,造成的后果是往往不能及时出警,而贻误工作。

  (六)公安干警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边防派出所警官队伍成分复杂,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明显不高。首先,边防部队干部队伍来源不一,成分各异,大多数干警并非警校毕业,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警务教育,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的限制,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次,由于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使用,轻培养”,使部分干警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在岗培训,整体素质一直无法提高。再次,部分干警“重业务,轻学习”,对加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深、不细、不实,流于形式,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第四,没有统一的培训机制,又不重视对新同志的传帮带工作,加上人员流动频繁,使干警的执法能力与水平长期在较低的层次徘徊。一些干警法制意识差、办案能力低、没有掌握办案技巧。具体表现在:受理案件范围掌握不

  准;询问、讯问方法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处理、处罚轻重失衡;执法存在随意性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的损害了边防部队的执法形象。

  三、对进一步加强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根基和起点,是基层边境管理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到基层建设的中心位置,注意和克服轻业务、重其他的错误倾向,坚决防止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辨证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切实把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同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整个公安边防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强化理性思考。同时,还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一方面,要针对形势的发展,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发现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大宏观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边境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抓好对基层基础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哪里问题多、困难大就沉到哪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操作不得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而确保基层基础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立足现有条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警力不足虽然长期困扰着我们,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等靠。干部的培养到配备毕竟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在现有条件下,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把握“警力下沉,保一

  线,保急需”的原则,尽可能地精简支队,大队机关,把警力向基层倾斜,缓解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向素质要警力。现在边防派出所的警官拥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能够独当一面的很少,甚至有部分干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向素质要警力的途径就是加强培训尤其是业务培训。经过培训,只要使每名干警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有部分干警能够以一当二、当三,那么,边防派出所的各项工作就可以保证顺利开展。第三,就是向科技要警力。目前,公安部正在大力施行科技强警战略。为进一步提高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增强边防派出所的管防能力,各级党委应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的科技投入,使边防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三)加大调研力度,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治安问题更加复杂,一些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智能化,这些都使基层业务工作面对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因此,解决好形势发展迅速与工作发展落后的矛盾,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的领导和机关同志都要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各级领导首先要做出表率,要有超前意识和紧迫感,在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形势的基础上,从大局出发确定调研的工作方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要给部属确定任务,明确要求,凡工作组下边防基层检查指导工作,都要带调研任务,在返回机关时必须拿出有份量、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准确掌握基层情况和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鼓励广大干警钻研本职业务,积极为加强基层业务工作献计献策。上级业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指导基层具体工作,不断为基层业务基础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

  深化基层业务基础工作,完成各项边境治安管理任务,没有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是不行的。现阶段边防各级党委只有按照培养和造就新一代边防警官的要求,自觉地把科技强警、依法治边、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四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因此,各级党委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对干警的培训工作,要按照部局从严治警、高质量建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能力。做到人员定位、职责清楚、工作规范、标准明确、制度完善、奖惩分明。一是要强化干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上狠下工夫。各级党委一定要把培养和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实际业务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继续组织安排好院校毕业生和年轻干警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实际锻炼,从感性上提高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和深入基层工作,使干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三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学好与公安边防工作有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注重吸收和借鉴当代国际国内边防研究的最新成果,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促进干警全面素质的不断提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够担当新时代重任的公安边防干警队伍。

  (五)实践社区警务,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制度

  边防社区警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需要各级领导认真加以重视并深入研究。目前,对干警实行考核量化机制已经在公安边防队伍中展开,干好干坏一个样,出成果与平庸度日一个样的“大锅饭”日子已经彻底改变。各级组织充

  分利用量化考核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警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干警工作的目标、前进的动力。具体做法:一是把社区警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完善各种机制,特别是倒查制,即倒查干警管理防范中的责任,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果。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奖罚并举。二是将考核量化工作与干警提职晋级相联系。对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成绩卓著,地方党委、政府评价较高,人民群众赞许的干警在提职晋升、立功等方面都要优先考虑,真正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社区警务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中名次连续靠后,碌碌无为,平平庸庸的干警不能按期晋职,不能提拔使用或作为转业对象考虑。三是对社区警务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支队、大队、派出所都要对社区警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抽查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为社区警官当好参谋,指明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做法,纠正工作偏差。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经常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好的做法,改正不当做法,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社区警务深入百姓、深入人心,取得理想的效果。

  对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干部量化考核制度的建立是干部队伍建设迈出的一大步,但是不能认为这样就可以了,关键在于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起到激励作用,这才是最终目的。运用考核结果重要的是要做到言而有信。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避免机械教条,应该发挥各级班子的领导、决策作用,全面、客观的看待、评价每个干部,不能单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六)抓好边防派出所改革工作,努力争创群众满意派出所

  在新时期,新形势,新条件下,把加强基层边防派出所建设当作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既是公安边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又是各级公安边防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理论思考中形成的共识,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突出抓细、抓实、抓完善、抓提高这个重点,进一步抓紧抓好边防派出所的改革工作。一是要尽快把边防派出所的主要工作任务转移到抓管理、抓防范上来。提高对边境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二是要把民警责任制作为加强派出所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强化“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警务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从而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三是要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入手,全面加大警务公开的力度。拓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派出所工作的唯一标准,把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并从制度保障和监督措施上不断加以强化,使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夯实基层基础业务工作的根基。

篇二: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公安民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些公安民警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有些民警在工作中缺乏耐心和细心,对待案件处理不够认真,甚至出现了疏忽大意的情况。还有一些民警在技术方面不够熟练,对新型犯罪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应对能力不足,导致案件侦破效率低下。

  一些公安民警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有些民警在工作中缺乏热情和责任心,对待群众投诉和求助不够及时、周到,甚至出现了不作为、推诿扯皮的情况。还有一些民警在服务群众时缺乏耐心和细心,对待群众的问题和需求不够关心、细致,导致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满和不信任。

  一些公安民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有待创新和改进。有些民警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实践经验,对新型犯罪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应对能力不足,导致案件侦破效率低下。还有一些民警在工作中缺乏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对案件的协同侦办和信息共享不够积极、主动,导致案件侦破效率低下。

  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素质和能力、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工作方法和手段等方面。为了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们需要加强民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民警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民

  警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态度,提高民警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民警的创新意识和协作精神,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协同侦办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

篇三: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五篇范文

  第一篇: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公安机关除了负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外,化解民间纠纷,减少民事纷争,维护社会稳定,同样是我们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不可推卸的任务。民间纠纷是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争端,是公民与公民(或单位)之间在经济、生活、工作等方面因利益纷争而产生矛盾、争执甚至冲突。常见的民间纠纷主要有三种:一是亲属之间的民事纠纷,如婚姻纠纷、财产纠纷、赡养纠纷等;二是邻里、朋友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如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饲养动物、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三是在公民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如建筑工地因拆迁、造房影响居民休息、采光等引发的纠纷。《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对民间纠纷负有调解的权力和义务。

  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我们公安派出所,也大多愿意到派出所求助,请派出所调解,如果处置及时、得当,除了能平息纷争,避免矛盾激化,还能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有些民间纠纷如果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甚至发展成为案件。以前我们公安机关是执法型的,强调的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就行了,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公安机关应该是执法服务型的,服务尤其重要,服务的概念很广,涵盖的内容也包罗万象,调解工作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很难想象,群众发生纠纷到派出所来了,却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他还会投你满意票吗?

  根据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实际案例,笔者仅就上述三种常见的民间纠纷(轻伤害案件除外)作一浅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在派出所接处警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有些原本不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管辖,如房屋拆迁纠纷、企业转制中产生的矛盾等,有些民警在接处警时,往往会以这不属于我们管辖为由,一推了事,客观的说,对这类的纠纷,让派出所处理确实有些难度,一般也只能控制住事态,让有关职能部门来解决,但群众报警求助了,派出所不闻不问,群众就会有意见,尽管现在有好多地方的公安机关为减少非警务性处警,已不再强调承诺“四有四必”,但目前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社会危难救助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广大群众在需要求助的时候,还是首先会想到公安机关。这就需要我们在接到各类不属于我们管辖的纠纷、求助时,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妥善处理好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2、工作拖拉,收集证据不及时。有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会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就是如果是办案,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往往会比较及时和全面,而如果是调解纠纷,则不大会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工作的重心只放在了调解上,殊不知调解工作同样需要证据来支持,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斗殴、损毁财物等,不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一方面会影响到调解工作的开展,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另一方面,一旦调解不成,进入处罚或者诉讼阶段,已时过境迁,有些证据已灭失或无法取得,就会陷入缺乏证据的尴尬境地。2005年6月,某派出所接报一起因在打麻将过程中发生争执而互相斗殴的纠纷,其中一方眼部受伤,到派出所后,因系纠纷引起,且双方均为轻微伤,故民警立足于调解,未进行伤情法医鉴定,也未制作笔录,甚至没有到现场走访知情群众,过了几个星期,眼部受伤者突然死亡,死因不明,家属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对方却对打架过程中致对方眼部受伤一节矢口否认,再到事发现场取证,已难以找到其他知情人了,死者家属因此到处上访,使派出所非常被动。

  3、处置方法欠妥,使矛盾转移。调解纠纷是一门学问,处理得当能收到化解矛盾的效果,反之,则非但不能排遣矛盾,还容易使矛盾

  激化,甚至使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产生不满。一个经验丰富的民警,在调处纠纷时不会先急于表态,而是先详细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充足的证据,然后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性格和在调解纠纷时所希望达到的心理目的,再开始进行调解,才有可能获得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例如: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居民家中报警,兄弟二人因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在家中与父母打闹,民警上门后,没有详细了解情况,只是简单地责令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去谈,引起了兄弟俩的不满,指责民警态度不好,不愿去派出所,民警一定要拉他们走,结果与民警发生推搡、扭打。本来

  第二篇: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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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2010-06-2918:28:38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2)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公安机关除了负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外,化解民间纠纷,减少民事纷争,维护社会稳定,同样是我们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不可推卸的任务。民间纠纷是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争端,是公民与公民(或单位)之间在经济、生活、工作等方面因利益纷争而产生矛盾、争执甚至冲突。常见的民间纠纷主

  要有三种:一是亲属之间的民事纠纷,如婚姻纠纷、财产纠纷、赡养纠纷等;二是邻里、朋友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如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饲养动物、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三是在公民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如建筑工地因拆迁、造房影响居民休息、采光等引发的纠纷。《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公安机关对民

  间纠纷负有调解的权力和义务。

  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我们公安派出所,也大多愿意到派出所求助,请派出所调解,如果处置及时、得当,除了能平息纷争,避免矛盾激化,还能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有些民间纠纷如果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甚

  至发展成为案件。以前我们公安机关是执法型的,强调的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就行了,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公安机关应该是执法服务型的,服务尤其重要,服务的概念很广,涵盖的内容也包罗万象,调解工作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很难想象,群众发生纠纷到派出所来了,却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他还会投你满意票吗?

