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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7篇)

时间:2023-05-03 08:45:04 浏览量:

篇一: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乡镇纪委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乡镇纪委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XX市辖5个县(区)、6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在今年换届工作中,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化,纪检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有效促进执纪审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初核工作方面,全市56个乡镇纪委初核问题线索138件,占县区纪委初核问题线索数的27%,90%以上的乡镇纪委开展了问题线索初核工作,其中原州区乡镇纪委初核47件、西吉县乡镇纪委初核32件、隆德县乡镇纪委初核15件、泾源县乡镇纪委初核13件;XX县乡镇纪委初核31件;在立案调查方面,全市31个乡镇纪委开展了立案调查工作,有的乡镇纪委立案调查3件以上,占乡镇总数的50%,共立案调查53件,占县(区)立案案件总数的27%。其中原州区6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数55%,立案调查10件;西吉县10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数53%,立案调查14件;隆德县3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数23%,立案调查3件;泾源县3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数43%,立案调查6件;XX县9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数75%,立案调查20件。

  据分析,2018年,全市仅15个乡镇纪委有立案案件,占乡镇总数的24%。今年与去年相比,开展了立案调查工作的乡镇纪委增加一倍之多,所占乡镇纪委比例提高了26个百分点。但是与其他市相比,我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年的全区纪律审查互查互评工作中,全市5个县区中,只有XX县70%以上的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基本达到了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其它4个县区

  均没有达到标准要求,且有的县区只有不到30%的乡镇纪委开展了立案调查工作,可以说是差距比较大。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乡镇纪检队伍力量十分薄弱。在今年换届前,全市的4个县区乡镇纪委书记均由乡镇人武部部长、副乡镇长等人员兼任,乡镇纪委委员由站所负责人、办公室人员兼任,没有专职人员,一人多用问题严重,其精力难以集中到纪委工作上来。今年9月份,全市各乡镇换届后配齐了专职纪委书记,首次实现了65个乡镇(包括3个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专职化,有的乡镇还配备了1名专职纪委委员,但大部分纪委委员仍然是兼职。这些乡镇纪检干部大部分刚开始接触纪检工作,对纪律审查、财务、党纪党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对执纪审查程序、文书书写方法不懂,在具体执纪审查中显得无从下手。

  (二)问题线索来源单一数量少。从XX市各县区多年的情况来看,原州区、西吉县、XX县的信访量较大,泾源县和隆德县的信访量较少,就今年而言,泾源县纪委受理信访量包括巡视组转的信件只有37件,隆德县纪委受理信访量30件。从乡镇纪委来看,零上访的乡镇约占20%以上,大部分乡镇信访量只有二、三件,超过10件的很少。而乡镇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大多数是上级转办件,直接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数量少,来源较单一。由于一些群众“信上”不“信下”,潜意识认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往往走过场、敷衍塞责,不会查实质性问题,对乡镇纪委信任不够,投诉举报往往到县区或市上、甚至到区纪委反应问题,而且大部分群众到乡镇都是口头询问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政策性问题,还有反映乡村干部态度不好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线索,有些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等,导致其成案率不高。

  (三)县区纪委往往代替乡镇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今年,全市立案案件224件,其中涉及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干部立案案件125件,占立案案件总数的56%,接近六成。从执纪审查的主体看,这些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绝大部分由县区纪委直接进行了初核、立案调查,乡镇纪委参与的比较少,直接核查的极少。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乡镇纪委人员以兼职为主,执纪审查力量极其薄弱,甚至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只知道自己担任纪委书记,却不清楚自己的职责,未能正常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致使乡镇纪委没地位,威信不高,迫使县区纪委投入大量精力,直接组织查办了最基层党员的问题线索。

  (四)乡镇纪委未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乡镇纪委书记受兼职的影响,往往对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重视不够,甚至有的不知道自己姓“纪”,喜欢干乡镇的一些中心工作,种了别人的田,慌了自己的地。有的乡镇纪委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及时,追究不到位,甚至有的存在不敢查、不愿查的思想,使监督执纪问责停留在制度和文件上,而未落实到行动中。

