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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时间:2022-05-20 19:0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3篇

【篇一】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低碳烃类化合物的混合物,音其来源和制造工艺的不同,其所含的成分也不尽相同,主要成分有:丙烷(C3H8)、丙烯(C3H6)、丁烷(C4H10)、丁烯(C4H8)及少量的乙烯(C2H4)、戊烷(C5H12)等,这些碳氢化合物常温常压下呈气态,而当压力升高或温度降低时,又很容易转化为液态,具有气体和液体的性质,因此,习惯上称之为液化石油气。根据《液化石油气标准》(GB11174-1997)规定:为确保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要求液化石油气具有特殊臭味。必要时加入硫醇、硫醚等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加入量不得超过0.001%(m/m)。

1、液化石油气气态时的特点

(1)比重比空气大1.5~2.0倍,在大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洼地区流动;

(2)着火温度约为430~460℃,比其它燃气低;

(3)爆炸极限较窄,约为1.5%~9.5%;

(4)热值高;

(5)当温度低于露点温度或压力增加时,会出现凝液;

(6)液化石油气的蒸汽压力较大,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

2、液化石油气液态时的特点

(1)体积膨胀系数比汽油、煤油的大,约为水的16倍;

(2)比重约为水的一半。

3、液化石油气的危险性分析

(1)易燃易爆性

评定气体物质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主要标志是爆炸浓度下限和自燃点。爆炸浓度下限和自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液化石油气的爆炸爆炸下限仅为1.5%,一旦泄漏很容易在空气中达到这个浓度,即使是少量的泄漏,由于液化石油气的比重比空气大,也会在低洼处汇集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仍有爆炸的危险。液化石油气的自燃点约为430~460℃,最小点火能量仅为0.3mJ,极易自燃或被引燃。

(2)膨胀性

液化石油气具有热胀能缩的性质,受热膨胀系数极大,约相大于水的10~16倍。

(3)汽化与扩散性

液化石油气在常温下易汽化,但气态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不易扩散,这与它的比重有关。

液化石油气主要组分在液态时的沸点很低,在常温常压下都是气态,储存在钢瓶(贮罐、槽车)中的液化石油气一旦泄漏出来,在常温常压下就会迅速由液体汽化为气体,体积扩大约250~300倍。液化石油气主要组分在气态时的比重比空气重,约为空气的1.5~2.0倍,所以气态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不易扩散。

(4)带电性

液化石油气是不导电的绝缘体,当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流动,或在运输中摇晃,以及从容器、设备、管道或破裂处喷出时,与管壁、容器、管口和破损处摩擦,都能产生静电。实践证明,液化石油气中含的杂质成分越多、喷速越高或流速越快、流量越大、流程越长,产生的静电荷就越多。当静电电压达350~450V时产生的火花放电就能引起液体蒸汽燃烧爆炸;
而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流动时一般能产生9000V以上静电电压,其放电火花足以引起液化石油气气体燃烧爆炸。

(5)腐蚀性

由于原油中含有硫化物,所以液化石油气中含有少量的硫化氢等硫化物,GB11174-1997规定总硫含量≦343mg/m3。这些硫化物对储存容器内壁有腐蚀作用,在液化石油气含有水分的情况下,硫化氢等硫化物对容器内壁的腐蚀会进一步加重。

【篇二】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合同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瓶装供气方式。

(二)供气质量
  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
人工煤气GB13612;
液化气GBlll74标准。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
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用燃气的计量: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

2.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
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
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
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
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供气方(签字、盖章) 用气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XX镇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2019〕174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这一主线,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环,我镇领导高度重视。9月23日上午,平潭镇召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题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要积极推进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国庆期间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做好救援队伍日常演练和应急资源准备。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全力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行动落实,认真检查

我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我镇瓶装液化石油燃气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站其是否持有效证件;
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
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等情况;
燃气站消防安全设备有无配齐及员工能否正确使用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都责令负责人现场整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宣传。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黑气”销售点,我镇六家液化石油气门市基本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工作,我办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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