  根据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实际案例,笔者仅就上述三种常见的民间纠纷(轻伤害案件除外)作一浅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在派出所接处警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有些原本不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管辖,如房屋拆迁纠纷、企业转制中产生的矛盾等,有些民警在接处警时,往往会以这不属于我们管辖为由,一推了事,客

  观的说,对这类的纠纷,让派出所处理确实有些难度,一般也只能控制住事态,让有关职能部门来解决,但群众报警求助了,派出所不闻不问,群众就会有意见,尽管现在有好多地方的公安机关为减少非警务性处警,已不再强调承诺”四有四必”,但目前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社会危难救助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广大群众在需要求助的时候,还是首先会想到公安机关。这就需要我们在接到各类不属于我们管辖的纠纷、求助时,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妥善处理好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2、工作拖拉,收集证据不及时。有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会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就是如果是办案,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往往会比较及时和全面,而如果是调解纠纷,则不大会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工作的重心只放在了调解上,殊不知调解工作同样需要证据来支持,特别是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斗殴、损毁财物等,不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一方面会影响到调解工作的开展,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另一方面,一旦调解不成,进入处罚或者诉讼阶段,已时过境迁,有些证据已灭失或无法取得,就会陷入缺乏证据的尴尬境地。2005年6月,某派出所接报一起因在打麻将过程中发生争执而互相斗殴的纠纷,其中一方眼部受伤,到派出所后,因系纠纷引起,且双方均为轻微伤,故民警立足于调解,未进行伤情法医鉴定,也未制作笔录,甚至没有到现场走访知情群众,过了几个星期,眼部受伤者突然死亡,死因不明,家属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对方却对打架过程中致对方眼部受伤一节矢口否认,再到事发现场取证,已难以找到其他知情人了,死者家属因此到处上访,使派出所非常被动。

  3、处置方法欠妥,使矛盾转移。调解纠纷是一门学问,处理得当能收到

  化解矛盾的效果,反之,则非但不能排遣矛盾,还容易使矛盾激化,甚至使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产生不满。一个经验丰富的民警,在调处纠纷时不会先急于表态,而是先详细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充足的证据,然后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性格和在调解纠纷时所希望达到的心理目的,再开始进行调解,才有可能获得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例如: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居民家中报警,兄弟二人因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在家中与父母打闹,民警上门后,没有详细了解情况,只是简单地责令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去谈,引起了兄弟俩的不满,指责民警态度不好,不愿去派出所,民警一定要拉他们走,结果与民警发生推搡、扭打。本来

  第三篇:浅谈派出所治安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增刊(总第92期)

  在我们派出所日常接处警过程受理的治安案件中约有

  70%的案件以上起因为民间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处理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对这些符合法定调解条件的案件进行了调解结案。但在治安案

  件调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结合本人在南站派出所几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对派出所治安调解的看法。

  一、派出所治安调解案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派出所治安调解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行调解。个别民警违反自愿原则,在没有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纠纷双方还没有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未经当事人请求、同意,强行进行调解。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是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执意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当事人。而此时办理案件的民警不能审时度势,图省事,早结案。一味地要求双方调解处理。这不仅无益于纠纷的及时解决,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要求调解工作的误解,认为是对方“托人”找到了公安机关领导或办案民警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交易,无形中为案件的最终处理增加了阻力。

  (二)人为扩大调解范围。个别民警扩大调解的范围,搞人情关系或受托于人,以调解代替治安处罚,造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击不力,案件降格处理。如对那些寻衅滋事、雇凶伤害他人、为泄私愤公然损坏财物等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进行调解,超越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可以调解的范围,导致群众对法律的曲解,甚至认为只要赔了钱,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有时甚至会由于当事双方不满而引起投诉上访。

  (三)不能严格按治安调解的程序调解。多数民警接到需治安调解的案件往往急于求成,不遵守法定程序。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个别民警在处理“纠纷”类报案时,存在着思维定式,认为此类案件最终必是调解,没有进行及时、详细的调查取证,形成材料。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由于没有认真调查取证,无法用事实和证据来说服当事人,造成调解成功率低。一旦调解工作失败,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时,由于案件事实没有调查清楚、证据收集不到位,无法有效裁决,很容易造成当事人上访,投诉的行为发生。

  (四)调解工作方法简单。有些民警在调解过程中不注重灵活运

  用方式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当事人各打“五十大板”。有时甚至因为调解方法的不当、或浅谈派出所治安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苏飞跃,方

  健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广西柳州545000)

  摘

  要:目前,派出所进行治安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违反自愿原则、扩大适用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工作方法简单、违反办案期限和卷宗不够规范等现象。因此,为了提高治安调解质量和办案效率,派出所进行治安调解过程必须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快查快办,依法依理、讲求策略和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工作。关键词:派出所;治安;调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438(2009)增刊-0078-0378不注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方式,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当着民警的面越演越烈,甚至会发展到双方当事人或在场群众将矛头转向办案民警,将问题归咎于公安机关办事不力。即使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也未能获取当事人的认可和理解,甚至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

  (五)办案超期或拖拉现象严重。个别民警在办理治安调解案件时,还存在着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问题。当事人不急、不催,就不会主动、及时地设法帮助双方协调、解决问题,一门心思在“拖”字上下功夫,直到拖得当事人失去耐心,心力憔悴,最终草草处理了结。如果时间过长,当事人不满,也很容易形成了上访案件。

  (六)调解卷宗不规范。派出所普遍存在着调解案件虽多,但形成的规范化调解卷宗却很少,常常是几张纸便是一本调解卷宗。即使形成了正式的调解卷宗,卷宗也不规范。

  二、做好派出所治安调解的措施

  针对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严格遵守自愿调解原则。自愿调解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应当始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调解,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在实践操作中,民警对纠纷类治安案件调查取证时,应在材料中突出反映当事人双方是否是

  自愿调解,如有一方不愿意调解则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只是以组织者和调解人的身份出现,其行为不具有强制性质,整个过程只表现为一种外在力量的疏导与教育、劝解与协调,而最终结果的作出则是基于当事人不受威胁、欺诈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正确理解治安调解案件的范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治安调解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下列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处理:(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2)因民间纠纷造成他人财物损毁,情节轻微的;(3)其他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首先,涉案纠纷必须是民间(亲友之间、邻里之间、单位同事之间、在校学生之间等)特定人群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才可适用治安调解,非民间纠纷引起的(如流氓结伙斗殴、寻衅滋事、雇凶伤害他人等)行为,不能适用调解处理。其次,涉案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于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

  纷,只能是普通民事纠纷,应当告知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在执法实践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调解案件的监督、检查,将治安调解案件质量纳入执法质量考评的范围,落实监督考评的长效机制,杜绝不该调解而调解、超范围调解现象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照法定程序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治安行政案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治安行政案件的程序进行受案、调查取证,然后再进行治安调解,切不可因适用治安调解而在程序上有所随意。受案和调查取证,是确保办案程序和所取证据合法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当事人各方的责任,确保治安调解结果公正、合法的需要,更是避免因治安调解不成而进行治安处罚时程序违法和证据不足的需要。

  (四)合理运用调解方法。在治安调解中要注意运用适当的方法,以求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我们在办理各类治安调解案件时,不论是接报案件进行现场处理,还是调查案情到组织调解,在各个环节上都

  必须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疏导教育,直至化解矛盾,达到调解成功,促进双方和好团结的目的。我们常说的“三宜三不宜”法,即宜解不宜结、宜和不宜激、宜宽不宜严,是长期治安调解的经验总结。依据这一经验,我们在调解中应主动控制局面,维护和睦共商的调解气氛,避免和及时制止双方互相指责的现象,切忌把组织调解转变成组织吵架。要做到控制调解局面,调解时要根据当事人各方的意见、态度等变化随机应变,不断调整和变更方法策略。要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既能达到调解目的,又能确保调解工作的依法进行。

  (五)严格执行治安调解的期限。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对不需要进行相关鉴定的应当在案件受理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进行相关鉴定的案件应当在鉴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一79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治安调解案件。对于调解不成的,或调解后未履行协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治安处罚,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六)规范调解案件卷宗。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视调解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中来,要求基层所队在案件调解结案后,办案民警在一周内将调解卷宗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形成规范化的调解卷宗,并上交本单位内勤统一集中保管,以存档备查,避免因当事人履行完调解协议后又反悔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处理时,公安机关无据可查,形成被动的工作局面。

  三、依法调解需要掌握的几种方法

  (一)快查快办,一气呵成。基层派出所在日常受理的治安案件中,许多因纠纷引起的案件起因简单,发生突然,且情节后果一般都不严重。有些案件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就能一目了然的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对于这类案件,能当场调解的要尽可能在现场调解,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出当事人双方的各自错误,让有过错或过错大

  的一方向对方赔礼道歉或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并将调解情况按照市局的要求依法记录在《现场调解书》上,做为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证据。此调解法的有效使用,可以避免案件当事人亲属或朋友的“乱参谋”现象,避免本来简单的案件复杂化。

  (二)依法依理,以理服人。说理式调解法是建立在民警有较高综合素质基础上的。民警要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相关业务知识、懂民情风俗、懂当事人的言行举止与心理活动之间的联系,要有渊博的知识。只有在这些“懂”的基础上,才能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让群众了解矛盾是怎样产生的,帮助他们分析各自的错处,进而检讨自己,从而达到双方隔阂逐渐缩小、缓和直至化解矛盾的目的。说理式调解法不仅能够充分体现民警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也是办案民警向涉案当事人宣讲法律的一个平台,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在案件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在实践中,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调解民警必须出以公心,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不畏权势,不徇私情,针对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

  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适用的解说,对事情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当事人信服,从而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三)讲求策略,艺术调解。无论是在纠纷发生时还是纠纷调解阶段,民警的言语运用必须恰当,不仅能够消除纠纷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戒备心理,而且还能增强当事人对民警的信任感和亲切感。要达到三个效果:一是定心丸。让当事人觉得调解民警是可以信任和托付的对象,这是纠纷调解成功的前奏曲、切入点。二是打圆场。圆场话是纠纷调解成功的润滑剂、联结点。三是搞活气氛。在僵持的气氛下适当说些风趣话,寓哲理于谈笑中,可以为纠纷调解奠定一定的基础。通过此种方法调解的案件,能够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所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也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从而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达到警民关系和谐。

  (四)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在现场调处案件时,当事人往往情绪比较激动,说话可能没有分寸,甚至会把无名怒火撒到警察头上。

  针对这种情况,调处民警必须保持头脑冷静,予以对方充分的理解,尽量避免产生对立面,等当事人情绪平静了,理智清醒了,再充分发挥“说得过”的本领,耐心细致做工作。有时候群众口头上接受了,但易于反复,刚出门心里又后悔而不去履行,这时民警应认识到距离成功仅有一步之遥,切忌心情急躁而出语不逊,要耐心地进一步向当事人阐明不履行协议的利害关系,努力协助其履行,同时向当事人说明如果不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对案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防止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后,一方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时,另一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产生新的矛盾,避免由此引发新的上访问题。作者简介:

  苏飞跃(1970-),男,湖南省浏阳市人,广西柳州市公

  安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方健(1971-),男,广西柳州市人,柳州市公安局柳南

  分局柳南分局内保科副科长。80第四篇:财务工作中存在不足

  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年在公司各领导的领导下和各位同仁的帮助下,我顺利的完成了公司的会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正确履行会计职责和行使权限,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熟悉财经制度;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术方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严守法纪,坚持原则,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在局会计工作规范化检查评比标准中荣获第一名

  2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经常了解各部门的经费需要情况和使用情况,主动帮助各有关部门合理使用好各项资金.公司上半年曾一度出现资金短缺,会计室通过努力,保证了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其他各项急需资金的落实.3工作中审核一切开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都清楚准确。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经常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4、按照规定编造全年、每季、每月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和月

  度结算,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5、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和保存。

  6、经常与各部门管财产的同志联系,建立必要的手续,做到各单位的财产和全校的总账相符合.7、配合、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切暂收、暂付款项。