  (五)乡镇党委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一些乡镇党委书记未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自己应履行的责任不清,一方面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仍然给纪委书记分一些封山禁牧等工作;另一方面认为执纪审查是纪委的事,有时对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搞“情有可原”的“变相处理”,对乡镇

  纪委执纪审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加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主要举措

  XX市纪委以全市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化为契机,遵照自治区纪委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统一要求,采取如下有效举措,有力推进我市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业务培训学习,夯实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基础。全力组织全市所有乡镇纪委书记放下手中工作,专心致志参加了自治区纪委举办的全区县乡纪委书记培训班。市纪委将于12月21日至23日,举办全市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历时3天时间,对65个乡镇、街道办纪委书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督促他们理解掌握执纪审查基本知识。在今后的执纪审查工作中,市、县(区)纪委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采取领办、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乡镇纪委书记执纪审查业务水平和技能。

  (二)创新制度机制,注重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要求,县区纪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协作片区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以协作片区为基本单位,整合办案力量,强力促进乡镇纪委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XX市研究制定《关于切实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通知》,将以市委文件下发执行,力促乡镇纪委回归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强力促进乡镇纪委“三转”。XX市纪委将制定下发《关于XX市消除乡镇纪委执纪审查“零立案”的通知》,明确了目标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划清了相关责任,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力争于2018年底消除乡镇纪委执纪审查“零立案”现象。

  (三)严格执行“两为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切实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乡镇纪委受县区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但以县区纪委领导为主,尤其是执纪审查工作要以县区纪委领导为主。县区纪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两为主”,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督促乡镇党组织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积极为乡镇纪委“三转”提供有力支撑,强力促进乡镇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四)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进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市纪委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XX市县乡三级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把乡镇纪委零立案作为市、县(区)纪委班子成员包抓工作重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各县(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情况每季度一督查,点名公开通报有关问题,采取约谈等措施,强力推进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全面开展。

篇二: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过程中还存在明显不足,必须牢牢抓住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改革稳步进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随着我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效。国有企业作为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支柱,点多面广、战线长、人员成分复杂,这都是政治监督的难点。在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压实各责任主体自身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结合近些年发生的案件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出现贪腐情况,与领导干部缺少管制力度有着直接关系,势必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质量,也会给党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要想继续引导国民经济取得长效发展,实现自身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前进。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天津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工作要求,聚焦企业主业主责,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同向发力,督促企业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精准监督聚焦不够,监督合力尚未有效形成。一是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招法不多、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对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不够了解,造成“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无法精准发现被监督单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工作协同性不强,没有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特长,形成监督合力,在共享监督资源方面存在壁垒。三是问题靶标没有树牢。在日常监督和案件核查方面缺乏火眼金睛,不能敏锐地发现问题,仅仅习惯于基层检查、列席监督、谈话函询等几种固定监督手段,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打了折扣;有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过分依赖信访举报等渠道,甚至出现离开信访举报就不会监督的现象,分析问题不够透彻,解决问题没有招法。

  2.自身本领欠缺,“四种形态”运用不当。一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现象,不会、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能做到在新时代运用新思想发现新问题,“只要眼中有监督,监督就无处不在”的理念树立不牢固。企业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有待提升,导致监督实效打折扣,难以识别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漏洞,无法做到事前预警、堵塞漏洞,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对于“四种形态”界限范围掌握不清,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对号入座,弱化了监督执纪应有的震慑力,没有真正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3.创新意识不足,监督手段单一。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越来越隐蔽化、智能化。一是少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仍然墨守成规,在监督方式上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监督手段缺乏创新。二是对企业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招投标、公车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监督不充分。不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感到茫然,找不到有效的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的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一是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长期性、综合性和基础性特质,正确看待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组织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职责

  定位,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形势及工作任务,整体谋划、精准推进监督工作。二是抓好日常监督同时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督查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