  8、指导和帮助出纳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兢兢业业,圆满的完成了公司的工作任务,并得到各领导肯定和许多同事的赞扬,这对我是一种鞭策,在新的一年,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从学校生活到社会工作的转变,从在基层的锻炼到市局机关的具体工作,在党和各级领导的教育、培养下,以及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一路走来。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业务工作中,我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也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了成长。现将我在思想和业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总结如下:

  1、在政治思想上,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把握其精神实质。伴随行业改

  革的深入和不断规范,行业发展也越发引得烟草人的关注。怎样领会和实践市局党组“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做为烟草的一分子,我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以期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改革,并在实际工作,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切实作好本职工作。

  2、认清岗位职责,切实作好现金及银行出纳工作。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起点,货币资金的管理责任重大。自在市局从事出纳工作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市公司的日常费用报销业务。为作好现金的管理,并结合会计电算化工作,我坚持日清月结,作到每日库存数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确保帐实相符;月末现金日记帐余额与现金总帐余额相符。作为银行出纳,我认真把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

  结算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到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在单位财务制度范围内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及转帐业务,对不符合制度的资金业务坚决不予办理。同时,我还注重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及单据管理。结合市公司资金活动的特点,单位银行户头达30多个,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及注销等环节我都要一一把关,确保不发生因票据引发的资金安全问题。每月结束后定期主动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进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确保了单位资金的安全与会计核算的准确。2010年9月我在市公司投资的房地产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在此期间,我严格按现金及银行结算制度和公司的资金使用要求进行资金结算活动,确保了在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三个项目的资金作到了专款专用。

  3、深入学习《会计法》,积极参与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按照国家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针对市公司前期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足,我配合处内同事在拟定的原始凭证粘贴规则后分处室制作了自制凭证粘贴样本,并于2010年12月试行。在新的原始凭证粘贴规则实行后,我尽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不熟悉的同志,我亲自示范,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尤其是离退人员报销医药费用时问题层出不穷,我都能细心讲解、热情帮助。在工作中既坚持原则,又不拘泥于形式,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也使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也为整体提升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矗通过近半年的不断摸索与实践,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从凭证这一源头取得明显的进步。

  4、立足本职,作好本部门其他工作的配合。由于市公司本部核算人员较少,结合财务工作的特性,我除作好本职工作外,认真学习市公司机关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等,认真把握经济事项的实质,作好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协助完成市公司各项税收的解缴;定期根据人劳通知编制公司职工工资表及其发放;每月与结算中心往来帐的核对;以及对营销中心的利润上划下拨。这些工作虽然琐碎,但是我始终能保持良好的心态,认真的作好每一项工作,为处内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尽自己的努力。

  5、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制度》,积极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伴

  随我国会计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新的制度、新的准则对会计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出了要求,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成为必然。只有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丰富知识,认真把握会计制度和税收等相关政策,才能为行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打下基矗

  在过去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深知自己的进步相对于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来讲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注重自身思想修养的提高,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力争出色完成自身工作和领导安排的任务,为行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五篇: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工作中不足

  责己要厚,责人要薄;克己,责己,正己,才能修身。以下是我在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热情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不能够静下心来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

  2,工作不够深入,对本职工作知识把握不深,虽对于日常的工作情况已熟练,但规范上不够细致,多为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刻;

  3、存在自我满足现象。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就自我感觉不错了,对自身要求降低了。特别是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4、对自身要求放松。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没有较急、较重的任务的时候,对自己没有严格要求,有时出现上班迟到、工作时间聊天等的现象,有时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转变观念,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

  己工作能力和修养。克服保守思想争当一名好的业务骨干,争做同事的好榜样,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上级领导的需要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篇四: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自“二十公”会议以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已逐步成为我们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随着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掀起了为期三年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基层基础工作在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基层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为各界所重视,当前就转型期间基层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自己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与基层有限的警力资源矛盾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警的身心压力。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奉行着“忠诚、勇敢、廉明、奉献”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从职业道德教育的角度来看,当然值得提倡,也很有成效;但我们必须同时也要承认警察首先是一个正常的自然人,他有着正常人同样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欲望及承受极限,然而过分地虚化了警察的形象和过大地夸张了警察的职能,只能使公安机关陷于盲于侍从和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目前,对于基层派出所来讲,公安机关对社会的承诺一定要尽力兑现,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有侧重不能偏废,再加上民警自己本职工作任务可谓应接不暇。民警长期面临着高强度、高要求、高危险的工作压力,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完成,怕上级倒查;弄虚作假完成考核指标,又怕出问题受处理,身心长期受到抑制,工作疲于应付;虽然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为基层减负运筹谋划,但仍难扭转基层派出所面临的现有的工作局面。

  (二)过于理想的期望值,与正在不断完善的从优待警制度间的矛盾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民警的价值观、期望值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上,随着我市公务员阳光工资制度的实行,警察的工资待遇也随之又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部分同志认为从事高强度、高风险职业的警察工资待遇在工改中没有得到体现;政治上,近几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制度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然而仍有部分同志认为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晋升晋职等工作上,所适用和依据的条件要求变动较为频繁,使原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延续上大大打了折扣;生活上,社会压力、家庭困难以及个人工作中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时,容易导致对自己失去信心,对工作失去热情,进而转变为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三)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淡化,严重制约了基层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发展进程。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基层派出所依据市公安局民警岗位工作规范和民警岗位绩效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民警工作手册和民警绩效考评细则,进而从规范民警日常工作行为,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检查验收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然而随着市局对分局,分局对所队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同时,基层所队对民警绩效考核,随着基层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长期淡化而淡化,民警参与绩效考核的意识在减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减弱;基层单位领导对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也日趋放松,甚至有的只走走过场,将精力全部集中到完成硬性指标上,短时间内看上去硬性指标完成的不错;然而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到基层实战能力的提高,同时还将很大程度上制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二、对策措施

  (一)从机制上减负。建议上级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指挥中心或综合科的作用,将其真正作为我们指挥一线作战的中枢核心,转变各部门各自为政和基层所队多头汇报的混乱局面,由各部门与指挥中心一道将所要开展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再统一进行有序的安排布臵;同时也及时将下属各单位的工作信息归类向各部门进行通报,除有特除要求外。这样既能使工作布臵更趋于合理、科学,又能有效地避免了工作安排上冲突和重复劳动;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了警力资源成本的浪费。

  (二)从职能上减负。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然而因受传统的观念、社会的默认和人为因素等诸多情况的影响,致使现实生活中警察职责定位过于模糊,工作职能无限的扩展;并直接导致非警务活动的不断增多,超越职权以外的工作行为屡见不鲜,有时甚至到了无所适从地步。长期下去,不仅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又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但我想随着公安工作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人民警察工作职能上的进一步规范应该是指日可待。

  (三)从心理上减负。当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公安工作急难险重,压力较大,加之公安民警的工作及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致使许多基层民警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这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精神状态、自身形象和工作效果,加大民警心理咨询和思想减负,关心民警疾苦,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锻炼,加强交流与疏导,进步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开阔心胸,自觉养成豁达、乐观、开朗的性格,不断增强民警的心理承受力和自信心;同时又要转变工作观念,不能将“压力”和“动力”之间划为等号,避免一味地强调高压效应。

  (四)强化思想引导。要将优良传统教育与剖析身边的典型事例结合起来,要将理论学习与我们日常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大家培养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的求实作风,在不断学习实践工作中提高自身理论业务素质,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提倡“以人为本,亲情待警”工作理念,以真情换真心,及时肯定民警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激发广大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引导效能。

  (五)规范用人机制。近几年来,芜湖市公安局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尤其是人事制度的贯彻与实施,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给我市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人才资源,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也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民警求学上进,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时至尽日面对个别人的一些非议和曲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用原则,进一步优化、规范用人体制,仍是我们正确把握人事制度改革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

  (六)严格考评制度。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绩效考核这根杠杆已广泛渗透和贯穿于我们基层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小到民警的一言一行,大到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抓住了它,就抓住了基层管理工作的主线;但同时它又是一项极为烦琐、细致、长期性的工作,如果不很好的坚持就会形同虚设。当前,我们只有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不断的细化、规范考核细则制定,合理、科学的拟定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加强日常考核考评工作的检查验收,才能使绩效考评工作更趋于科学、合理、公正、及时,才能真正反映民警的实际工作情况。

  (七)加大效果运用。俗话说,“不看结果,看疗效”;然而我们绩效考评工

  作,它不仅能如实反映考核工作的全过程,也就是我们日常管理工作中人员的表现情况;更重要的是绩效考评效果能综合反映每个民警在一段时间内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状况,它的广泛运用能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充分激发和保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奖励晋升等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同时还能为单位信息、人员效能、规范管理和工作研判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派出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加强派出所工作对公安机关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提高打击犯罪能力至关重要,做好派出所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现笔者结合张家口市实际,就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础工作意识不强。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工作,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工作成绩不显山不露水。受此影响,有的民警甚至基层领导,对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破案容易出成绩,容易引起各方重视,容易对单位、个人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对不容易出成绩的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工作中虽然规定了社区民警的五大职责,但具体到下责任区后该做什么工作,在派出所内又该做什么工作,有的民警还是不清楚。

  2.人口管理的难点仍未突破。从管理的现实情况看,目前基层派出所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监管对象、高危人群的管控等人口管理的重点、薄弱点、难点仍未突破。首先,一些对社会治安有威胁人员的日常活动常常游离于公安机

  关的管理视线之外;其次,派出所治安信息员队伍的现状不尽如人意,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信息员少而又少。

  3.阵地控制力不强。行业场所特别是二手交易市场、边缘性行业、网吧、公共娱乐等场所,由于在管理上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和能力,派出所民警在依法管理、动态管理、有效管理中应对性不强,导致漏管失控现象严重。有的娱乐场所成为卖淫嫖娼、吸贩毒的集中地,有的场所成为销赃的窝点。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通过行业场所提供线索破案的少之又少。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派出所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工作保障不适应现实管理的需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保障仍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警力普遍紧张。“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接处警,查办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努力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全年工作指标的同时,还要参与其他业务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警力普遍不足。二是没有形成科学评估基础工作成效的激励机制,造成少数民警包括一些派出所的领导对基础工作的认识仍存在一定误区。他们认为破案打击容易出成绩,而基础工作投入大且见效慢,成绩难以体现,继而调动不起基础工作的积极性。

  2.民警素质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求。基础工作难开展、难深化是派出所工作难以取得成效的最大症结,而基础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群众工作。经过近几年

  持续不断的教育训练,民警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个别民警的素质与工作要求依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民警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不懂得如何去发动和依靠群众,不善于与群众沟通,不善于调动和激发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对如何做好基础工作的办法不多;二是还有一些民警怕吃苦、嫌麻烦,缺乏深入辖区、深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民警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不注重理论、业务的学习,执法办案质量不高,体能技能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继承传统社区警务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派出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主动转变思维,坚持警力下沉,增强警民互动,提升警员素质,引领公安派出所工作不断转型创新,取得成效。

  1.努力打造思想保障平台。将派出所建设作为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根本,全力推动新一轮公安工作发展进步。一是及时调整战略思路。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创新勤务模式,把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作为派出所基本勤务方式,把更多的警力推向社区。二是强化日常跟踪督导。对全局社区民警基础信息采集、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群众工作等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上网公布考核结果,通过树立典型的方式引导广大社区民警勤奋工作、服务群众。

  2.努力打造沟通服务平台。将警务室建设成警民互助工作的平台和警民联系的纽带,依托警务室“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畅通服务渠道,通过代办户口、代办证件、上门办证、送证上门等多种形

  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一是拓宽服务阵地。结合城区、城郊和农村治安的不同特点,加大校园警务室、医院警务室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安全培训、日常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阵地。二是前移警务平台。以警务前移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派出所建设和社区警务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办事、执法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办事、执法效率,把派出所打造成为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

  3.努力打造治安防控平台。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针对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加大阵地管控力度,警务室在实行全天候巡逻防范控制的同时,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有效延伸。一是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应用。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作为提升基础工作的突破口,为社区民警提供基础信息协助破案。同时,与侦查办案民警同功同奖,对疏于采集导致漏管失控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社会巡逻防范。结合辖区实际,发动辖区治安积极分子、党员义工、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巡逻,通过点、线、面的巡防网络交织,形成全天候、全覆盖、零空隙的巡防网络,采取人巡、车巡相结合,形成“大巡防”格局,提高巡防质量和效果。,承担着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公安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机关的门面,是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声誉,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把派出所真正建设成战斗性实体"。为了加强公安派出所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精神,落实年初县局工作要点及各项指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讨论"活动,本人从工作实践出发对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做如下论述。

  一、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派出所领导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精神状态欠佳,工作缺乏热情,缺乏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自我感觉良好,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凭老经验老资本干工作;二是缺乏事业心。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意志消沉,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缺乏责任心。个别领导对上报的汇报材料和报批的案卷材料不审阅、不把关,有的格式不对,有的缺乏内容,还有语句不通。

  2、个别派出所领导工作漂浮,沉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表面文章做的花哨,工作实效收之甚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种歪风:一是小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不少领导习惯于高高在上,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批文件,有的所领导连辖区的基本情况都搞不清楚。二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现实当中,好多单位喜欢摆花架子,华而不实,哗众取宠,习惯做表面文章,而工作成效却经不起检查。如对市局、县局安排的活动、布置的工作,板报、标语、决心书、学习园地等搞了一大堆,纯粹搞形式,一点实在的内容都没有。三是弄虚作假之风依然挥之不去。为了标榜成绩,套取赞赏,不脚踏实地干工作,而是在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欺上瞒下。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能瞒则瞒。

  3、队伍管理不规范,精神状态差,不同程度存在"稀拉松"现象,表现在:一是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虚设,不遵守,不执行,不检查,不落实,不追究;二是派出所建设只停留在表面,虽然花巨资修了办公楼,购置了崭新的办公用具,刷了围墙,建了花园,但人不精神,物不整洁,着装不规范,卫生死角多,精神状态差,内部管理不规范;三是不善于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不了解民警思想状况,民警所关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队伍没有朝气,缺乏战斗力。

  4、工作缺乏"主心骨",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一是强调了多次"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但工作重心还没有转移到防范及基层基础工作上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工作忙乱,缺乏条理,抓不到点子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局观念,不能统筹安排;三是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缺乏前瞻性;

  5、法治意识不强,仍有随意执法现象,没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该办的事不办,执法上不作为,伤害群众感情;二是违反程序办案,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

  6、经费短缺,严重制约派出所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寄希望于"十六公"精神的落实,但县上财力紧张,落实到民警人头1000元经费严重制约着派出所各项工作的开展。

  7、体制不健全,非警活动多,工作压力大。一是街镇党委、政府经常增加非警活动,过去是"催粮要款、刮宫流产",现在是村民选举、单位征地、植树造林、领导检查作陪等;二是县局各科队工作安排上,不统筹、不协调,各自安排布置,有的工作安排重叠;三是自身造成的,如"四必"承诺中"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三个方面,脱离了公安派出所自身的承受能力,"包揽天下",盲目承诺,导致其它非警务活动多,承诺了,做起来又力不从心。剖析以上派出所工作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人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主观原因

  1、五个意识不强,①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始终坚持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导致观念落后,意志消沉,作风漂浮,治安状况差,为官一任不能保一方平安。②政治意识不强,没有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有失误。③忧患意识不强,没有把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特殊困难、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战胜各种挑战上。没有做到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④群众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存有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不牢固,没有做到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⑤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认识不到位,观念未更新,不能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活动的开展,对新时期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需要更多的基层工作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深入探索,不学则退,不进则退。

  3、没有时代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停滞不前,认识不清,导致行动上的失误和偏差,就不能与时俱进,就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部分民警没有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从思想根本上没有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问题。

  11客观原因

  1、派出所工作定位不准,例如在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方面,忽左忽右,造成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甚至荒废.

  2、公安保障不到位,各级领导对警力和经费问题都很重视,并想尽办法,但无能为力,直至现在问题都一点儿没有得到解决.派出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必备支出靠自身.

  针对上述当前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七个方面主要问题以及存在的原因,我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才能解决制约派出所工作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

  首先,继续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反复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在精读和学懂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像任长霞同

  12志那样,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其次,要抓好派出所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懂法。因而必须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工作实际,学习公安常用的法律法规。当前,要特别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意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及《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要学习先进派出所经验和先进民警事迹,推动派出所工作上新台阶。

  二、建一流班子

  1、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当前,派出所要突出抓好:一要选一个好所长,二要建一支好队伍,三要立一套好制度。制度建设,一定要实在、管用、能做到,不要搞形式主义。按照"选一个好所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高度重视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提拔到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的要求,对班子不团结、派出所问题多、长期无法改变面貌的进行调整。

  2、从我做起,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当一个好所长,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好班子。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

  13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想全局、议全局、谋全局,努力做到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而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要毫不动摇地抓好"五条禁令""四个不能"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切实把各项公安规定转化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动。

  1、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派出所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奖勤罚懒,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坚持从严治警,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钢性制约作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2、弘扬正气,严格管理。对遵纪守法,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民警要大张旗鼓的宣传,以弘扬正气;对违法乱纪,明知故犯的干警,要理直气壮地从严查处,对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民警从最基本、应知应会的东西学起,从最基本的技能练起,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调动民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扎实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

  4、从优待警。古人说过:"上下同欲者胜",局领导要理解派出所的苦衷,派出所领导要理解民警的苦衷,关心民警的疾苦,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14尽最大限度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与民警心心相印,息息相通,亲密无间,同甘共苦,在派出所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5、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目标,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昂扬向上,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彻底解决"稀拉松"问题。

  四、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完善管理

  1、明确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职责,以人口管理为重点,坚持现住地管理原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要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带领社区、驻村民警经常深入单位、村组,及时建撤列管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掌握其现实表现,落实管理控制措施,注意现实表现,防止漏管失控。对暂住人口实行"分类管理,登记办证,交友共建,重点控制"。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户、中小旅社、娱乐场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同时要开展交友共建,体现服务,不能欺民扰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来有登记,去有去向,争取实现微机管理,网上查询。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主和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消除治安隐患。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以控制和减少辖区可防性、多发性案件为重点,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并认真做好对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

  153、积极实施社区警务室和一村一警战略。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4、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充分挖掘、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在积极推行一村一警和驻村民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村治安先进分子工作,充分发挥治安先进分子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以治保会和治安先进分子为骨干的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努力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和城市相对应的切合农村实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五、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长期以来,公安队伍一直存在着强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强调破案的同时,注重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不够等问题。一些民警没有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积极推出各种便民利民为民的新举措,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去服务,去执法,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群众服务,保一方平安。

  六、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1、规范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要树立规范警务活动的观

  16念,慎用警力,将我们有限的警力完全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杜绝一切滥用警力参加非警务活动的情况;合理确立派出所工作任务,千方百计为派出所减负降压,禁止向派出所下达罚款任务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真正解放我们的派出所民警,确保民警把主要精力、时间、经费用于防范和管理上,扎好篱笆墙,种好责任田。

  2、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基层派出所民警,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注重在基层年轻民警中发展新党员;高度重视在基层优秀民警中选拔年轻干部,及时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政策水平高的民警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3、积极改善装备,满足基层派出所的基本工作需要。要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要求,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的原则,将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中,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加大投入,分阶段解决派出所急需的办公、生活等必备经费和基本警务装备。派出所应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盲目效仿他人,大搞基本建设,追求奢侈享乐,只做表面文章。

  4、以派出所等级化评定为契机,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派出所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契机,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派出所值勤执法规范》等文件要求,将派出所警务工作、民警行为、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派出所上等级。

  1总之,派出所工作关系公安工作的基础,只要我们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牢记三大政治使命,坚持立警为公,实现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派出所战斗力,努力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_________电话营销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电话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公司近来的管理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_________年度电话营销人员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如下: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福利奖金

  1二、基本工资的计发

  1.试用期

  凡进入_________市场部的电话营销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包食宿,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最低底限业绩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业绩低于_________元者视为不合格,只发给基本工资的75%,即_________元,试用时间不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没有基本工资;试用时间超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发给补助___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业绩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有业绩特别优秀者,试用期工资以转正后的标准予以结算,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2.试用期后

  进入过度期,过度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公司包食宿。第一个月的最低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低于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资的65%,即_________元。业绩优秀者(达到或超过规定月任务指标),可直接转正,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3.转正后

  1试用期、过度期满即为_________公司市场部电话营销组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包食宿并享社保,月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月,月业绩达不到底限任务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达到最低底限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的财务核算

  1.电话营销人员的业绩以款到账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0号,20号以后到账的计入下月业绩。业绩以款到账数为核算依据。

  2.电话营销员和本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一样,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违规按章处罚。

  四、业务提成的比例

  月业绩

  提成比例

  2%%%%

  五、星级奖金制度

  星级

  月任务额度

  奖金

  一星元

  二星元

  三星元

  四星元

  21五星元

  1.连续三个月保持星级的,按高出一个星级标准予以奖励并且基本工资以_________元计。

  2.每半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3.每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两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4.本规定为_________年度的执行标准,所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考核都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六、工作量

  1.试用期内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2.试用期后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22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关于《》项目工地购买使用金洲混凝土公司的混凝土,如本工地项目与金洲混凝土公司的混凝土购买合同正式签约或混凝土正式使用后,金洲混凝土公司承诺给此项目业务介绍人张学峰项目业务提成费每方混凝土提成二十五元(贰拾伍元人民币);业务提成款支付方式为:工地支付金洲混凝土公司货款后马上支付给

  23张学峰业务提成款(结算方式以实际工地付款方量计算支付)。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此协议,秉承共同开拓市场、诚实守信、合作愉快的原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改变此协议本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作协议有不足之处共同协商解决,如有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20xx年7月27日

  甲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拓投资创业产业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

  24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人员,乙方负责招商引资内地的企业并入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甲方负责监督和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帮甲方做招商引资业务,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

  2、提成计算方法:二零一三年八月份以后由乙方招商引资进来新客户,按照区财政局扶持甲方的企业发展金管理费总额的30%作为乙方提成。(注:日常业务开支、节日开支等费用除由被招商引资企业承担部分,其余均由甲方承担、不算在乙方提成计算基数内);

  3、提成支付周期:自甲方收到区财政局发放的企业扶持金5个工作日内付清,节假日顺延;

  4、乙方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核算;

  25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也应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得的全部提成费用;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一条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8、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三、业务开支

  1、日常业务开支:与新客户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酬等费用等均由甲方另行支付;

  2、节日开支:凡是中秋节、农历新年等节日,需要给客户等封红包、送礼品、赞助费等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6四、本协议书一式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符合国家法律强制管辖的,适用该强制管辖。没有该强制管辖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拉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单位(盖章):

  2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

  28

篇五: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派出所的工作愈加繁重。虽然警察们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力不足,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随着犯罪活动的复杂化,警察所面对的任务也因此愈加繁重。然而,很多派出所的人力和设备还未能得到充分的改善和配备,尤其是乡村警务站,人力短缺的问题更为明显。