  2.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一是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梳理形成“监督工作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时需把握的关键点,为监督工作提供遵循。二是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梳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计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涉法涉诉案件、信访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寻找监督切入点,增强监督针对性,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提高综合能力,强化精准监督。一是进一步把准职责定位,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法规、精准有效监督的能力水平,确保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聚压、力量向监督聚合。二是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按照监督工作清单,重点采取调研式监督,综合运用其他监督方式,聚焦本企业重点工作,找出被监督企业存在的问题。三是及时向被监督企业党组织反馈“监督意见书”,督促被监督企业党组织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限期落实整改。四是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提交监督情况报告,汇报监督发现的问题,并对同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顶层设计,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4.持续守正创新,探索方法手段。一是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掌握被调研单位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处置问题、有效整改问题,防止对着线索搞监督和关起门来搞监督。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廉洁文化实物、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等方式,将廉洁教育和预警监督融入日常,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廉洁履职思想防线。三是抓住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事件,紧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追踪查处发现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积极开展激励式监督,对

  承担工作难度较大的干部进行激励式谈话,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

  参考文献

  [1]贾瑞华.以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促进国企高质量高效益发展[J].中国有色金属,2020(10):68-69.

  [2]王凤.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J].山东青年,2019(9):260.

  [3]郭世新.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析[J].中国电业,2019(06):44-45.

篇三: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实用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篇四: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监督执纪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篇五: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

  导语】整改报告中的?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不能虚报浮夸,凡是?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忧考整理的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欢迎阅读!1.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职责。监察体制改?以来,XX市监督对象?幅增加,?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正的政治?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前的?个重?课题。  ?、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作的?命线。从?前监督?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作还有很?差距和不?。  (?)站位不?,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任务、第?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但是,在实际?作中,有的纪检监察?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监督内?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式,使监督更加有?。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如:第??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作。?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序监督,或推诿扯?、??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有阻?。党中央?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撑。实际?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块、单兵作战、??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  (四)?段不多,?式?法有?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如:监督检查室建?了领导?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态和班?情况?中?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等传统?段,不会运?“?数据”等科技?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策。  ?、原因分析  从监督??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作?质量发展的瓶颈之?,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能?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常监督,显得?不从?。?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什么”“看好??的?亩三分地”,对?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部在开展监督?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弱化了监督?作的严肃性。  (?)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前4个1+?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撑起“四个监督”?体化的格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各的,没有同向发?。?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出现了重复监督或??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员?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员?量不?,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开展监督?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前,监督?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的主攻?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较规范外,?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式上,习惯于按?套路、?办法开展?作,不善于抓早抓?,特别是利?互联、?数据监督的?段不多。

  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作没有动?和活?。?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作“出?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作的积极性。?是考核?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作形式化、表?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作“?体两?”的特殊性,既要防?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要防?形式化,以监督?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作实绩,进?步建?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步,我们将从“五个??”,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要树?“治病救?”的理念。提?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谈话、激励感召等?式开展监督?作,对?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在?底??持配合监督?作。另???要遵循“惩前毖后”的?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监督发现问题能?,提?谈话函询转初核?例,加?审查调查?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  (?)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常,需要既见“树?”、?见“森林”。?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成员特别是“?把?”,加强对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廉洁?律等情况的监督。?是要管住“绝?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部和公职?员,把握运?“四种形态”,处理好“树?”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正的政治?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效的监督?作秩序需要破旧?新,才能开新局。?是要破除“单打独?”的旧思想,确?“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是要破除“?成不变”的旧套路,确?“四位?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作细则》《监督?员统?调度?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法。做好新时期监督?作,既要?好???之有效的?办法,?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监督相结合,点?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数据、“互联+”、微信、?机APP等智能?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常监督。运?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活会等?式开展?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进?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要由表及?,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眼?睛”把好监督的第?道关?,?好“第?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防??错变成?错。?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改、全?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章”,通过“?案?教育、?案?分析、?案?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2.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  黄州区纪委实?派出机构改?,成?3个纪?委?今已经?年多了,随着反腐倡廉建设?作的不断深?,监督检查?作的?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纪?委监督检查?作的重要性?益显现。虽然3个纪?委成?时间不长,监督检查?作的思路和?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在新形势下,3个纪?委如何发挥好??的职能,推进区直各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政,迫切地需要我们纪?委?部认真查找和研究当前监督检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委的监督检查?作。  当前,3个纪?委监督检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作,还积极配合完成区纪委机关各室的?作,紧贴区党委、区政府的中?任务,以社会关注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监督检查?度,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和廉政勤政的落实,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协调发展等??提供了有?的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委监督检查?作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尤其是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民??程、惠农项?、?程招投标、?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各类招考等,按规定均要求纪?委派员参与监督,监督在促进专项?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起到了重要作?,但其中也?临了?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是参与不够深?和全?,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成?以来,3个纪?委就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三重??”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之?,在区直各部门的要求下,许多?作纪?委都派员参与了监督,但是实际上事前、事后诸多?作并没有在纪?委监督之下完成,此间?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纪?委没有全?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难以把握,所以,即使纪?委参与了现场监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是?过场,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招投标项?仅