  二、基础设施落后,阻碍警务工作的开展

  派出所是警务工作的基础阵地,这也意味着必须配备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和通讯工具,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不少派出所的设备和基础建设都比较落后,特别是在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

  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一种令人非常不满的现象。由于一些警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思想观念存在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警务工作的开展。

  四、警民互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警民互动是有效开展警务工作的重要基础,但由于一些原因,警民互动机制还不够成熟和完善。民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五、警力分配不够合理,令警务工作成效下降

  一些地区的警力分配不够合理,导致有些警务疏漏。警力分配不合理,将直接影响到警务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一步步地克服难关,提升警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篇六: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只有把派出所做大、做强、做实,才能夺取公安工作的主动权,顺应派出所工作客观发展的要求。

  一、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防范网络相对松散。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由派出所、××*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大部分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城市的情况要比农村好,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就专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就居民小区而言,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村院巡逻、楼栋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二)重要阵地控制存在疏漏。从目前情况看,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一些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斗争服务的作用难以发挥。从一些宾馆、旅社发生的刑事案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身份证查验、楼层守护和从三是部分民警因循守(来源:

  文秘114..)旧,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总是凭老经验、老方法来工作,浮在面上,不深入实际,将基层基础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割裂开来,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是簿、表、报、册方面的建设,应付检查的多,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少。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一是派出所普遍存在的警力不足、装备滞后的现象。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和装备滞后的现象,有的还比较突出。“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尤其是派出所警力多则××人,少则××人,再加上装备缺乏,办案经费无保障,很难应付复杂的治安局面。这些问题既在客观上制约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不同程度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指导管理工作乏力。多年以来形成的“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束缚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思想和行为,基层基础工作受到“冷遇”和弱化,在实际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

  主管部门抓得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少,基层基础工作出现随意性;开会布置多,逐项落实少,基层基础工作流于形式;浮在面上多,深入实际少。有的派出所长人为地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将其作为突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罗列数据、整理资料、抓点典型应付上级检查。这种受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不良思想影响的现象在调查中并不少见。

  三是民警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当前,一线警力不仅相对偏少,而且素质偏低,一些基层民警不懂得基础基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的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作方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和公安事业发展的需要。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薄,不能深入群众。

  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广大民警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清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从公12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第2页安工作现实需要出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创新中弘扬群众路线、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等优良传统,坚决摒弃“重打轻防”、“重业务、轻群众”的旧观念,能够严以律己,勇于奉献,甘于吃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派出所工作做扎实。(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要充分认识派出所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立派出所以管理、防范为主要任务,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改革和调整派出所的工作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控制辖区的治安能力。要适应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控制能力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和优势,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立足辖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

  (三)切实解决好经费不足、警力不足的问题。要在经费和用人机制上对派出所给以倾斜,使派出所能够高速、高效的运转,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的上、打的赢。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素质。政策既定,人是关键因素。要以人为本,要向素质要警力。民警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民警的形象,民警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和公安工作的成败。一枝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必须进行全员培训学习,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开展岗位练兵,练好基本功,使民警学会做基础工作,成为既擅长打击又精通防范的多面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坚决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好驾护好航。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附送:当前社区计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计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计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社区计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不仅要管好常住户籍人口,还要管理流动人口,加上中央、省、市、区驻塔一级单位九十多个,还有大量的二级单位、三级单位以及近几年商品房的热潮,租房、购房居住的人口也日益增多,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管理范围大、管理人口多,情况复杂等难点。

  一是空挂户多。改制企业户口落到居委会;蓝印户口多;农村人口为方便子女上学将户口迁往居委会,又居住在农村,有户无人,情况不明,人员不知去向,计生工作无从抓起,育龄妇女信息难于掌握。

  二是流动人口登记、办证、验证、出生人口统计难。商品房有部分无物业管理,房屋售完,人住满(外来人购房),无人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没有建立协调机制,只管收物业费,不理计生工作;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大,一证管多证、综合治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唱了多年,尚未真正落实,工作仅靠计生部门来完成,没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房屋出租甚多,单位出租、改制企业闲房出租和居民出租都只管收钱,不管租房者是什么情况,也不配合计生部门的工作,有的甚至干预社区工作人员抓计生工作。公安部门在管理租房时也未将计划生育纳入管理范围。

  四是社区干部无执法证,工作难开展。如在清理流动人口和统计人口出生、政策外生育调查取证等时候,被工作对象要求出示证件,因没有证件,又没强行措施,多数人不配合反而横加阻拦或根本不理,社区干部显得无能为力。

  五是管理体制不顺,近几年中央、省、市、区驻塔单位计生工作划归社区管理后,各部门均未完全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也未启用月报告单,计生信息不完整,报表不准确、不及时;无固定的计生干部,今年这个管管,明年那个管管,业务根本不熟,没把计生工作当回事,安排了也不服从,有个别单位说“怎么下级管上级”,社区干部伤透了脑筋,用尽了心思想不出办法。

  六是社区居委会有微机的没联网,有的社区还没有微机,给计生工作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不适应社区发展的要求。(如重名查询等工作,专干只能靠打电话联系,既费财又费心。)

  七是社区工作经费难于保证。如会务费、宣传资料复印费(包括召开辖区单位开会,为辖区单位复印表格等)都是社区开支。社区计划生育经费没有财政保障。

  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公安、工商、城建、房管、卫生、计生部门的联合办公,真正形成联合行动、联合管理的格局,工商部门管好市场、管房部门管好物业小区、建设部门管好建设工地,公安部门管好流动人口,尽可能为社区减压;

  二是增加街办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及经费,区、街道按照分级负责着力解决人员经费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每个居委会配备不少于2名计生干部;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工作不留死角。

篇七:派出所工作存在不足

  

  王庭渊: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战斗实体,承担着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公安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机关的门面,是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声誉,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把派出所真正建设成战斗性实体”。为了加强公安派出所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精神,落实"7.31"会议精神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大练兵"活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大家共同商榷,更好地打造一支英勇善战、除暴安良、人民拥戴的队伍。

  一、当前派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部分派出所领导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精神状态欠佳,工作缺乏热情,缺乏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自我感觉良好,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研究,凭老经验老资本干工作;二是缺乏事业心.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意志消沉,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缺乏责任心。个别领导对上报的汇报材料和报批的案卷材料不审阅、不把关,有的格式不对,有的缺乏内容,还有语句不通。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大练兵”活动,我局也开了几次动员会,全体机关干警每天上午练半个小时队列,可是目前有些派出所把队列训练当"走过场",充分体现责任心不强,看不到当前大形势,何谈带一流的队伍!

  ㈡、个别派出所领导工作漂浮,沉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表面文章做的花哨,工作实效收之甚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种歪风:一是小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不少领导习惯于高高在上,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批文件,有的所领导连辖区的基本情况都搞不清楚.二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现实当中,好多单位喜欢摆花架子,华而不实,哗众取宠,习惯做表面文章,而工作成效却经不起检查。如对市局、分局安排的活动、布置的工作,板报、标语、决心书、学习园地等搞了一大堆,纯粹搞形式,一点实在的内容都没有。三是弄虚作假之风依然挥之不去。市局开展的"三实"活动正是针对这种歪风而开展的一项活动。但是,有些单位仍然摒弃不了这种歪风。为了标榜成绩,套取赞赏,不脚踏实地干工作,而是在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欺上瞒下。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能瞒则瞒。

  ㈢、队伍管理不规范,精神状态差,不同程度存在"稀拉松"现象,表现在:一是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虚设,不遵守,不执行,不检查,不落实,不追究;二是派出所建设只停留在表面,虽然花巨资装修了办公室,刷了围墙,建了花园,但人不精神,物不整洁,着装不规范,卫生死角多,精神状态差,内部管理不规范;三是不善于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不了解民警思想状况,民警所关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队伍没有朝气,缺乏战斗力。

  ㈣、工作缺乏"主心骨”,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一是强调了多次"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但工作重心还没有转移到防范及基层基础工作上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工作忙乱,缺乏条理,抓不到点子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全局观念,不能统筹安排;三是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缺乏前瞻性;

  ㈤、法治意识不强,仍有随意执法现象,没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

  众危难疾苦,该办的事就是不办,执法上不作为,伤害群众感情;二是违反程序办案,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

  (六)、警力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派出所工作。一是我局警力缺编20%,派出所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警力不足,人员不够,加班加点已经成为习惯,有些民警长期带病工作,积劳成疾;二是警力配置不科学,所领导和内勤占比例大,社区民警占比例较少,因而,民警到社区工作的时间根本达不到市局要求;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寄希望于"十六公"精神的落实,但区上财力紧张,经费问题仍未解决。

  (七)、体制不健全,非警活动多,工作压力大。一是街镇党委、政府经常增加非警活动,过去是”催粮要款、刮宫流产",现在是村民选举、单位征地、典礼活动、市容环卫、植树造林、领导检查作陪等;二是分局各科队工作安排上,不统筹、不协调,各自安排布置,有的工作安排重叠;三是自身造成的,如”四必"承诺中”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等三个方面,脱离了公安派出所自身的承受能力,"包揽天下”,盲目承诺,导致其它非警务活动多,承诺了,做起来又力不从心。剖析以上派出所工作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主观原因

  1、五个意识不强,①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始终坚持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导致观念落后,意志消沉,作风漂浮,治安状况差,为官一任不能保一方平安。②政治意识不强,没有终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有失误,如"3.20”事件,其教训是深刻的。③忧患意识不强,没有把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特殊困难、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战胜各种挑战上。没有做到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④群众意识不强,个别民警存有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不牢固,没有做到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⑤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认识不到位,观念未更新,不能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活动的开展,对新时期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需要更多的基层工作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深入探索,不学则退,不进则退。

  3、没有时代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停滞不前,认识不清,导致行动上的失误和偏差,就不能与时俱进,就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部分民警没有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从思想根本上没有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问题.

  客观原因

  1、派出所工作定位不准,例如在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方面,忽左忽右,造成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甚至荒废;2、公安保障不到位,各级领导对警力和经费问题都很重视,并想尽办法,但无能为力,直至现在问题都难以彻底解决;

  3、派出所领导及民警自身素质尚待提高,该干的事未干好,不该干的事却在干,如不顾派出所的能力,盲目承诺,包打天下,给派出所造成被动局面;

  针对以上提出的当前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以及存在的原因剖析,我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才能解决制约派出所工作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

  首先,继续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反复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在精读和学懂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十八公、全市十六公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像任长霞同志那样,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其次,要抓好派出所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懂法。因而必须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工作实际,学习公安常用的法律法规。当前,要特别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意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及《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再次,要学习先进派出所经验和先进民警事迹,推动派出所工作上新台阶,要学习枫桥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以及席王等先进派出所的经验。

  二、建一流班子

  1、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当前,派出所要突出抓好:一要选一个好所长,二要建一支好队伍,三要立一套好制度。制度建设,一定要实在、管用、能做到,不要搞形式主义。按照”选一个好所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高度重视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清正廉洁、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提拔到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的要求,对班子不团结、派出所问题多、长期无法改变面貌的进行调整。

  2、从我做起,提高素质,以身作则,当一个好所长,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好班子。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想全局、议全局、谋全局,努力做到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而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要毫不动摇地抓好”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四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贯彻落实;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切实把上述各项规定转化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动。

  1、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派出所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奖勤罚懒,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坚持从严治警,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钢性制约作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2、弘扬正气,严格管理。对遵纪守法,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民警要大张旗鼓的宣传,以弘扬正气;对违法乱纪,明知故犯的干警,要理直气壮地从严查处,对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民警从最基本、应知应会的东西学起,从最基本的技能练起,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调动民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扎实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

  4、从优待警。孙膑说过:"上下同欲者胜”,派出所领导要理解民警的苦衷,关心民警的疾苦,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限度解决民警的实际问题,与民警心心相印,息息相通,亲密无间,同甘

  共苦,在派出所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5、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目标,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昂扬向上,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彻底解决"稀拉松"问题。

  四、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完善管理

  1、明确当前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职责,以人口管理为重点,坚持现住地管理原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要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带领社区、驻村民警经常深入单位、村组,及时撤列管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掌握其现实表现,落实管理控制措施,注意现实表现,防止漏管失控。对暂住人口实行”分类管理,登记办证,交友共建,重点控制"。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户、中小旅社、娱乐场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同时要开展交友共建,体现服务,不能欺民扰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来有登记,去有去向,争取实现微机管理,网上查询。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主和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消除治安隐患。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以控制和减少辖区可防性、多发性案件为重点,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并认真做好对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

  3、积极实施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带动治安中心户长战略。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我区的37个社区警务室和1745名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已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在如何开展工作,为社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要在社区民警的行为规范、务实高效、服务管理、考核考评上做文章。

  4、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充分挖掘、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城市公安派出所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以社区警务协勤员为主体,社区各单位及居民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活动,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天候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在积极推行一村一警和驻村民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以治保会和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的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努力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和城市相对应的切合农村实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五、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长期以来,公安队伍一直存在着强调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强调破案的同时,注重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不够等问题.一些民警没有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因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标准,积极推出各种便民利民为民的新举措,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主旋律,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去服务,去执法,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群众服务,保一方平安。

  六、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㈠、规范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要树立规范警务活动的观念,慎用警力,将我们有限的警力完全投入到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杜绝一切滥用警力参加非警务活动的情况;合理确立派出所工作任务,千方百计为派出所减负降压,禁止向派出所下达罚款任务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真正解放我们的派出所民警,确保民警把主要精力、时间、经费用于防范和管理上,扎好篱笆墙,种好责任田.㈡、调齐配强派出所警力,进一步解决基层警力不足、超负荷运转的问题。今后新进民警要充实派出所,三年内派出所警力应占分局总警力50%以上。要保持派出所队伍的相对稳定,责任区民警一般应在责任区工作3年以上,确因王作需要调动的,要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先补充警力,再办理调动。本着”宁缺机关,不缺基层"的原则,千方百计帮助派出所解决实际困难.对于目前警力短缺、经费不足的困难,要积极

  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㈢、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基层派出所民警,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注重在基层年轻民警中发展新党员;高度重视在基层优秀民警中选拔年轻干部,及时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政策水平高的民警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㈣、积极改善装备,满足基层派出所的基本工作需要。要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要求,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的原则,将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中,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加大投入,分阶段解决派出所急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基本警务装备。派出所应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盲目效仿他人,大搞基本建设,追求奢侈享乐,只做表面文章。

  ㈤、以派出所等级化评定为契机,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派出所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以派出所等级评定为契机,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派出所值勤执法规范》等文件要求,将派出所警务工作、民警行为和装备配备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逐步实现派出所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派出所上等级.派出所工作关系公安工作的基础,只要我们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牢记三大政治使命,坚持立警为公,实现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派出所战斗力,努力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我们的派出所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灞桥经济腾飞创造最佳的弱势新群体――中国警察

  (不一定代表转文者的观点):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仅在2003年就有476名民警牺牲、6076名民警负伤,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

  擒凶拿恶,不畏牺牲

  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广大民警无所畏惧,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2003年8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张杰明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时,被持刀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刺成重伤.张杰明仍以顽强的毅力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殊死搏斗,并与战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而张杰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武汉市两名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身着警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依法对6名吸毒人员进行口头传唤时,遭到他们的围攻,他们捡起砖块朝民警的头部和眼部猛砸,几名女子也上来掐脖子、拳打脚踢。其中一女子用手机邀约其同伙。群众报警后,巡警和另一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控制住了事态,将两名男子押上警车。不料,警车开出不到200米远,遭到30余名不法分子袭击,他们将两吸毒嫌犯强行抢走,将民警们从警车内拉出,继续进行殴打,致使二民警头部面部多处受伤。武汉30多名吸毒男女疯狂袭警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其中参与袭警者很快就落入法网.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31名民警英勇牺牲在打击犯罪、擒凶追逃的第一线,有1078名民警光荣负伤.

  抢险救灾,舍生忘死

  在抢险救灾的战斗中,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广大民警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为保

  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凯歌。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发生特大火灾,94户412名群众被困。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广大官兵置生死于不顾,奋力扑救大火,将全部群众安全疏散撤离火场,确保了受灾群众无一伤亡,而20名公安消防官兵却为此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其中年纪最轻的只有18岁。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59名民警在抢险救灾中牺牲,有537人负伤.

  薪低任重,超负工作

  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民警少有休息。长年劳累,积劳成疾,也是导致我国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雁滩区18名警察管12万人口,造成一年内发生盗窃案600多起。而根据广州媒体披露,广州三元里派出所共有民警54人,面对的是4平方公里的辖区地盘,及20多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每个民警要面对3700多人!从1999年至今,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年龄平均不超过40岁。

  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的是警察的工资。对于警察的工资,社会上一般认为比较高,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比比十几年前警察的工资明显地提高。但是,一些民警私下谈到,不当警察是体会不到这份工资的不易,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了不少水。我们来一个横向比较,同是国家公务员,工商、税务、海关等垂直领导的国家机关,其公务员收入是警察的1.5至2倍。

  犯罪上升,百姓误解

  回头看看近二十年来,尽管在一两年之间,刑事案件发案数时上时下,但总的来说,发案数上呈现上升趋势。发案数居高不下,处于挨批地位的,首当其冲的是我们警察。我所在单位附近最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我在附近购物时,总听见老百姓在说,在这里都发生杀人案,那些警察干什么吃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形势下,中国的财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社会矛盾也日见激化,少数人铤而走险,但这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整个社会有关,警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国家工具,它不应当为社会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承认,打击不力有警察的因素所在,但其实这也是社会问题的一种,经费不足、警力不足、工作超负荷等等,是警察力不从心的主要因素。

  当前,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社会道德水准滑坡,各种丑恶现象使得人们抱着“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看客”心理,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义感、责任感淡化,挺身护法远未成为全社会的风气.当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妨碍公务,扰乱治安或行凶逞恶,抗拒逮捕时,警察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围观者却在“权衡得失”之后,明哲保身、自私苟安。这样,不仅仅是警察孤立无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援助,英雄“流血又流泪”,反而更加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与公民以休息权,国家相关法律给劳动者以休假的权益,《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当获得加班补助……据调查,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许多地方,民警加夜班一次补助不足10元,甚至一碗面条就可打发,更多的地方连一分钱都没有。至于补休,可有可没有,看你的革命觉悟,大部分民警在无报酬加班后仍都不好意思开口申请补休。关于年休假,问题更多,相当多地方公安机关领导会以工作繁忙、人力不足而婉拒民警的年休要求。

  在执法中,尽管各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合法权益应受保护,但近年来,民警在执法中无辜遭受群众的漫骂侮辱、人身伤害甚至是打击报复的事件屡见不鲜。

  前两年,浙江杭州市公安局成立警察权益保障部门,初闻甚喜,细想则忧,什么时候我们人民警察也受被保护对象了?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却使民警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受损,难免使英雄泪满襟呀!

  经费不足,设施短缺

  经费不足,是导致公安机关不少工作无力开展或开展不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警群关系不佳,社会影响不好的主要因素.

  2003年上半年,湖北通城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强奸杀人案时,面临经费不足的难题,局领导不得不出一下策,扣发全局民警三个月的工资,用于办案经费,待案件破获之后再设法筹款偿还。在全体刑警的努力也可以说是全局民警的“支持”下,案件得到在较短时间内破获,民警的工资终于可以在三个月后拿到。试想,如果案件在短时间内破获不了呢?

  在我国,为了破获案件,为了筹集经费,贷款办案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目前在广西,警力在5人以下的派出所达771个,其中有172个派出所无办公用房。有的派出所民警的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有的派出所民警甚至自己垫钱办案。

  据了解,许多地方公安机关经费来源的重要一项就是“罚款”后的提成收入。一位湖南某中等城市的巡警向记者透露他们必须完成罚没款的任务,一年在200多万,他都不明白他到底是警察还是在创收!他已经不明白警察的天职何在?没有罚没权力的警种也不甘落后,刑警可以改以人担保为以保证金担保,事后已种种理由拒退;其它警种不是越权查黄赌毒,就是暗办经济案件,插手经济纠纷。

  “执法产业化"最大的恶果是带来了“为钱办案、办案为钱”,最直接地导致了警群关系的紧张。

  负面报道,尤伤其心

  近几年来,关于警察的负面报道比比皆是,众媒体不甘落后地挖掘警界“丑事”。

  肃渭源县蒲川乡刘营村一怀有4个月身孕的女教师,竟被自己的丈夫连砍78斧,残忍杀害!但是当地派出所干警、司法局局长在现场目睹这一惨案,竟无人施救;某地公安机关将吸贩毒的母亲带走后,对其在家的3岁幼女不闻不问,致使小女孩饿死家中;湖北鄂州某派出所为抓获强奸犯罪嫌疑人,竟设计让被害人二次被奸。

  看了这些消息,我很痛心,一是我们公安机关确实存在民警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落后,二是我们的新闻媒体从此有了耸人听闻的看点和卖点。

  我们确实要感谢媒体,它的监督和曝光使我们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我们也恨媒体,过多的负面报道严重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民警需要新闻媒体多多报道任长霞、肖琳的事迹,需要它们多多看到民警的流血牺牲和受委

  屈。对于公安机关的不足,也要从正面的角度来正确引导舆论。

  “警察是纳税人的钱养活的,要求警察的服务是理所当然的,不带任何条件的。”观点我就很不赞同。的确纳税人的钱是用在了警察身上,但是警察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不论贫富。中国下岗职工、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流浪者、乞丐是没有缴税的,那警察就不为他们服务了?警察不仅仅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而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警察也和其他一样,要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个人的车船使用税……警察也是纳税人.何况,警察是以鲜血和生命来对服务社会和人民的,这还有几个政府部门是这样!

  中国警察就是这样的,流汗流泪流血牺牲,从生命权上讲他们是弱者;从经济待遇上讲,他们是弱者;从政治待遇上讲,人多职位少,干部待遇差,他们是弱者;工作繁重,休息时间少,他们是弱者;他们需要家人和群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从心理上讲,他们还是一群弱者。

  他们需要维权,他们需要减负,他们需要关爱!