  参与现场招投标监督,对其前期招投标对象的的申报资格材料、评估机构和所要招标采购的产品性能质量的确定,以及评估报告、底价的确认?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审核,招投标的详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是重查轻纠,整改建议执??度不够。纪?委发现了问题后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但未引起被建议部门(单位)重视,依然我?我素,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整改措施落实不?,在?定程度上影响监察效果的运?,如有的单位从本部门(单位)或个?的利益出发,对违规违纪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整改建议存在抵触?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的功过关系,认为其在过去的?作中作出了?定的成绩,功?于过,因此在处理时下不了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在执?监察建议时出现推诿应付,重错轻处,甚?有错不处。  三是认识不?,监督检查存在?定的阻?。有的部门(单位)以经济发展为?要?作,没有把监督检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段引起重视,?是看成是挑刺、找?病,认为是阻碍他们的经济发展。有的单位因??不够等原因,没有配备专职监察员和成?监察室,纪检监察?作由?兼多项?作的?员附带着做,对纪检监察?作和纪?委的监督检查?作只是临时应付?下了事。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有些领导?部政治素养还不够?,对廉政建设认识还不够深,亟待纠正和提?。  四是学习不够,?部综合素质有待提?。今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傅明?要求3个纪?委要将?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由于纪检监督检查?作任务重,参与??,涉?诸多?业和领域,因此,必须提?纪?委?部的综合素质,打造纪检?作的“多??”和“复合型”的?才,要深?学习?融、财会、计算机、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所学指导监督检查实践,妥善应对复杂的?程建设、招投标采购、财务账?、经济运?等情况。然?,实际?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业务不精等情况。  怎样加强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作,这是纪?委?部当前?临的重?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做好以下?个??的?作:  ?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监督实效。实体监督侧重于结果,程序监督侧重于过程,?者不可偏颇。程序监督是重点,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规范,必要时要深?实地现场监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及其?作?员的履职情况。今年,区纪委制定了《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委在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委召开监管部门(单位)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委对监管部门(单位)“三重??”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范围、程序、监督?员职责、违规问题和?员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建设?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开招录、财务收?等活动进?专项监督检查,?的是使各类监督检查逐步?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是坚持全程监督,不留盲区。要对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的?作部署、?案制定、资格资料审核和公告发布等安排准备情况进?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单位)及其?作?员履?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作进展情况进?事中监督;对竣?验收、后续服务、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事前提前介?,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加强巡视和监督,不留盲区和死?,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并进,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盾,查明问题环节,分析问题产?的原因,追究相关?员的责任,按期答复信访?。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要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是要严格被执?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制。要求他们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拿出切实可?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地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是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对下达到部门(单位)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和直接负责?作出明确的整改。此外,3个纪?委都建?了?常监督检查?作台帐,实?跟踪监督,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起到真正的监督作?。  四是坚持政策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提升执纪?平。纪检监察?作不断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委?部必备的素质,也是履职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集中学和?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学习?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地、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产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纪?委?部的知识结构,提?执纪执法能?和?平。在?作中,既要坚持原则,?要讲究?作?法,善于调动各??的智慧和?量,着?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纪?委?部队伍。3.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  ?、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作取得了?定成效,农村政治?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明显改观,但仍有?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作的深?开展。  ?是基层纪检监察?部?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部多年甚??辈?在?个地?或部门?作,与?些涉嫌违纪违法的?员或多或少有些个?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分不利于纪检监察?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部,?存在?作业务技能??的断档,给?作带来新的被动。  ?是基层纪检监察?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作锻炼,政策?平不?,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头表达、?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偏低”的问题。加之?些违纪违法的作案?法更加隐弊,个别