  一旦警察沦落成弱势群体,法律还有尊严吗

  “110”的尴尬凸显社会公共服务的缺位--

  ”有困难,找警察”,这已成为人们的思维定式.无论任何地方,任何时段,只要遇上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群众第一反映就是拨打"110"向警察求助,似乎除此之外再无选择。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全国"110”报警服务接到的电话中,属于求助性质的非警务就占到了近七层,在北京,这个数字甚至高达90%。

  即使没有这样的统计数字,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110"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求助热线,相当一部分警力在”为民服务"的承诺下,游弋于法定义务与社会道德义务之间,从事大量的非警务活动。精力分散、警力”流失”的必然结果是,”有难必帮”往往力不从心,"快速反应”又因兼顾其它而受到干扰。”帮别人种地,却荒了自己的责任田”,这就是”110”目前面临的尴尬境地。

  公安机关的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在社会治安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这种有限的资源既不能被故意占用,也不容许任何人去滥用。什么是"为民服务”?依法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就是公安机关最好的为民服务.在一个有序的社会里,该管治安的就管好治安,该搞服务的就搞好服务,"鸡司晨,猫司鼠”,各司其职,才能充分体现社会资源合理分配的效率原则。

  让"110"从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中"抽身”,这是当前治安形势的需要,也是社会分工的必然。据悉,深圳市目前正在着手筹划整合”110",欲将"119"、”122"纳入整合后的"110"指挥中心,并对"110”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这意味着,”有困难找警察"这个固有的概念,将会逐步从我们的思维中淡出.

  这就有了新的问题:”110”退出后,这个空白谁来填补?群众遇上急事难事,今后又向谁去求救?

  或许,这些都不应该成其为问题。在我们居住的城市里,上至政府的职能部门,下至社区居委会、小区管委会,有一套完整的社会服务体系,其功能涵盖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但是,尽管这些部门不乏系统的便民措施,也有公之于众的便民热线,更有庞杂的工作人员,但他们的工作效率能不能做到让群众满意,能不能真正起到”为民排忧、为民解难”的作用,群众有事舍近求远去劳驾"110”,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些以”服务社区、服务市民”为宗旨的部门、机构,能不能像”110”那样向群众作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庄严承诺?能不能叫响”有困难找我"的口号并用行动去努力实践?这是群众最关心的事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110”的尴尬,触及的是管理层的神经.新的矛盾出现,必将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使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健康有效的运转起来。从这个层面上看,”110"淡出”服务”,或许是件好事。

  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是公安工作目前处于被动的主要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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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制服,头戴警徽的人民警察英武的良好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现在究竟还有多少?警民携手,围歼罪犯的生动场面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还有多少?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鱼水关系究竟还有多深?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天天密切了还是疏

  远了?其答案是越来越少、越来越远。而警察工作越来越难做,基层警务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毫不夸张的说,公安工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这种困境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可以肯定的说,这一切又是我们自身造成的。是多年我们内部大搞形式主义和不兴实事求是的作风所带来的严重恶果。

  先谈形式主义:

  一定的形式反映一定的内容,必要的形式是应该的,比如说: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警察讲究警容仪表和举止;注重礼节礼貌、接人待物;搞好内务、环境卫生,这些是一个人和一个单位基本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过多的形式主义又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作风,带坏了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的风气,而这种作风由老民警向新民警,由上级向下级再向基层一代一代地滚雪球似的传输,导致了讲排场,讲形式,听汇报,摆架子,内部之间互相扯皮等诸多事情的发生。仅举几例说明:

  1、各种节假日前的大清查有没有必要?究竟是为了社会治安清理藏污纳垢,打击刑事犯罪,使老百姓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假日,还是图形式,走过场,向上级买好卖乖图应付。据我所知,老百姓认为这是严重的扰民。历年来节假日前的大清查都要发一张表,填写各单位清查的战果,抓了多少人,捕了多少人,教了多少人,破了多少案,端掉了多少违法场所,这些数据是有几样是真实的.试想,上级领导坐在指挥室里,说一声我命令全x民警立即出击,二十分钟不到,电视屏幕里立即打出上述数据,稍有点公安业务和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天大的笑话,连运用基本法律程序的时间都不够,哪会出那么大的战果?而这种做法,又被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效仿,甚至效仿到派出所和责任段。大量的警力、财力和物力换来的仅仅是老百姓的唾骂。抓坏人,不同于部队攻山头,时间一到,万炮齐轰,山头就算拿下来了,而坏人脸上是没有刻字的,怎么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抓到一车一车的坏人,如果真是那样,那不成了坏人多于好人,那我们这些人民公安平时又是怎么工作的。记得我在蔡家庙派出所任所长时,大清查当晚没有抓到人,就根据领导指示到看守所将已批准劳教的五名劳教人员带到所上,为其宣布劳教决定并进行录像上报。刚宣布完时,一劳教人员对我讲:”所长,劳教决定需要宣布多少次,都已经给我宣布五次了。"这种劳而无功、得不偿失的所谓大清查应当废止,而应该把这些工作放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如果这样将得到”两个效益"的双丰收,而不至于劳而无功、劳民伤财。

  2、关于"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对民警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是无可非议的,完全必要的。但是,应当说"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是教育活动的极端.人民警察既然是一个行政和刑事的执法机构,执行的是《人民警察法》,就应该严格地按照该法行事,而不应该在《人民警察法》外,弄一些绳索来束缚自己,而这种束缚往往是对人民的利益和正义的放弃。不做事当然不会出事(这并不是为做事而犯错误的人开脱)。公安机关一些永远的评论家,他们只会拿着放大镜观察别人而不做事,那当然工作当中永远不会出事,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工作过或象样工作过,至少没有在刀光剑影的对敌工作第一线工作过,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他们这些评论家不是工作的参与者,当然不会末位.”三项教育”所搞的末位淘汰就是要在一个大单位找一个小单位、在一个小单位找一个人进行淘汰。试问一个很先进的单位或者工作很好的单位既乎是有这样那样小毛病的民警,而在一个中进或后进单位,还应该是较好的同志,而这位同志就应该淘汰吗?我认为对有一些这样那样小毛病的同志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着力于进步和提高,而不应该甩出队伍。就象当年红军长征一样,互相搀扶爬过雪山,直到胜利。当然,对那些不适宜做公安工作的人,应该根据《人民警察法》打通进出关,而不应用末位淘汰,因为《人民警察法》上还没有"末尾淘汰”这个字眼。再谈分离学习。对分离学习,上级尽管用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词语进行解释,但基层民警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带惩罚性质的侮辱人格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思想,搞乱了阵线,在内部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就连外边的老百姓都说你们警察队伍在搞"文化大革命”。记得文革时期,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党95%的干部是好干部,95%的群众是好群众。"当时全国上下党政军大抓两个5%(即5%的坏干部和5%的坏群众),全国大乱。我们党已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作了《关于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的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从胜利走向胜利,就是因为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是其他政党所不及的.无独有偶,公安内部居然在改革开放、文明进步的今天还要对15%的人进行分离学习,与文革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做法严重挫伤了分离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据我所知,有些单位安排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分离学习,美其名曰增强业务知识;有些单位安排老同志分离学习,其理由是你干不了多久了,背个黑锅没关系;一些单位用抓阄的方式确定学习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单位把升衔学习的同志直接转到分离班学习。由于这种”学习"内部搁不平以后,又采取补助钱的方式来平衡这些学习人员的心理.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究竟是提高了队伍素质,还是淡化了公安内部的凝聚力。据有关人士讲,在分离学习中,全国的公安干警受此伤害的大有人在,就连我分局一位同志,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分离学习打击而大小便失禁,住院数日,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在这件事上上海市公安局就做得很好,值得全国公安机关学习。应该说他们是实事求是的典范。

  3、形式主义来源于上级。十余年来,公安机关搞了大量的形式主义,从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到达标创优,再到三项教育,应该说形式主义的东西贯穿了始终.当然,形式主义不仅是公安机关,在其他党政机关也很突出,但应该说公安机关是搞形式主义的高手.比如说,在迎接正规化检查时要写什么标语,写多少标语都要规定.上级检查组一到,所有民警必须列队欢迎并由所长报告。有的所全所一共两三人,所长一报告后,只剩两人列队鼓掌欢迎,而检查组二三十人,显得极不协调,惹得在场百姓哄堂大笑,就连检查组的同志也哭笑不得,这种形式必要吗?再比如说,要求签定某种责任状,请地方党政领导参加,中层干部向上级递交责任状,而两三个人的派出所也要求按此办理,请来乡镇领导坐满主席台,而由两三个民警向所长交责任状.这种啼笑皆非的形式还是少些好。能否根据自己的实际做一些行之有效的事,会事半功倍。能否派出所围着当地治安形势转而不应围着上边不切实际的形式转.另外公安机关在内部称谓上能否贴近民警,现在各级领导爱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们中层干部如何如何"言外之意我是高层干部。干部有上下级之分这谁都清楚,下级服从上级是组织原则,但我们又应该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成天把自己的职务放在心上,挂在嘴上,人为的把干部分为高中低听起来总觉得政治上和人格上的低下(因为我们在对老百姓说话的时候用词都特别严谨,更何况是内部同志),这些提法中央、省、市合适再往下走就显得很有距离感。甚至有些科队所的领导也讲”中层干部”(指警、探长),那民警算什么?算哪一层?由于这些看似小事的错误观念的指导,个别领导不与民警交流,还堂而皇之一级管一级(只能与警、探长交流)。我认为应当取消这些类似人为的台阶和屏障,消除领导与民警的隔阂,增强平等观念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我们这只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谐的工作环境,舒畅的工作心情比发奖金都能够凝聚人心。团结、和谐是力量之源泉。

  再谈不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学风,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我们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标志。但近年来,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公安机关丢失怠尽,而这种顽症的愈演愈烈,将对我们的事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仅举几例说明:

  1、口号上的不实事求是。多年来,公安机关要求破案提高百分之几十,发案降低百分之几十.由此推算,发破案两项所加至少百分之二十以上,几年以后,国内没有刑事案件,公安局干什么?还要公安局干什么?据我所知,世界上有没有军队的国家,而没有没有警察的国家。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没有警察,岂不成了人类奇迹。而这些口号的提出和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一个一般警察所能够做到的吗?而能做到这些的领导,不就是想讨得上级领导的欢心。想出政绩吗?而这些人一旦做了领导以后,那又将是什么局面呢?据我所知,为了达到这两个百分之几,有的地方不如实立案,有的民警办假案陷害好人而锒铛入狱,6.21事件也算是一个例子(如果没有强戒指标,城关所会违反管辖权限办案吗?)这些人想这样做吗?其实他们都是不实事求是的牺牲品,何其惨痛!

  2、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的不实事求是。上级公安机关早就明令禁止定不切合实际的各种指标,但一些公安机关仍然是我行我素。打击卖淫嫖娼怎么能下指标,那必然会使一些违反道德规范的人受法律制裁;下罚没指标,对吸毒人员而言,必然导致重罚轻处,借钱罚款后又作案还借款,如此恶性循环,怎么能搞好一方治安。更为可笑的是,前几年的目标考核规定:得一封感谢信加多少分、得一面锦旗加多少分.这就导致很多单位找人给自己写感谢信,自己给自己写感谢信;找单位给自己单位做锦旗,自己给自己做锦旗。一夜之间,得到几百封感谢信,几十面锦旗。严格地说,这些单位的同志和领导也不想这样做,这是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作风*他们这样做,因为你不做你就会落后,你就会挨板子。

  3、用人制度上的不实事求是。在用人上,公安机关提倡德才兼备,但这只是口号,没有把那些年轻、工作踏实、业务过硬的老实人用上,从各级机关近年提拔的人来看,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想出政绩、成天围着领导汇报的人提拔得很多,而那些工作踏实的人被认为是不会讲话(指不会讲大话、不会汇报)的人,而长期得不到重用.我认为,有德有才的人应当重用,有德无才的人可以培养,无德无才或有才无德的人决不能重用。对那些只会汇报,成天围着领导转的人建议领导多加提防,要弄清他为什么想当官,是拿当官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或是其他?

  4、思维上的不实事求是。现在,各级公安机关都在提倡新思维、新举措,出台新政策,这些想法固然很好,但我认为任何一种规定、规矩、举措都应该有一定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而不应该朝令夕改,今天否定昨天的,明天又有新举措、新点子否定今天的,只能说我们自己还不成熟。其实我们的很多新举措都是翻过来豆腐一碗,翻过去一碗豆腐,没有任何的实在意义。公安机关应该围绕打击和防范这两个永恒的主题做文章,而不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便民利民服务上,便民利民服务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同志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是有十分意义的.我们不应该挖空心思地搞新举措,想新点子,为典型而典型、为出名而出名,而放弃我们的主责。

  我们公安机关应该人人讲政治,但不应该人人成为政策研究员,而应该成为实打实的实干家。我相信,通过踏实的工作,通过彻底摒弃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的作风,我们一定会走出现实生活的困境,得到老百姓真心实意的爱戴和拥护。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警民鱼水关系就在明天。那种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亲如弟兄的上下级关系就在明天。

  关于警察形象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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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柳

  青

  梅

  【内容提要】文章通过对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进行分析,阐述了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就必须双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爱、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改善警民关系,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本文拟就警察形象问题作一探讨。

  一、警察形象的含义及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

  何为警察形象?形象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而警察形象则是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总体评价.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民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大使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2、日常执法工作不尽人意.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大众的需求产生较大的距离,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二是部分民警执法不够规范,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三是公安宣传工作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治警不严,惩处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二)来自群众方面的因素。

  1、期望过高,失望越大。相当一部分群众把民警当作"神"而不是当作"人"来看,他们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认识偏颇,混淆视听。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甚至鄙夷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认知有限,造成误解。由于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对刑法等实体法有所了解,而对

  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人犯”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一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其他部门一遇上难办的事就让警察去管,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从而损害警察形象;二是非警务活动过多,损害警民关系,影响民警的执法形象。

  2、鱼目混珠,损害形象。六、七十年代,穿制服、戴大盖帽的行政执法者唯有公安一家,在老百姓眼里公安机关就是"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着绝对权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交通、财税、城管、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3、保障不力,经费不足.首先,因公安经费保障不足,使正常工作无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的文明执法形象。其次,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战役过多,超负荷工作,而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二、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与群众间最主要的沟通桥梁。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扮演着党委政府的公共关系人员的角色。公安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建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

  (一)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在新时期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公安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可能完成任务.只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才能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合格人才,才能从容应对并正确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深入贯彻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与其一脉相承。通过形象建设,人民警察可以更好地为民、爱民,让人民满意。

  (三)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警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警察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因此,只有良好的警察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四)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树立新形势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不断促进警察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实现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人民警察形象,在经常沟通与交流中达到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从而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使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三、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

  警察形象应是人民公仆形象,让人民满意的形象。因此,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就是提高全体民警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树立起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严格执法的文明形象、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和安于淡泊的廉洁形象。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形象在群众中不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说到底,一个部门的形象是自己树立的,警察形象的好坏不是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是警察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因为,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素质决定的。因此,要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最重要的是练好”内功",在提高素质上花气力,着重提高警察自身素质和管好警察自己。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五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入世之后,政府的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

  的多元职能的公安机关。民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让群众满意。二是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三是"诚信"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即诚心为善并付诸实践,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任,这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也是我国加入WTO后的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机关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四是法律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追求平等、尊重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五是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影响环境,所以有人说:"形象重于生命”.”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警容风纪是警察形象和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警察风貌的窗口.人民警察讲究礼仪,保持严整的警容,目的在于展示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做到举止文明,令行禁止,朝气蓬勃,雷厉风行,在行为举止方面显示出人民警察的威严,把他们铸造成新时代人民卫士.二要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只有通过多种形式的严格培训,有效提高民警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才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改善执法形象。为此,要努力提高队伍的科技水平、执法水平、行政管理水平和口才交际能力.三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使民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保持队伍纯洁。要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制度,增

  强广大民警竞争和危机意识,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民警的岗位责任感和荣辱感,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树立人民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要以"治长”为重点,以”从严"为核心,建立健全从严管理队伍的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理并举,对民警实行"严治、严管、严教、严查”,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用人制度,严把"进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从源头上把住进人关,大力清理不合格人员,下大力气治理和解决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问题,并将其与"治警打假”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队伍纯洁。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警察形象。解决经费保障,让警察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的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社会安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意义重大.

  4、提高公安工作绩效,努力创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社会稳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繁荣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稳定第一的思想,把维护稳定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格治安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这是树立人民警察社会形象的基本要求。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警务公开是把为人民服务承诺落在实处,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增加了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二)外树形象。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要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除了警察自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提高警察的影响力。外树形象,简单地说,就是运用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展示现代人民警察新形象,即提高警察组织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更多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一是要与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聘请的党风警风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二是要经常与纪委、监察、信访等部门保持联系,与基层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征询意见;三是要加强与民间社团的联系,邀请他们前来参观、座谈,获取他们的支持;四是要深入社区、农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请人民监督员、设立民警违纪举报投诉电话,邀请舆论监督等形式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

  督作用,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

  2、利用新闻媒介,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新闻媒介主要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大众传播工具。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宣传公安工作。一是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既要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三是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民警、信赖公安民警。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曝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六要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如设立警民论坛,征集交流话题,搭建警民心与心沟通的桥梁,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察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3、要建立形象危机处理机制。公安机关应建立起形象危机处理机制,指定专人,保持与各种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和分析新闻媒体和网站关于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发现危机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对于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安负面报道,要及时沟通情况,尽快调查处理,并主动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协调,表明公安机关对问题的态度和处理的决心;对于经调查属实的报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处理结果,消除负面影响;对于经调查不属实的报道,迅速通过新闻媒体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防止负面炒作。

  总之,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警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理解中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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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民警因公伤亡逐年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专家认为,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警力不足,工作量大是主要原因。

  我国公安民警死伤率与其他国家相比也偏高.2001年我国有450多位民警牺牲,而日本2001年全国警察共因公死亡2人,伤3人.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是万分之十一。在城市,警力与城市人口的比例西方国家平均是1∶300,而我国一些地方是1∶1250。因为人口流动量的增加,违法犯罪突出,犯罪分子穷凶极恶,使得民警们在与之斗智斗勇中伤亡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警力不足也严重影响到基层民警的健康和休息。据统计,2001年在牺牲的458位民警中因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共有148人,占全年牺牲民警总数的33.4%。警力不足威胁民警健康

  记者了解到,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则违法。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民警少有休息。长年劳累,积劳成疾,也是导致我国警察伤亡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雁滩区18名警察管12万人口,造成一年内发生盗窃案600多起。而根据广州媒体披露,广州三元里派出所共有民警54人,面对的是4平方公里的辖区地盘,及20多万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每个民警要面对3700多人!从1999年至今,广州市共有28名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病逝,年龄平均不超过40岁。重压下的北京民警

  记者了解到,随着北京市奥运建设的迅猛发展,在北京部分地区也出现了警力不足的情况,特别在北京区县新建的大型社区增加,和外来人口的集中造成了辖区内的人口密度迅速增大,而以前为郊区县配置的警力明显出现紧张的情况。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警察的工作也更加繁重。

  在北京举行的各项活动的保卫工作任务繁重。北京作为国家的心脏,各类群众活动、公益活动较多,比如元宵、中秋和春节庙会等节日,这些活动都需要民警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比如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北京展览馆等举行的各种歌星演唱会,所在辖区就必须抽调足够警力保卫。而抽调去保卫的民警,其他工作必须暂时停下。对于特别的日子里,通常几个重要场所都有演唱会,该区的民警几乎全部上岗执勤.

  从去年到今天,北京市为了“严打”和重大会议安全,进行了各种集中统一清查及专项行动。北京市去年组织了10多次全市性的统一清查行动,各区公安分局之间还有专项联合行动,而区分局及基层派出所根据辖地实际情况还开展各类打击行动。一个基层民警每月参与多次这样的行动,而且这样的行动大多数在晚上进行。

  作为一个基层民警除了正常工作外,还有日常的处警、社会面巡逻等。而对于基层民警来说值班或通宵值班现象十分普遍。每名警察每周值班2天,每次是整整24小时,在这24小时内他必须呆在工作岗位上留守备勤,以应付突发事件。而大多数时候,值了24小时班后的民警,第二天一般最多睡三四个小时,就接着干工作了.

  而“110”报警电话任务繁重,对于各地警方都是一个严重的困扰。在北京一些城乡结合部的派出所,值班民警曾创下一天处理18起“110"的纪录.而“110”接获的非警务电话占很大一部分。每次接警都必须派两名民警前去处理,按照承诺,民警一般几分钟内肯定到达现场。对于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的,民警只能控制现场,等有关部门来处理。但是,对于很多民警来说更大困扰是一些非警务的报警电话。

  民警告诉记者,现在汽车在路上没有油了,打“110”让警察解决,而“夫妻吵架,被关在门外,请民警来做说明工作",“忘带钥匙,请民警开门”这样的事情不可胜数.

  记者在北京市“110"指挥中心采访时,发现在春节除夕夜12点左右,在北京各区居民因为自来水管爆裂,拨打“110”要求民警解决的就有四五起。而北京东城区的巡警告诉记者,在去年平安夜,他在王府井地区执勤,在午夜以后,他最大的工作是为那些回不了家的少男少女们拦出租车,替他们跟“的哥”们协调,确保这些青年人能坐上车。低薪造成

  生活压力

  1999年,中国前卫体协对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接受调查者为北京、辽宁两地公安民警共1.5887万人.调查结果显示:民警患病率高达86%,其中45岁以下年龄段民警群体身体健康状况差且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据分析,造成此状况的原因包括:大多数公安民警在工作上自我要求高、压力大,长期处于紧张疲劳状态,导致机体功能紊乱、营养结构失衡等。

  和繁重的工作不成正比的是警察的工资。对于警察的工资,社会上一般认为比较高,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比比十几年前警察的工资明显地提高.但是,一些民警私下谈到,不当警察是体会不到这份工资的不易,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了不少水。同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警察的工资收入已远远落在军队的后面,按规定,部队的工资应比公安人员高5%。可是,近两年来,这种正常的距离拉大了。1997年之后,部队两次调资,以团职为例,增加收入400元左右。公安机关却基本没有增长。

  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目前在广西,警力在5人以下的派出所达771个,其中有172个派出所无办公用房。有的派出所民警的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有的派出所民警甚至自己垫钱办案。法律、保险、爱心支援警察

  对于这些情况,有识之士认为应该松绑减负、让基层民警得到休息。基层一线民警的负担过重,一年到头,疲于奔命,不得喘息。警察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警,同时,也是有家有业的自然人。父母需要关爱,妻子渴望体谅,子女需要培养,他们自己也应该适度休息以保证健康。应该尽量减轻他们的负担,让警察能真正地休息一下。

  而面对警察伤亡人数逐年增加,公安部应建议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对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人身安全予以特殊保护,对敢于恣意行凶、报复伤害警察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重惩,加重犯罪分子的负罪心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关司法部门应该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利用现有的法律对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予以惩处,为重塑我国社会传统道德形象、矫正社会公德观念做积极努力.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警察对防卫手段不熟悉,不敢用枪支进行合理防卫,以致被罪犯所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辛酸的故事。所以在法律或法规上应该更准确地规定警察实施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范围、运作方式、防卫限度等内容。以便警察在犯罪分子危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时,敢于和善于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

  同时,中国警察学会应该开拓对警察被害立法补偿研究,在我国现有抚恤政策的基础上,为制订更为合理的警察被害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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