  违纪违法?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法?分熟悉,他们不断提???的“反侦查”能?,想?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较?。?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员和安保?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部因办案安全压?较??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对策及建议  ?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对基层纪检监察?部的思想教育?度,纪检监察?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部,要进?深?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要保障纪检监察?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进步的担?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真正肯?事能?事的?部得到提拔重?,避免?事者吃亏。要努?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部?作积极性。  ?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部监督执纪能?。进?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部财务、?字、?头表达、?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员素质和能?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作?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量薄弱、?情?扰?、纪律审查?平不?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资?投?,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药品;推?电?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4.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  近年来,为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度重视纪检监察?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定成效,公正、?明、廉洁、?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平也有也明显提?。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作还?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笔者拟结合???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粗浅认识。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特别是近?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作相?起步较晚,以致有的?警甚?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作才是检察?作重点,纪检监察?作是可有可?的“摆设”,是“养?”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会增加办案?员的思想负担。有的?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些?警甚?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员的部门。

  2、机构不健全,?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例,由于体制机制和?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虽然配备了纪检组长和1名专职?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作,但其中还有部分?员长期兼职其他?作,从?在开展纪检监察?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作质量。

  3、?作?式陈旧,?作?平不?。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员多数年龄偏?,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作的中坚?量。加之存在机构、?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作?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案,结合??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员对???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怕穿“?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如“??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物?等各??的限制,很难得以执?。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被?票否决,造成纪检?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标的实现。纪检监察?作本应相对独?、严格执纪的监督?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履?对检察?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作流于形式。

    ?、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作的对策措施

  1、提?认识,更新观念,树?纪检监察?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的监督,却疏于??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作是实现对监察?作有效管理的?要?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检察机关执法公信?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作是服从服务检察?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违纪违法?为发?为?的的认识,切实转变?警头脑中纪检监察?作是专门整?的错误思想。?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作观念,?争做到检察权运?到哪?,纪检监察?作就要服务到哪?。

  2、健全机构设置,择优配备?部,保证纪检监察?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置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作,?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员,落实政治、?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作创造良好的?作环境和条件。

  3、加强教育管理,提?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硬”,要想更好的履?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履职能?,掌握?作主动权。?要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的问题,尽?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部不知道使?什么样的纪检监察?作程序,忙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引导,打消纪检监察?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的前途,担?打击报复,担??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建???“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性。建?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作的有效保证。纪检监察?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要?泛听取和认真采纳?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觉?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求达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作任务?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使监督管理?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格执纪执法,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作主要体现在查处打击和预防保护两??,查处打击要做到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预防保护则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全?维护?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警要予以保护,对?些针对检察?员的?理甚?恶意投诉,要及时、坚决予以澄清,主持公道。5.监督?作存在的问题和不?整改报告范?  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监督别?的同时,更要注重??的监督。xxx书记在中央纪委x次上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对纪检监察?部监督?作提出了新的更?的要求。因此,只有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部监督?作的重要性,才能不断实现?我净化、?我完善、?我提?。  ?、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作的现状  ?恢复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其在惩治腐

  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民群众利益??,发挥了?法替代的作?,群众对此充分肯定。但在??建设和内部监督??还存在?些薄弱环节。  少数纪检监察?部主观上缺乏监督意识。个别领导?部对内部监督?作认识不?、重视不够,对问题不敢直视,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导致对?部的监督管理偏宽、偏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部特权思想?较严重,?认为是监督别?的?,不愿接受别?监督。  纪检监察?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是监督办法缺乏统?规范。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式、转作风,?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成??部监督室后,各地对?部监督?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尽管也出台了?些加强内部监督?作的?件和规定,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从全国来看,?前还没有相关法规?件或指导性意见。?是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也有具体?作,对下级不能形成常态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信任?于监督;下级对上级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和办法,效果不明显。群众监督?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沟通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群众监督?量不?。三是监督?式简单。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主要采?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式实施监督,注重?作层?的多,忽视了对思想层?的监督,监督?式不够全?直接,有待改进。

    监督的?量?较薄弱。?是监督机构设置不统?。从?前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了纪检监察?部监督室,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多数没有设??部监督室,没有形成统?的专门的?部监督机构。?是?员编制不?以胜任这项?作。以长春市为例,?部监督室有?作?员x?,截?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件x件,已初核案件线索x件,?员?量的不?,严重影响?作效率。三是?部的能?素质与?部监督?作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的?盾还没有根本解决。掌握信息络技术、财会电算等知识的专业型?才,熟悉市场经济、现?法律法规,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才普遍匮乏,在?定程度上影响了?部监督?作职能的发挥。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作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争的重要组织保证,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充分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聚焦主责主业,打赢反腐这场战争。

篇六: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篇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1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

  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2黄州区纪委实行派出机构改革,成立3个纪工委至今已

  经一年多了,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虽然3个纪工委成立时间不长,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在新形势下,3个纪工委如何发挥好自己的职能,推进区直各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迫切地需要我们纪工委干部认真查找和研究当前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

  当前,3个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积极配合完成区纪委机关各室的工作,紧贴区党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和廉政勤政的落实,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是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民生工程、惠农项目、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各类招考等,按规定均要求纪工委派员参与监督,监督在促进专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与不够深入和全面,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自成立以来,3个纪工委就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之一,在区直各部门的要求下,许多工作纪工委都派员参与了监督,但是实际上事前、事后诸多工作并没有在纪工委监督之下完成,此间工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纪工委没有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难以把握,所以,即使纪工委参与了现场监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是走过场,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招投标项目仅参与现场招投标监督,对其前期招投标对象的的申报资格材料、评估机构和所要招标采购的产品性能质量的确定,以及评估报告、底价的确认方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审核,招投标的详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二是重查轻纠,整改建议执行力度不够。纪工委发现了问题后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但未引起被建议部门(单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察效果的运用,如有的单位从本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出发,对违规违纪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整改建议存在抵触心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的功过关系,认为其在过去的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功大于过,因此在处理时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监察建议时出现推诿应付,重错轻处,甚至有错不

  处。

  三是认识不足,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阻力。有的部门(单位)以经济发展为首要工作,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手段引起重视,而是看成是挑刺、找毛病,认为是阻碍他们的经济发展。有的单位因人手不够等原因,没有配备专职监察员和成立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身兼多项工作的人员附带着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临时应付一下了事。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有些领导干部政治素养还不够高,对廉政建设认识还不够深,亟待纠正和提高。

  四是学习不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今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傅明山要求3个纪工委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由于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参与面广,涉足诸多行业和领域,因此,必须提高纪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纪检工作的“多面手”和“复合型”的人才,要深入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所学指导监督检查实践,妥善应对复杂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财务账目、经济运行等情况。然而,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业务不精等情况。

  怎样加强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这是纪工委干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监督实效。实体监督侧重于结果,程序监督侧重于过程,二者不可偏颇。程序监督是重点,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规范,必要时要深入实地现场监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今年,区纪委制定了《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在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召开监管部门(单位)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对监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范围、程序、监督人员职责、违规问题和人员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开招录、财务收支等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使各类监督检查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坚持全程监督,不留盲区。要对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的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资格资料审核和公告发布等安排准备情况进行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对竣工验收、后续服务、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加强巡视和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并进,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

  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问题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期答复信访人。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要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一是要严格被执行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制。要求他们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地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二是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对下达到部门(单位)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作出明确的整改。此外,3个纪工委都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实行跟踪监督,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政策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工委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履职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土地、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纪工委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纪工委干部队伍。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

  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

  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

  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

  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

  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

  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七: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

  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

  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的工作,结合实际,将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破解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对外协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前置监督职责的履行,提高监

  督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采取“准初核”“准审查”“准调查”“谈话函询+”“面对面”谈话等方法,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精准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中,重点要督促主责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并整改,执纪监督中要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把执纪监督重点放在违反六大纪律、违法行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问题线索上,让执纪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点。

  (四)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通过派出去

  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将执纪监督业务素质强干部派出去培训,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单位后要对单位干部进行培训,将学到的知识传达给所有执纪监督人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让执纪监督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由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对应联系的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积极探索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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